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公园儿童乐园“碰碰车”等游乐综合项目场地整体公开招租项目
南宁市人民公园儿童乐园“碰碰车”等游乐综合项目场地整体公开招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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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南宁市人民公园儿童乐园“碰碰车”等游乐综合项目场地整体公开招租项目 | ||
项目编号 | GXCQJY23-756 | 挂牌价格 | 450,000.00元/年 |
挂牌公告期 | 7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年 9 月 28 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年 10 月 12 日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不涉及 |
资产概况 | 南宁市人民公园位于南宁市区北面,面积46.17公顷,始建于1951年,是南宁市解放后兴建的第一座综合性文化娱乐公园,为国家AAAA级旅游区,园内林木葱茏,山湖如画。著名的旅游文化景点有“望仙怀古”、革命烈士纪念碑、镇宁炮台、儿童乐园、毛主席接见广西各族人民纪念馆、荫生植物园等,年游客量达800万人次以上。 本次招租标的为南宁市人民公园儿童乐园内原“碰碰车、小飞机、交通城、UFO飞碟车、小火车、空中飞舞、海岛大战”七个游乐项目地块和一个钢架售货亭地块整体招租,总招租面积约2420㎡。标的基本情况详见资产招租明细表。 详细资料可到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易所”)查阅。 |
地快序号 | 原招租标的名称 | 参考面积(㎡) | 租期(年) | 挂牌价格 (元/年) | 竞租保证金(元) | 招租经营范围 | 项目要求 |
一 | 童话小火车 | 550 | 5年(不含项目运营筹备期,项目运营筹备期原则上不超过2024年2月8日) | 450,000.00 | 100,000.00 | B类以下(含B类)游乐设施、无动力游乐设施运营,钢架售货亭可经营食品类(现场加工及制作过程易产生重油烟、重油渍的食品除外)、生活百货、文化摄影、旅游纪念品项目,不得销售鱼料和其他不宜在公园内销售的物品。除售货亭外,其他区域不允许售卖玩具、饮料零食等项目。 | 1.项目地块内不限定具体游乐设施内容,总经营的游乐设施不超过7个子项,其中游乐B级、C级、无动力游乐项目各不少于1个。承租方不得随意扩大场地硬化铺装。 2.地块一引进项目需为无动力游乐项目,做到无噪音扰民,必要时增设隔音墙。 3.经营方案需交公园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4.地块四海岛大战原合同2023年10月14日到期。 |
二 | 空中飞舞区域 | 188 | |||||
三 | 交通城 | 880 | |||||
四 | 海岛大战 | 190 | |||||
五 | 碰碰车 | 360 | |||||
六 | 小飞机 | 140 | |||||
七 | UFO飞碟车 | 100 | |||||
八 | 木构亭 | 12 | 由承租方出资在原木构亭基建处建设钢架售货亭约12㎡。 | ||||
备注: 1.以上标的面积仅供参考,成交租金金额不因实际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2.按现有7个游乐项目地块和1个钢架售货亭整体公开招租。 3.租金为纯收租金和土地收益金,不包括税金及其它费用,土地收益金由出租方负责缴纳。 |
本出租方拟出租所持标的,并委托交易所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承诺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二、出租方简况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南宁市人民公园 |
注册地(住所) | 南宁市人民东路1号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伍进军 | |
注册资金 | 2158万元 | |
经济类型 | /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事业单位 | |
所属行业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经营规模 | / | |
资产出租行 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南宁市财政局 |
主管集团或其他部门名称 | 南宁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 | |
批准单位名称 | 南宁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 | |
批准类型 | 批复 | |
批准文件名称 | 南宁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关于南宁市人民公园儿童乐园“碰碰车”等游乐综合项目场地公开招租事项的批复 | |
批准文号 | 南政园复〔2023〕101号 | |
批准日期 | 2023年9月19日 |
三、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450,000.00元/年 | |
价格说明 | 年租金 | ||
其他类型保证金处置方式 | 1.签订租赁合同当日内需向出租方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按3个月租金收取),作为承租方违约的罚金,也可作为承租方损坏设施或违规处罚的应当抵扣的保证金,但不能用作顶替租金、水电、卫生等费用。 2.另需交纳卫生整治保证金5,000.00元,水电保证金10,000.00元。 | ||
租金支付方式 | 租金按半年支付,先付后用。 | ||
租赁期限 | 5年 | ||
与出租相关 其他的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在公告截止日前在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 2、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必须在接到交易所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同时应向交易所按标的成交月租金的50%交纳交易服务费(承租方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优先转为交易服务费,竞租保证金不足以交纳交易服务费的,须补足余款)。 3、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详见附件),并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首期租金、合同履约担保金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 ||
