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银行株洲分行关于聘请律师事务所代理批量个人不良贷款诉讼采购项目磋商邀请公告
湖南银行株洲分行关于聘请律师事务所代理批量个人不良贷款诉讼采购项目磋商邀请公告
致:
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拟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个人不良贷款诉讼聘请律师事务所代理采购项目供应商,特邀请贵公司参加磋商。如贵公司有意参与,请认真阅读本邀请函,并按本邀请函附件之规定准备文件。
一、招标人:湖南银行株洲分行
二、招标编号:HNYH-ZZ-********
三、服务事项概况:
1.招标人: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为有效提高分行逾期贷款催收化解效率,维护好银行债权利益,株洲分行拟将135笔诉讼案件组成1个诉讼包(视违约情况分批分次移送),采用“一般代理”的方式将案件审理阶段全部事项委托律师事务所代理。
2.2采购范围:135笔个人按揭贷款诉讼案件。
2.3服务内容:代理阶段包括一审、二审、再审及案件衍生或派生的所有程序,不包括执行阶段。
2.4服务范围:135笔个人按揭贷款诉讼审理阶段。
2.5采购上限值:3个月以内审结,2000元/笔;3-6个月(含)审结,1500元/笔;6-12个月(含)审结,1000元/笔;12个月以上,本行有权不予支付基础费用,并有权从应付其他案件费用中扣除1000元/笔案件。135笔诉讼案件基础费用最高******元。
2.6采购形式:竞争性磋商,评标方式:综合评审法。
2.7服务时间:代理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并移交诉讼资料之日起算当批次诉讼资料代理期限,除因法定事由经我分行同意顺延期限外,超期未完成的,我分行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支付相应的代理费。
四、投标人的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律师事务所经批准成立3年以上,无违法违纪行为及被处罚等不良记录,声誉良好;
2.具有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律师事务所有满足本行需求的律师团队;
3.拟提供服务的主办律师须具有5年以上律师执业经历,熟悉服务领域的法律法规,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具有解决疑难法律问题或类似问题的经验及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4.拟提供服务的主办律师在同行业内具有良好声誉,无违法违纪行为及不良记录;
5.律师事务所及拟提供服务的主办律师均与本行无利益冲突;
6.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采购活动,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7. 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8. 投标费用: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负。
五、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各项内容:
1.投标声明及资格审查文件
2.负责人资格证明及授权委托书(非负责人参加)、经办人身份证明
3.服务报价(必须标明发票类型及税率)
4.基本情况表(营业执照、最近一个年度财务报表或企业所得税纳税年报)
5.所有资料需备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投标文件的签署
1.投标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投标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亲自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文件的任何一页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由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七、投标人报名及投标资格的审查
7.1 凡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向招标人报名。
7.2 报名资料包括:投标人的营业执照、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见附件三)、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四)和被授权人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件,信用中国报告扫描件。
7.3投标人自本公告发布即2023年 9月28日8时起至 2023年10月10日17时止,应将报名资料发送到以下邮箱:heqiong@hunan-bank.com,邮件内容请载明投标人名称、联系人、投标项目等基本情况(邮件及附件大小不得超过10 M)。
7.4 投标人应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报名资料不真实、不合法或不完整的,将不能参加我行本项目招标活动。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已报名的投标人可自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hunan-bank.com)、金采网下载招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由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3、封套上均应写明: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在2023年10月17日(投标时间)前不得启封、投标人的名称、地址。
4、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7日10:00 时(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路60号湖南银行株洲分行二楼会议室
电 话:0731-********
联 系 人:贺女士
聘请律师事务所代理批量个人不良贷款诉讼评分表
项目 | 评分项目 | 评分标准 |
律师事务所综合实力评价(28分) | 成立时间(12分) | 成立超过15年(不含)的(12分) |
成立10至15年(含)的(10分) | ||
成立5至10年(不含)的(8分) | ||
成立不足5年的(0分) | ||
执业人数(8分) | 100人以上的(8分) | |
50至100人(含)的(5分) | ||
50人以下的(2分) | ||
所获荣誉(8分) | 获得国家级荣誉(8分) | |
获得省级荣誉(4分) | ||
获得市级荣誉以下(2分) | ||
主办律师综合实力评价 (38分) | 所获荣誉(7分) | 获得国家级荣誉(8分) |
获得省级荣誉(4分) | ||
获得市级荣誉以下(2分) | ||
学历情况(6分) | 硕士以上(6分) | |
本科(4分) | ||
专科及以下(2分) | ||
执业年限(7分) | 15年(不含)以上(7分) | |
10年至15年(含)(4分) | ||
5年(含)至10年(不含)(2分) | ||
5年以下(0分) | ||
自身素质(9分) | 根据主办律师的外在形象、表达能力、沟通能力等进行酌情打分 | |
执业经验(9分) | 曾担任过华融湘江银行(湖南银行)常年法律顾问的(9分) | |
担任过其他银行常年法律顾问的(5分) | ||
无银行常年法律顾问经历,但为金融机构办理过诉讼与非诉讼业务的(3分) | ||
无任何金融机构法律服务经验的(0分) | ||
其他因素(34分) | 投标服务价格(25分)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单价)×25;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单价为评标基准价。 | ||
服务范围、所承诺的服务内容(4分) | 评委根据其提供的服务范围、实际承诺情况酌情打分 | |
现场评审环节表现(5分) | 根据投标律师事务所现场评审演示、临场表现情况、重视程度等进行酌情打分 | |
合计得分100分 |
一、投标声明
致: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
1.我公司经仔细研究湖南银行株洲分行关于聘请律师事务所代理批量个人不良贷款诉讼采购项目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2.我公司承诺本次投标所报内容完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报,所有内容都是真实、准确的,我公司对提交的所有文件负责。我公司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3.我公司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本投标文件对我公司具有约束力。
