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农业农村局新安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土壤采样、内业化验及普查成果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新安县农业农村局新安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土壤采样、内业化验及普查成果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新安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土壤采样、内业化验及普查成果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27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新安政采公开-2023-78 | |||||||||||||||||||||||||||||||
2、项目名称:新安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土壤采样、内业化验及普查成果建设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6,164,600.00元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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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项目概况:新安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土壤采样、内业化验及普查成果建设项目,外业土壤采样需对新安县760个表层样土壤样点、22个剖面土壤样本点及其样本库建设,具体包括土壤立地条件调查、表层土壤样品采集、剖面样品采集、土种变化边界校核、样品包装与寄送等内容;内业化验对新安县760个表层样土壤样点、22个剖面土壤样本点进行土壤样品检测;县级普查成果按照国家及省三普办要求的数据成果、数字化图件成果、文字成果、数据库成果等普查成果及其形成方法或主要内容等全部任务。 5.2服务期限:一、二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三标段:剖面采样及样品流转: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制图:自所需数据资料交接之日起90日历天;四标段:自样品交接之日起90日历天;五标段:剖面测试化验:自样品交接之日起90日历天,成果形成汇交:自所需数据资料交接之日起150日历天。 5.3服务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 5.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100%落实; 5.5质量要求:符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有关质量、安全及技术规范、规程、标准要求。 5.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5个标段, 其中一标段为:新安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表层样土壤采样(共391个点位,其中汉关街道37个、磁涧镇117个、南李村镇95个、铁门镇112个、石寺镇30个)以及土壤样品流转; 二标段为:新安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表层样土壤采样(共369个点位,五头镇95个、正村镇68个、北冶镇60个、仓头镇52个、青要山镇41个、石井镇53个)以及土壤样品流转; 三标段为:新安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剖面样土壤采样(共22个点位)、土壤样品流转以及土壤类型、边界校核与土壤类型制图; 四标段为:新安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表层样点内业测试化验(共760个点位); 五标段为:新安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剖面样点内业测试化验(共22个点位)、土壤容重(782个点位)以及县级成果形成汇交(国家及省三普办要求的数据成果、数字化图件成果、文字成果、数据库成果等普查成果及其形成方法或主要内容等全部任务)。 投标人可同时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按标包序号由小到大的顺序成为一个标段的中标人。投标人应就一个标段进行完整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1)本项目1、3、4、5标段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3、5标段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应占合同总金额的30%以上),给予联合体的投标报价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标段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2)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等政府采购政策; (3)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luoyang.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企业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3.2资质要求: 一、二、三标段: 投标人需具备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外业调查与采样要求的资质和条件,并严格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规范(修订版)》操作(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土壤外业调查与采样人员不少于10人,须经省级及以上三普办统一组织的培训和考核,并获得省级及以上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技术领队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四标段: 投标人须具备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样品检测技术要求的资质和条件,并严格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规范(修订版)》操作(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土壤检测化验室须在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公布的“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名录内(提供公示网页截图,附件名录须清晰体现投标人名称,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五标段: (1)检测单位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样品检测技术要求的资质和条件,并严格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规范(修订版)》操作(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土壤检测化验室须在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公布的“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名录内(提供公示网页截图,附件名录须清晰体现投标人名称,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2)成果编制单位资质:投标人须具有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且专业类别须包含“地图编制”(提供测绘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3.3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 投标人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注: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投标资格。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3年10月07日 至 2023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 | |||||||||||||||||||||||||||||||
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lyggzyjy.ly.gov.cn/TPBidder)”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3年10月27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3年10月27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1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2、本项目1、2、4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如下: (1)投标人可由满足资质要求的一家单位单独进行投标,也可以由不超过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2)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招投标采购活动; (4)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组成。 3、本项目1、3、4、5标段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3、5标段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应占合同总金额的30%以上),给予联合体的投标报价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标段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4、监管部门:新安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新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新安县农业农村局 | |||||||||||||||||||||||||||||||
地址:新安县北京路农业大厦 | |||||||||||||||||||||||||||||||
联系人:郭女士 | |||||||||||||||||||||||||||||||
联系方式:0379-********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洛阳圣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天汇中心1幢501室 | |||||||||||||||||||||||||||||||
联系人:董先生 | |||||||||||||||||||||||||||||||
联系方式:0379-********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董先生 | |||||||||||||||||||||||||||||||
联系方式:03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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