承租方须 承诺事项 | 1、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已了解出租方的要求以及该项目的限定条件、违约责任及相关解释。 | ||
承租方资 格条件 | 承租方资格 条件 | ⒈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注册实缴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500万元)。不接受联合体及其它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报名。 2. 须有游乐综合项目(含B类)运营经验,且在国内有1个(含)以上正在正常运营的游乐项目(不少于3个游乐子项目,其中B类不少于1个)。 3.近两年内运营状况良好,能够按时缴纳税费、租金和支付人工工资;能为本企业持特种设备操作或维修从业资格的员工6人(含)以上缴纳社保和支付工资。 4.企业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列入限制消费人员名单。企业在过去经营中无发生安全事故,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和其他违法乱纪行为。 5.在报名时需递交《项目运营商业计划书》,含项目具体内容、设备订购信息、场地建设施工效果图、设备外观效果等。 6.意向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提交的材料须经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视为报名有效。 | |
竞租所需 提交材料 | 2、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3、注册实缴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的企业验资报告; 4、国内有1个(含)以上正在正常运营的游乐项目(不少于3个游乐子项目,其中B类不少于1个)的经营合同; 5、企业近两年内运营状况良好,能够按时缴纳税费、租金和支付人工工资的承诺文件; 6、企业2021年和2022年的年度完税证明; 7、本企业持特种设备相关人员从业资格证(6人(含)以上); 8、本企业持特种设备操作或维修从业资格的员工6人(含)以上公司对公账目近三个月以上的社保缴纳凭证; 9、本企业持特种设备操作或维修从业资格的员工6人(含)以上公司对公账目近三个月以上的银行工资支付流水记录; 10、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查询未被列入企业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列入限制消费人员名单的查询结果; 11、企业在过去经营中无发生安全事故,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和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的承诺文件; 12.《项目运营商业计划书》; 13、现场勘察确认书; 14、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15、以上报名材料必须在挂牌公告期内提交,不允许挂牌公告期满后补充提交(出租方要求意向承租方必须提交的佐证材料除外); 16、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注:1、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证明、承诺文件及授权委托书提交原件外,其他材料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意向承租方通过网站公告提供的报名地址进行报名,并于公告截止报名期内将上述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纸质)递交至交易所。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以上标的意向承租方应实地查看了解标的权证、现状、相关费用等情况。意向承租方一经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即视为其对标的现状及其相关费用情况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2.经营范围:游乐设施配置参照资产招租明细表项目要求,B类以下(含B类)游乐设施、无动力游乐设施运营,钢架售货亭可经营食品类(现场加工及制作过程易产生重油烟、重油渍的食品除外)、生活百货、文化摄影、旅游纪念品项目,不得销售鱼料和其他不宜在公园内销售的物品。除售货亭外,其他区域不允许售卖玩具、饮料零食等项目。 3.租期5年,从出租方与承租方确定设备安全、验收手续齐全、可正常运营之日起核算。项目运营筹备期原则上不超过2024年2月8日。 运营筹备期不含在合同期内,不收取租金,但筹备期间产生的水费、电费及其它费用由承租方位承担,从成交后合同约定之日起计算。合同期内如遇公园总规建设需要,须提前收回场地时,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互不负违约责任,各自承担损失,出租方不做任何补偿或赔偿,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设施投入、装修及预期收益,承租方预交的项目履约保证金根据租赁合同约定扣除相关款项后无息退还承租方。 4.租金按“先交租金后使用”的原则,每半年交纳一次,第一期租金(即6个月租金)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交纳。以后每期租金按合同约定期限交纳。从合同第四年起每年在上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土地收益金由公园负责缴纳。 5.承租方须在租赁合同签订当日向公园交纳租赁经营期间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三个月租金;卫生整治保证金5,000.00元、水电保证金10,000.00元。租赁标的物所需供电、计量设施由承租方自行采购安装,使用前需由出租方确认用电安全后方可正式使用。租赁标的物经营期产生的水电费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经公园办公室核定后凭单3日内到出租方财务室进行交纳。 6.新项目配套设施投入和基建拆除要求 (1)允许承租方在经营区域内指定位置自行出资建设移动式钢架亭一座用于销售食品类、生活百货、文化摄影、旅游纪念品项目。 (2)要求承租方在合同履约期内,负责该综合项目经营环境区域内的凳椅、垃圾桶、公共标识等的维修。 (3)要求承租方在经营环境区域内新增一批不少于8组的氛围小品造型,具体款式和数量需报公园确定后方可建设,并负责上述设施在租赁期内的维修或更换,确保外观完整美观,使用正常。 (4)要求承租方在租赁期满后,需按公园拆除标准负责清理现场设施、拆除合同约定的原有基建及业主合同期内新增基建,经公园验收合格后归回公园,详细内容见附件5儿童乐园“碰碰车”等游乐综合项目到期基础设施拆除改造清单。 上述第(2)(3)(4)点的配套设施投入、维护和基建拆除的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7.本次招租项目按现有7个游乐项目地块和1个钢架售货亭整体招租,游乐项目地块内不限定具体游乐设施内容,总经营游乐设施不超过7个子项,其中游乐B级、C级和无动力游乐项目各不少于一个。引进的游乐设备不得与乐园现有的游乐项目内容相同,不得随意扩大场地硬化铺装,所有设施设备具有检验合格证明,实施经营方案经出租方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8.承租方所购设备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要求,为国内正规厂家合法生产,具备设备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及检验证等有关证件,档案齐全。场地建设施工效果图、设备外观效果等需先报公园方审批同意后,方能与厂家签订正式的订购合同。 9.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时需递交《项目运营商业计划书》(以下简称《计划书》)初稿,含项目具体内容、设备订购信息、场地建设施工效果图、设备外观效果等;明确知晓该项目场地现状和场地使用具体要求,成交后《计划书》须经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施工建设全过程须在公园园容、基建责任部门的监理下,严格按照通过《计划书》进行。 承租方明确知晓合同到期后应承担基建拆除责任,即拆除合同约定的原有基建及业主合同期内新增基建(拆除标准与要求详见附件5:儿童乐园“碰碰车”等游乐综合项目到期基础设施拆除改造清单),所有建设改造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0.承租方所购置的项目设施设备所有权归属承租方,由承租方全面负责日常检查、维修、保养,有维修和运行记录。承租方正式经营前须制定安全应急预案交公园安全生产责任部门备存,运营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自觉接受区、市各级有关部门和公园安全生产责任科室的检查,及时整改存在问题。 11.承租方在项目正式运营前须配备至少1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和至少2名持有特种设备维修人员证的维护保养人员,并按一台游乐设备2名操作人员的标准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属特种设备的须持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证),以保证游乐设备的规范操作与安全运营。 12.承租方对项目建设和经营过程中的安全负全部责任,自行投保安全责任险。承租方须加强安全管理、经营管理,若出现安全生产事故、经营责任事故、工伤劳动纠纷、商事合同纠纷等(包括但不限于:人身或财产安全事故、用电、消防、治安综合治理等),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承租方独立承担全部责任,并对事故的当事人各方、相邻各方及甲方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如因第三人连带起诉,导致出租方需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或需支出应诉、处理事务开支的,出租方在承担责任或支出后,有权向承租方追偿。出租方追偿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或补偿金、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保险费、交通差旅费等。 13.经营涉及的工商、税务、物价、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的证照依法由承租方在正式经营前办理齐全,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缴纳。 14.竞价当日的意向承租方必须是报名资料上的当事人(法人单位的须有单位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供身份证原件核验)。 15.承租方须遵守《南宁市公园条例》、《南宁市城市公园考评办法》,服从出租方的统一管理、规范化管理、常态化管理,接受公园经营业主日常考评,做好“门前三包”工作,凡一年内因违规被扣25分以上的,公园有权取消其租赁经营资格,重新公开招租。 16.承租方严格按照《南宁市人民公园经营项目考评细则》进行规范经营。保持正常营业,因故暂停营业超过三天的,必须向出租方提前报备。积极配合出租方做好 “美丽南宁·整洁畅通有序大行动”、创“文明城”“卫生城”等迎检评比工作。如违反上述任何条款,依照《南宁市人民公园经营项目考评细则》进行处理。凡一年内因违规被扣20分(集体标项目25分)以上的,出租方有权取消其租赁经营资格,重新将标的物公开招租。 17.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必须前往现场查看标的现状并由出租方开具《现场勘察确认书》(须为出租方盖有公章的原件,自行复印无效),在报名时上传《现场勘察确认书》。 18.查看标的时间:挂牌公告期间(上班时间);查看标的联系人:何女士;联系电话:134*****170。 19.其他约定详见附件租赁合同,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 20.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9楼,联系电话:0771-*******。 | ||
保证金 详细情况 | 交纳金额 | 100,000.00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2023年 10 月 12 日17:00:00 | ||
交纳注意事项 | 1、交纳资金以到达交易所指定的账户时间为准,竞租保证金不计利息。 2、不支持柜台现金转账或现场现金交纳。 3、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内,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 4、承租方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将被列入交易所和出租方的黑名单,且竞租保证金不予退回。 | ||
账户信息 | 账户名称 | 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 |
开户行 | 中信银行南宁凤岭支行 | ||
账号 | |||