4.我公司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和本投标文件是我们双方协议共同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 (全称)(盖章)
投标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 (姓名) (签字或盖章)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二、资格审查文件
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传 真 | 网 址 | |||||||||
组织结构 | (文字或框图说明) | |||||||||
负责人 | 姓名 | 职称 | 电话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A证律师 | ||||||||
注册资金 |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注: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投标人: (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三、清单报价
序号 | 货物名称 | 服务单价 (元/笔) | 单位 | 数量 | 服务总价 |
1 | 聘请律师事务所代理批量个人不良贷款诉讼 | 笔 | 135 |
请投标人注明:
开具发票种类 :
2、发票可抵扣税率(如有) :
供应商(盖章):
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磋商申请书
致: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
根据贵行项目(项目编号:)招标公告的要求,本公司自愿参加贵行投标申请。本公司己详细了解招标公告,自愿接受招标公告对此次招标资格审查的全部要求和规定。
本投标书包括以下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诺:
1.本公司自提交投标书之日起天内不改变申请内容。本申请书将作为贵行与本律师事务所之间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2.本公司所提交的报名资料均真实、合法、准确,不侵害任何第三方的权利,否则本公司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投标单位(盖章):_________ _ 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 ____
日期:年月日
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_____________同志,在本单位任职务,系本单位的负责人。
附该同志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
本公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地址)。特授权委托_____________(姓名),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代表本公司全权办理项目(项目编号:)(工程/项目名称)的投标、询价、谈判、磋商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本公司对委托代理人的上述行为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委托书一直有效。委托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时间为天(自本授权委托书盖章之日起至年月
日止)。
本授权委托不得转委托。
投标人(盖章):
负责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保密承诺书
致: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
就贵行项目(项目编号:)采购事宜,本律师事务所承诺遵守下列保密条款:
1.此处所用的“保密信息”是指由贵行或贵行的员工、顾问和其他代表(以下通称为“贵行人员”)直接或间接提供的、披露的任何或所有信息,无论以纸质、电子化、口头或其它形式,与贵行有关的一切资料、材料、数据、事实、文件、电子邮件信息等材料或信息。为保密目的,由贵行人员提供或披露的任何有关第三方的技术或业务信息同样应被视为贵行的“保密信息”,并受本保密承诺书条款约束。
2.贵行的招标文件以及其它采购文件和资料均属于贵行签发的“机密商业文件”。招标文件以及其它采购文件和资料向投标人进行的披露,其目的是向投标人传达有关资料,以便投标人进行完整有效的回复。
3.从披露之日起,本公司将对上述保密信息进行保密并限制其使用。对于文件中和其它媒介上(例如软盘)的信息,绝不会因交付有关的回复而透露和复制给无须知道相关情况的第三方和/或本公司非必要的职员,除非经贵行事先书面许可。
4.未经贵行事先书面批准,本公司不将招标文件以及其它采购文件和资料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或者本公司非必要的职员提供或者透露,或发表任何声明或为回复而在任何媒介上出版、发布。
5.在招标文件以及其它采购文件和资料终止使用或在贵行书面要求后的合理时间范围内,本公司一定立即返还所有包含或反映保密信息的书面材料和/或软盘或其它任何形式的载体,不保留使用此类有形形式保密信息的任何副本、摘录和其它部分或全部复制品,并销毁一切与之有关的保密信息。在此阐明的保密要求在归还和销毁此类保密信息后仍生效。
6.将任何保密信息提供或者披露给第三方或本公司非必要的职员将对贵行导致损害。如违反本保密承诺书的任何义务,本公司自愿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贵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投标人(盖章):
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承诺函
致:湖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
根据贵行 (标书编号)(标的名称)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要求,(姓名)经本律师事务所正式授权并以本公司名义投标。现向贵行提交《湖南银行 采购项目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
本公司郑重承诺如下:
一、本律师事务所提供给贵行的全部资料均真实、正确和完整,同时授权并同意贵行对本律师事务所提供的任何资料进行调查。如经查证,本律师事务所提供的材料存在任何问题,由此所致的一切责任由本律师事务所承担,贵行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本律师事务所将承担贵行为调查该存在问题所支付的一切费用。
二、本律师事务所承诺所提供给贵行的全部资料均不侵害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因此产生纠纷,一切责任由本律师事务所承担,与贵行无关。
三、本律师事务所会对提供给贵行的全部资料进行及时更新,以确保本律师事务所提供给贵行的资料为最新。如因上述资料更新不及时,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由本公司承担,贵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本律师事务所已经详细地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及附件,并完全理解明白。本律师事务所理解,贵行并无义务必须接受最低报价或其他任何投标。本律师事务所自愿放弃在此方面提出不明或者误解的一切权利。
五、本律师事务所自愿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提供符合“详细技术要求”的设备及相关服务。
六、本投标承诺函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内有效,在此期间,本投标之规定始终对本律师事务所具有约束力。如果本律师事务所的投标被接受,则直至合同履行完毕时止,本投标承诺函始终有效,且本律师事务所将严格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七、本律师事务所一定积极配合贵行的投标人管理工作,并根据贵行的实际需要,向贵行提供所需的其它文档、资料(不包括商业机密或其它应保密的客户资料)。上述文档、资料本公司同样遵守本投标承诺函一、二、三项的承诺。
投标单位(盖章):
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