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综合科研大楼原地改扩建项目冷却塔采购设备及相关服务
医院综合科研大楼原地改扩建项目冷却塔采购设备及相关服务
一、招标条件
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综合科研大楼原地改扩建项目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21】8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自筹,项目业主为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招标人为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冷却塔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综合科研大楼原地改扩建项目冷却塔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兴宁路57号
招标范围: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综合科研大楼原地改扩建项目冷却塔设备的采购及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按技术要求和规范及图纸的要求完成设备的制造、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检测、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及质保期内服务等服务。
招标控制价: 198 万元
交货期(含安装):60天内完成设备供货,安装工期满足总包施工工期要求 。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浙江省、宁波市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从高),并最终一次性验收合格;
质保期:24个月,时间自设备验收合格,投入使用之日起计
三、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具备投标产品的生产或供货及售后服务能力;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厂家(冷却塔设备)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如两个及以上代理商(或制造厂家)以同一个制造商的品牌就本项目进行投标,招标人都将拒绝。
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代理人将在公示前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信息进行查询,若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记录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失信记录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注:以上资料请投标人仔细阅读资格要求并自查,确认符合条件后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 10 月 11 日(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30-5:00。
2、获取方式:线上或现场报名;线上报名请联系招标代理人并根据要求填写《投标报名函》并提供相关资料扫描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人邮箱(**********@qq.com),并电话(0574-********)确认后方视为报名成功,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3、现场发售(报名)地点: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77号鼓楼大厦西五楼成套工程宁波分公司)。
4、报名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下同)、地点及要求: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下同):2023年 10 月 20 日 9 时 30 分。
2、送达地点(同开标地点):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77号鼓楼大厦西五楼成套工程宁波分公司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六、业务咨询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
联系人:徐工
招标代理人: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77号鼓楼大厦西五楼成套工程宁波分公司
联系人:鲍亦蕾、李 璐、李丹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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