温馨提示:请在汇款时正确填写识别码,如因填写识别码错误或未及时交纳所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 |||
处置 方法 | 1、 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由交易所在接到出租方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扣除其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原路无息退回。挂牌公告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 未成交的意向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退回。 3、 保证金不予退回的情形: (1)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承租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出租方的商业秘密等,侵害出租合法权益的; (3)意向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承租方未以不低于竞租底价应价(有其它意向承租方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导致交易失败的。 (5)意向承租方违反其在申请竞租、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6)意向承租方提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并被确认承租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租程序的; (7)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明确表示放弃承租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8)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租赁合同的; (9)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承租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回保证金的情形。 | ||
披露附件 | 1、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2、现场勘察确认书 3、租赁合同 4、南宁市人民公园经营项目考评细则 5、儿童乐园“碰碰车”等游乐综合项目到期基础设施拆除改造清单 |
四、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 |
无合格意 向承租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承租方或出租方终止挂牌。 |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仅征集到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由交易所通知该意向承租方按挂牌价格及挂牌条件直接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网络竞价 |
五、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联系人 | 李女士 | 项目咨询联系号码 | 0771-*******、193*****709 |
项目报名联系人 | 霍女士 | 项目报名联系号码 | 0771-******* | |
交易机构传真 | 0771-******* | |||
联系地址: 1、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朱槿路16号菲律宾园.金菲豪园2号楼南宁金融大厦2楼; 2、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 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六、交易须知 |
总则 第一条 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易所)接受委托方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交易所通过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交易所对标的的任何承诺或交易建议。意向方(报名人)应自行判断,并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和尽职调查,不应以仅仅基于交易所披露的项目信息作出意向决定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交易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交易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 意向方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交易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 本交易所官网(www.gxcq.com.cn)及第四产权(www.dscq.com)为本交易所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第四条 意向方参与项目交易,须注册账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通过网上报名。 第五条 意向方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网上注册账户和密码,任何人使用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进行网上报名和参与交易的,均视为意向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视为意向方已取得有权机构的审批或授权。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六条 交易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过交易所或第四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请各意向方随时注意查看网站信息或查收系统注册的手机号码接受短信通知或提示信息。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相关通知或信息。