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和容重检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兴山县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和容重检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兴山县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和容重检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大发全过程咨询服务(宜昌)有限公司(宜昌市伍家岗区同强路共强村村委会四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兴山县第三次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和容重检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4.42万元 5、最高限价:24.42万元 6、采购需求:第三次土壤普查是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为全面掌握中国土壤资源情况而开展的一次普查。国务院决定自2022年起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 号)、《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湖北省第三次土壤普查省级实施方案》、《宜昌市第三次土壤普查实施方案》和《兴山县第三次土壤普查实施方案》等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完成兴山县县域范围内表层样点和剖面样点的土壤样品制备和土壤容重检测工作。(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6个月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响应,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证明资料原件复印件有效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名录》并获得三普土壤制备资格;(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制作投标响应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采购人将不予采信。(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供应商的中标资格,并报请主管部门作列入黑名单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 10月7日至2023年10月 11日17时 30分止。(北京时间) 2、地点:大发全过程咨询服务(宜昌)有限公司(宜昌市伍家岗区同强路共强村村委会四楼) 3、方式:现场领取。 4、领取文件其他说明:供应商凭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领取的)原件现场获取采购文件并报名;供应商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7日10点 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兴山县农业农村局(兴山县古夫镇昭君路3号)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10月17日 10点 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兴山县农业农村局(兴山县古夫镇昭君路3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兴山县人民政府网 2、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规定的媒介上发布,供应商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磋商,否则由磋商小组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处理。 4、逾期递交响应文件的,将不予受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兴山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兴山县古夫镇昭君路3号 联系方式:131*****5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大发全过程咨询服务(宜昌)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伍家岗区同强路共强村村委会四楼 联系方式:159*****6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英 电 话:159*****6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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