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阶段调查与风险评估招标公告

第二阶段调查与风险评估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波市政府采购程序及实施规范》、《宁波国家高新区政府采购招标采购方式暂行实施规程》等规定,经宁波国家高新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现就 宁波明昕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场地第二阶段调查与风险评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 NBKX2015-GXQ03

交易登记号:15CG020055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概况:服务名称、服务期限、技术要求:

品目号

服务名称

服务期限

技术要求

宁波明昕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场地第二阶段调查与风险评估项目

项目周期:合同签订后,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前提下50个日历天。

详见第二章 招标需求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本项目对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必须是从事该行业工作的独立法人机构;

(2)具有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

(3)注册环保工程师3人以上(含3人)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 2015年12月 24 日至 2015年 12 月 31 日,上午 9:00至11:00 ;下午 13:30至16:00(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

2.发售地点:宁波国家高新区行政服务大厅69号窗口(高新区广贤路997号)

联系人:房晶 联系电话:********

3.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和注册环保工程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捌仟 元整

7.1形式: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宁波分行

银行账号:****************84

7.2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2016年1月7日16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7.3退还时间: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与买方签订了合同并交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后五个工作日内本息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结果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本息退还。联系电话:****-********

7.4特别提示: 1、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回单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2、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务必在用途栏中注明交易登记号(15CG020055),未注明交易登记号或填写错误的,其投标保证金有可能无效;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 1 月 13 日 9:30 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997号(宁波国家高新区行政服务大厅北二楼,215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投标。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 1月 13 日 9:30 时在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997号(宁波国家高新区行政服务大厅北二楼,215开标室),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公告在: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zyjy.nbhtz.gov.cn)、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

十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否则投标人将不能有效进入招标程序,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宁波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区分局

地址:宁波国家高新区

联系人:张老师 、陆老师 联系电话:**************** 邮编:315040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盛海路66弄29号三楼招标代理部

联系人:章琴丹 联系电话:****-********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微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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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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