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区2023年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项目太安镇、龙沙镇、李河镇、分水镇、甘宁镇、郭村镇片区施工+运营
万州区2023年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项目太安镇、龙沙镇、李河镇、分水镇、甘宁镇、郭村镇片区施工+运营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万州区太安镇、龙沙镇、李河镇、分水镇、甘宁镇、郭村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总建设规模为*****.41亩(水田暂定*****.21亩,旱地暂定*****.2亩),其中太安镇河堰片区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项目约6207.65亩;太安镇天峰片区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项目约6436.28亩;龙沙镇彭家片区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项目约5543.79亩;龙沙镇岩口片区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项目约3849.8亩;李河镇蒲团片区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项目约2546.6亩;分水镇黄泥凼片区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项目约8007.6亩;甘宁镇永平片区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项目约6816.34亩;郭村镇向泥片区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项目约2744.35亩。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建筑工程总投资金额约*****万元。
2.4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项目工程施工及运营等内容,具体范围为:
施工:完成施工图范围内的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其他工程等的施工和竣(交)工验收、质量保修阶段的施工工作。
运营:负责本次约4.******万亩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成后的运营。
2.5 工期要求:
施工总工期:12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运营期:10年(自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算)。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1)施工资质: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运营资质: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即施工单位1家,运营单位1家);
(3)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招标人: | 重庆市万州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渝万吉建设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地址: | 重庆市万州区白岩三支路27号 | 地址: | 重庆市万州区江南新区三峡文化创意产业园6栋3楼007室 |
联系人: | 王赐勇 | 联系人: | 陈叶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137*****500 023-******** | 联系电话: | 166*****777 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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