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兴县集中供暖烟气深度余热利用节能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海兴县集中供暖烟气深度余热利用节能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海兴县集中供暖烟气深度余热利用节能改造项目已由海兴县行政审批局以海审批字【2023】1001【立】006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承热龙海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沧州承热龙海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沧州承热龙海热力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2.1.1项目现状为容量为29MW*2燃煤热水锅炉,2022供暖季现有供热面积约164万㎡,供热量45万GJ。烟气余热回收后排放的烟气温度为30℃左右,本项目拟对排放的烟气进行深度余热回收,拟将排烟温度降低至≤12℃。2.1.2服务周期:(1)建设期:40天;(2)项目效益分享期(运维期):自项目建成验收后四个供暖期。2.1.3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技术要求,符合技术规范和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2.1.4项目地点:沧州承热龙海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热源厂。2.1.5本项目建设施工及运行维护期内,设备运行影响到招标人冬运期正常供暖的情况下,不得进行施工及任何设备操作。2.1.6本批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2.1.7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形式评审。
2.2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项目设计、工程建设、设备供货及安装调试、人员培训、运营、维护等内容。在项目效益分享期(运维期)内,与招标人分享节能效益;项目效益分享期(运维期)满后,将所投资产及设备完好地移交招标人,全部节能效益和节能设备归招标人所有。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自2020年1月1日至本次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协议书载明的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份燃煤锅炉烟气余热回收合同能源管理业绩或烟气烟气余热回收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绩(以合同协议书和中标通知书为准或以合同协议书和中标公示截图为准,中标公示截图必须是县级及以上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截图)。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连续三年(2020、2021、2022年度)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上级单位或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后的财务会计报表。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3.1.5其他要求:投标人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的2022年纳税信用等级需达到B级及以上。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无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9-29 09:00至2023-10-11 17:00(北京时间,下同),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下载招标文件 。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无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10-20 09:00:00,地点为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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