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鑫安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资溪县面包食品产业城小微创业园建设项目—创业大楼幕墙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江西鑫安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资溪县面包食品产业城小微创业园建设项目—创业大楼幕墙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资溪县面包食品产业城小微创业园建设项目—创业大楼幕墙项目 | ||
品目 | 工程/专业施工/建筑幕墙工程 | ||
采购单位 | 江西磊鑫建筑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资溪县 | 公告时间 | 2023年09月28日 16:3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3年09月29日至2023年10月19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 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中国政府采购网 | ||
开标时间 | 2023年10月20日 10:00 | ||
开标地点 | 资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资溪县鹤城镇城西大道三江路口自然资源局七楼) | ||
预算金额 | ¥85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左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7 5597 7441 | ||
采购单位 | 江西磊鑫建筑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资溪县飞鹤大道新办公楼二幢三楼(靠近资溪县公安消防大队旁)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陈女士/177 7044 1073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西鑫安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左女士/137 5597 7441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资溪县繁华南街47号 | ||
附件: | |||
附件1 | 幕墙图纸一(终版).rar | ||
附件2 | 幕墙图纸二(终版).rar | ||
附件3 | 3 资溪县面包食品产业城小微创业园建设项目—创业大楼幕墙项目.pdf |
项目概况
资溪县面包食品产业城小微创业园建设项目—创业大楼幕墙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2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XA-ZX-2023-012
项目名称:资溪县面包食品产业城小微创业园建设项目—创业大楼幕墙项目
预算金额:85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5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公示结束后,一周内中标供应商须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完成整个项目的供货、安装并具备验收条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投标供应商为中、小、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预留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份额比例为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采购份额比例为6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 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如响应人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响应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响应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响应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响应人公章。如响应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中国公民)。②提供法定代表人(非企业单位的提供负责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在开标前一年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在开标前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书面承诺函);d)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及纳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复印件加盖公章);e)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自行承诺函);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1)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信用记录的系统截图)。(2)开标时供应商必须提供投标人信用证明,按照《中共资溪县委办公室、资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资办[2017]123号)的要求,必须提供取得中国人民银行征信备案牌照及资溪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的第三方服务机构提供的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 地址:资溪县新政务服务中心2楼企业征信窗口 电话:0794-*******(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投标供应商为中、小、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预留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份额比例为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采购份额比例为60%。(5)本项目的资格要求:1)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评标现场查验)(必须提供,否则应答无效);2)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评标现场查验)(必须提供,否则应答无效); 3)外省来赣的施工单位应按江西省住房和建设厅《关于启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建审批[2020]4 号)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如是外省来赣的施工单位,则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屏复印件加盖公章评标现场查验)(必须提供,否则应答无效);特别提醒:开标时投标人必须将招标人要求提交的所有材料(指证件、证书)编制到《资格证明文件》内,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29日 至 2023年10月19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2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资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资溪县鹤城镇城西大道三江路口自然资源局七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2.投标保证金:按照《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赣财购[2020]22号)和《关于停止收取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的通知》(抚财购[2022]12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3.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附件),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 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西磊鑫建筑有限公司
地址:资溪县飞鹤大道新办公楼二幢三楼(靠近资溪县公安消防大队旁)
联系方式:陈女士/177 7044 10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西鑫安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左女士/137 5597 7441
联系方式:资溪县繁华南街47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左女士
电 话: 137 5597 7441
招标
|
江西鑫安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