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若因意向方手机设置问题造成信息被屏蔽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七条 交易所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的披露,不能视为对标的物真伪或者品质的保证,交易所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意向方在报名前自行对标的物现状、权证及相关费用进行详细了解和实地查看并作出是否报名的决定。 第八条 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交易所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第九条 意向方完成网上报名的基本步骤如下: 一、意向方应在项目公告的有效时间段内完成报名手续; 二、完成报名手续包括递交报名材料和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 三、意向方应通过网上提交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受让/竞租申请与承诺书》等; 四、项目公告对意向方有特殊资格要求的,意向方网上报名时应通过报名系统同步提交公告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交易所概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所有材料均须通过报名系统上传扫描件或现场提交。 第十条 意向方一旦完成网上报名并按期足额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其自愿承诺以不低于挂牌底价交易。 第十一条 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交易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交易所将不予受理。 第十二条 项目中止交易的,意向方有权申请退回保证金。经交易所审核同意退回的,视为意向方自愿撤回报名。 若恢复交易的,撤回报名的用户有权重新报名参与交易。 第十三条 项目终结交易的,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交易所将及时、原途径、全额、无息退回。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四条 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网络竞价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 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取得参与竞价资格。 意向方的优先购买权资格经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分别享有不同级别的优先竞买代码。 第十六条 网上竞价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意向方请务必在竞价开始前登陆竞价系统。 第十七条 竞价过程中若无人出价导致交易失败的,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回。 第十八条 意向方在竞价过程中一旦出价,即表明: 一、已完全了解标的物的相关情况,并接受所有(已知和未知)瑕疵; 二、认可公告内容和相关披露事项,清楚并了解相关的法律风险。若交易成功后,将按照样本合同及附件的内容与委托方签约。 第十九条 意向方应对自备报价终端的使用性能和安全性以及网络安全自行负责。若因设备故障、网络异常或操作失误导致的一切损失,由意向方自行承担。 第二十条 因意向方的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所填写的主体资格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造成交易资格不能被确认; 二、所填写的联系方式不真实、不准确造成无法收到交易所发出的相关事项通知; 三、未及时关注交易所发布的竞价活动相关信息和通知的; 四、因自备的终端设备故障、停电、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 五、由于意向方自备终端设备时间与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竞价的。 第二十一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所有权中止或终结竞价活动,意向方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 一、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 二、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权属不符、标的性状改变等原因而使竞价活动产生争议的; 三、接到委托方或有权部门作出的中止或终结竞价通知的。 第二十二条 中止情形消失,符合恢复竞价条件的,由交易所重新组织竞价。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二十三条 意向方被交易所确认为成交人的,应根据公告要求到交易所或交易所指定地点签署成交文件。 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一、公告期满,仅有一家意向方被确认符合资格条件,在确认资格同时视为交易成功; 二、公告期满,有多家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方,根据交易规则被确认为成交人时,视为交易成功; 三、公告要求的其他应当视为交易成功的情形。 第二十四条 成交人交纳的保证金按照公告要求进行处置。其他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将在确定成交人之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照原途径、全额、无息退回。 第二十五条 交易所在确定成交人后根据公告要求组织交易双方签订交易合同。 第二十六条 交易成功后,交易所按照公告要求及相关约定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七条 交易各方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得恶意串通,否则交易无效。因此造成的损失,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承担责任。 第二十八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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