隆林各族自治县桠杈镇人民政府关于《桠杈镇纳贡村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工程招标公告

隆林各族自治县桠杈镇人民政府关于《桠杈镇纳贡村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工程招标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桂财采〔2019〕72号),现将桠杈镇纳贡村乡村振兴示范项目招标公告事项如下:

一、采购人

名称:隆林各族自治县桠杈镇人民政府

地址:隆林各族自治县桠杈镇街上

联系人及电话:蒙悦,0776-*******

二、采购项目

(一)项目名称:

隆林各族自治县桠杈镇纳贡村乡村振兴示范点项目

(二)采购内容:

新建垃圾池11座,化粪池2个屯,绿茵潭垃圾清理及修建栏杆、楼梯,边坡屯老水井盖板,青保屯水柜维修等

(三)采购预算金额:******.95元

(四)要求工期:90天。

(五)项目实施地点:桠杈镇纳贡村。

(六)资质要求:满足工程要求的资质证书。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单位中标后严禁转包。

五、招标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内容,具备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六、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2日,逾期不予受理。

七、报名方式

报名时请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报价清单等材料(加盖公章)提交到yczdw9598@163.com邮箱。

报名结束后由隆林各族自治县桠杈镇人民政府对提交报名施工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桂财采〔2019〕72号)未达到限额标准的项目,以投标单位的数量、资质、业绩及项目方案等研究确定工程实施单位。

八、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九、公告媒体: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公告的最终解释权为隆林各族自治县桠杈镇人民政府。

隆林各族自治县桠杈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8日


标签: 振兴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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