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越城区东湖街道高平、仁渎村千亩方永久基本农田连片整治设计、施工、采购、运营一体化项目

绍兴市越城区东湖街道高平、仁渎村千亩方永久基本农田连片整治设计、施工、采购、运营一体化项目

绍兴市越城区东湖街道高平、仁渎村千亩方永久基本农田连片整治设计、施工、采购、运营一体化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绍兴市越城区发展和改革局2303-******-04-01-******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绍兴大两湖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绍兴大两湖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益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采购、运营一体化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概算6745.3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4447.04 万元,建设规模:土地平整、灌溉排水设施建设、田间道路建设和数字农业建设,建设地点:绍兴市越城区迪荡湖及周边。

2.2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的设计、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保管和施工、保修服务、养护及负责管理协调各单位、负责人之间的配合工作、后期运营等。其中设计包括深化及论证、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内的配合服务。

①设计范围:初步设计范围内的1、土地平整工程:碎片化田块归并、建设用地复垦、垦造耕地、耕地功能恢复、河道填埋、河、道土方开挖、废弃道路沟渠拆除、土壤培肥;2、灌溉与排水工程:灌排工程、灌溉智慧化、泵站;3、田间道路工程:田间主道、田间道、生产路、园路、现状道路提升;4、农田景观提升工程:农田防护林、滨水平台、栈桥、田园风车、田园廊架;5、河道生态修复:河道岸坡生态修复、滨水景观步道;6、农事服务中心:土建工程、装修工程;7、相关工程等。

施工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1、土地平整工程:碎片化田块归并、建设用地复垦、垦造耕地、耕地功能恢复、河道填埋、河道土方开挖、废弃道路沟渠拆除、土壤培肥;2、灌溉与排水工程:灌排工程、灌溉智慧化、泵站;3、田间道路工程:田间主道、田间道、生产路、园路、现状道路提升;4、农田景观提升工程:农田防护林、滨水平台、栈桥、田园风车、田园廊架;5、河道生态修复:河道岸坡生态修复、滨水景观步道;6、农事服务中心:土建工程、装修工程;7、相关工程等。

③采购范围:工程建设的所有材料和泵站、雾耕大棚、农业物联网设备、农事服务中心设备安装调试等。

④运营范围:负责管理协调各单位、负责人之间的配合工作、后期运营。

2.3本次招标控制价:5950.8813万元(其中设计费限价58.26万元建安工程费限价4447.04万元,设备购置费限价1332.486万元,工程总承包其他费限价13.24万元,暂列金额99.8553 万元)

2.4工程类别:水利

2.5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含设计工期),其外运营服务期10年(合同两年一签)

2.6 质量要求设计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的设计标准、设计规范、设计规程及相关规定,如需进行施工图审查的项目必须通过施工图审查;施工质量要求符合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设备要求满足生产能力要求质量合格,安装工作需遵照国家有关安装工程施工技术规程、规范标准

2.7标段划分:/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投标单位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下列(1)和(2)和(3)资质):

(1)施工单位: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单位:具有①或者同时具有②、③资质: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工程设计(排涝灌溉、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运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项目运营或投资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牵头单位委派):

3.2.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或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项目负责人可与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兼任,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注册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

3.2.2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2.3?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2.4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注:①若投标人提供的建造师证书为一级的,则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资格审查不予通过;②若投标人提供的建筑师证书为一级的,则一级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应符合《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 号)文,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3主要设备、材料要求:/

3.4其他要求:

3.4.1企业具有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登记资格(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设计方与施工方均须符合上述条件,其余单位不做要求)。

3.4.2设计单位:省外企业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通过且在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备案信息已通过的网页截图(省内企业不作要求)。

3.4.3施工单位(水利部分):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已公示。

3.4.4施工单位(土建部分):企业需要省外企业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通过且在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信息已通过的网页截图(省内企业不作要求)。

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须符合上述条件

3.4.5企业(联合体投标的,则指联合体各方)和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近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6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授权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②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家。

3.4.7水利施工部分:

3.4.7.1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透明工程”应用上公示。

3.4.7.2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同)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

3.4.8土建施工部分:

3.4.8.1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

3.4.9本项目不接受被绍兴市水利局或浙江省水利厅或国家水利部发文在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或上述部门不良行为通报期内的企业及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投标。

上述拟派人员必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3年06月至2023年08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均予以认可),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盖有社保部门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的社保证明件为准;若上述拟派人员为事业编制的,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3年06月至2023年08月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

4.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投标保证金(如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只要求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本工程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伍拾万元,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后,在2023年102717:00时前缴纳,缴纳方式为:

5.1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银行票据,即汇票、电汇、转账支票等(不包括现金)。保证金缴入账户共两个,企业可自主选择其中一个账户缴纳(账号在中心现有建设项目保证金专户下按照项目动态随机生成):

账户一:[户名: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恒信农商银行城东支行;子账号:201*****225**********]

账户二:[户名: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越城支行;子账号:622*****776********]

5.2招标人接受投标保证金电子保险保函。投标人自行在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20.191.224.183:8081/TPBidder/)中自主选择办理。保险保函费用必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办妥保险保函手续。

5.3其他: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后,在2023年102717:00时前缴纳。注: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递交投标保证金。如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6.其他有关内容

6.1评标入围方法:全部入围

6.2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设技术标,商务标采用造价下浮率法,不采用计算机辅助评标)

6.3中标方式:评定分离

6.4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319:30时,地点为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332室(延安东路660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大两湖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益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正大综合楼515室

联 系 人:丁 工 联 系 人: 王沁沁、陈飞

电 话:0575-******** 电 话:0575-********/178*****197

邮 箱: 邮 箱:**********@qq.com">**********@qq.com


附件下载:
招标文件9.28(发布稿)-绍兴市越城区东湖街道高平、仁渎村千亩方永久基本农田连片整治设计、施工、采购、运营一体化项目招标文件.doc
概算审核-绍兴市越城区东湖街道高平、仁渎村千亩方永久基本农田连片整治项目【定稿2023.08.31】.rar
招标公告.pdf

标签: 永久基本农田 整治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浙江益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