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地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扩建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阿里地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扩建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阿里地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扩建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140*****010********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

一、招标条件

本阿里地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扩建工程(监理)(招标项目编号: S140*****010********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专项债券,招标人为西藏阿里地区给排水管理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中途提升泵站上部建筑物93.96平方米,中途提升泵站下部建筑物540.54立方米,压力污水管道697.00米,挖方3874.46立方米,拆除633.43平方米,硬化路面1603.08平方米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阿里地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扩建工程(监理):

2.1建设地点:阿里地区噶尔县狮泉河镇

2.2标段划分及建设规模: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中途提升泵站上部建筑物93.96平方米,中途提升泵站下部建筑物540.54立方米,压力污水管道697.00米,挖方3874.46立方米,拆除633.43平方米,硬化路面1603.08平方米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具体以施工合同签订为准,建设周期365日历天。

2.4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投资总额:本工程概算*****.00万元。

2.5监理服务期: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

2.6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及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包括各阶段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文明施工、信息、合同管理及现场施工协调。配合委托人进行工程结算和审计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阿里地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扩建工程(监理):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共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含综合资质)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的能力。

3.2 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总监须具备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含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上述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本标段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001阿里地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扩建工程(监理):

获取时间: 2023-09-28 18:30 -- 2023-10-11 18:30, 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

获取方法: 网上下载

具体地址: 请通过西藏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http://ggzy.xizang.gov.cn/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001阿里地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扩建工程(监理):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2023-10-19 11:40:00,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递交方法: 系统上传

递交地址: 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001阿里地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扩建工程(监理):

开标时间: 2023-10-19 11:40:00

开标方式: 网上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本次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均不用参加现场开标活动,投标人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招标代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20分钟内发起解密,投标人必须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投标单位对该项目投标无效。

7.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2016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税金的通知》藏建招 【2019】36号的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

7.3本项目按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119 号文件要求执行。

7.4本项目按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促进就业暂行办法>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89号)和《关于更改西藏自治区房建与市政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招标文件模板的通知》文件要求执行。

7.5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八个部门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56号)文件的规定要求,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为D级的企业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阿里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阿里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阿里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西藏阿里地区给排水管理中心

地 址: 阿里地区噶尔县狮泉河镇象雄路

联 系 人: 何雪飞

电 话: 157*****767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西藏桥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噶尔县狮泉河镇退休四区

联 系 人: 邓雄

电 话: 199*****890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章)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扩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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