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人民医院雄安院区建设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雄安院区建设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雄安院区建设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大学人民医院雄安院区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北京大学人民医院雄安院区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发改社会【2023】1129号)、国家卫生健康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北京大学人民医院雄安院区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批复的函(国卫规划函【2023】16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北京大学人民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北京大学人民医院雄安院区建设工程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河北省雄安新区容东片区西北部B地块。
(2)项目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28.32万平方米,其中医疗业务用房13.08万平方米,科研、教学用房4.73万平方米,地下车库、人防建筑以及其他设施面积共10.51万平方米。
(3)项目资金来源:政府财政资金。
(4)项目投资估算:总投资为******万元,EPC工程总承包估算额为******.37万元。
①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总体规划,总图(含地块内管线综合)、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含弱电)、热力、医疗气体、精装修、景观及小市政等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消防、人防、幕墙、景观绿化、净化、辐射防护、物流、工艺管道、实验室、标识标牌、景观照明、泛光照明、污水处理、节能工程等专项设计等为满足使用功能的全部设计工作)、BIM和CIM设计及咨询、绿色建筑设计及咨询、配合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相关的设计工作等本项目涉及的所有工程设计服务工作,同时配合招标人完成设计文件的报批报建,配合后续施工、采购的招标阶段的技术文件编制、设计相关的第三方论证及专家论证、施工及目标成本控制等的所有配合工作,直至通过各项审查、验收、备案。
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建设工程内容的施工与安装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地基与基础(含土石方)、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含精装)、建筑屋面、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建筑消防、建筑电气(含高低压变配电工程)、智能建筑、通风与空调、建筑节能、电梯、小市政工程、景观绿化工程、泛光照明等全部内容,满足绿色建筑等各专项验收规范要求,具体内容以后续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以及所有工程项目建设及手续办理,BIM和CIM建设及应用等全过程承包。包括医疗业务用房、科研、教学用房、地下车库、人防建筑以及其他设施;道路铺装、广场、园林景观小品等室外工程;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综合管廊/管沟及围墙;室外地下管网工程与后续工程各专业(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热、通信)的接驳与预留等内容且达到使用条件。
③满足工程施工过程及竣工验收需求,同时包括本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范围内工程施工及设备采购安装内容所涉及的一切各类检测、论证、试验、验收、档案移交、工程移交、培训、质保期间工作内容,以及政府主管部门专项(地下水、环评、卫评等)评估和运行许可证书(生活水箱、电梯、消防设备等)的取得。
④所有工程的建设许可、报批报建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负责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设计、人防、消防、园林、安监、环保、劳动卫生、建管、供水、排水、供电、天然气、通讯、施工图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竣工验收、竣工备案等手续办理及相关协调与配合工作。
⑤临水、临电报批、报装、接入。
⑥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除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明确外,施工完成后须达到各项运营条件。
具体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6)计划工期:
①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日历天内配合招标人出具详勘任务书,5个日历天内完成概念方案编制并报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审议,按招标人要求配合勘察单位完成详勘及基坑设计等工作;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文件(含初步设计概算)并取得雄安新区相关部门的审批手续,同时配合招标人报相关政府部门审核;在初步设计概算批复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施工图设计审查,同时取得雄安新区相关部门的审批手续,最终时间安排以招标人要求为准。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
②施工工期:计划工期:959个日历天,要求工期:816个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时间:2023年12月1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缺陷责任期24个月。
具体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7)其他: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①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
②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业绩:
投标人近5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个已完成的独立设计的设计合同金额4500万元(含)以上或建筑面积在20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医院建筑类工程设计业绩或包含满足上述设计业绩要求的工程总承包(或EPC工程总承包或EPC总承包)。
注:A.业绩的设计范围须包括方案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如同一项目分不同阶段签订合同且各阶段合同均在近5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合同额可以累积计算,达到上述业绩要求的计为1个有效业绩。
B.若所附业绩为工程总承包(或EPC工程总承包或EPC总承包),其中该业绩中投标人独立承担设计范围内对应的金额或建筑面积满足设计业绩要求和上述注A款的要求,才可视为该项目业绩为投标人满足要求的设计业绩。
投标人近5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1个已完成的单个项目合同金额在20亿元(含)以上或单个项目建筑面积在20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公共建筑类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包含满足上述施工业绩要求的工程总承包(或EPC工程总承包或EPC总承包)。
注:若所附业绩为工程总承包(或EPC工程总承包或EPC总承包),其中该业绩中投标人独立承担施工范围内对应的金额或建筑面积满足上述要求,才可视为该项目业绩为投标人满足要求的施工业绩。
(3)项目经理最低要求:
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页截图证明其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业绩最低要求:近3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1个以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的已完成的单个项目合同金额在20亿元(含)以上或单个项目建筑面积在20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公共建筑类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包含满足上述施工业绩要求的工程总承包(或EPC工程总承包或EPC总承包)的业绩。
注:A.若所附业绩为工程总承包(或EPC工程总承包或EPC总承包),其中该业绩中施工范围内对应的金额或建筑面积满足上述要求,才可视为该项目经理业绩为有效业绩。
B.项目经理为本项目的总负责人,同时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
(4)设计负责人最低要求:
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近3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个以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担的已完成的合同金额4500万元(含)以上或建筑面积在20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医院建筑类工程设计业绩或包含满足上述设计业绩要求的工程总承包(或EPC工程总承包或EPC总承包)。
注:A.业绩的设计范围须包括方案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如同一项目分不同阶段签订合同且各阶段合同均在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合同金额可以累积计算,达到上述业绩要求且设计负责人为同一人的计为1个有效业绩。
B.若所附业绩为工程总承包(或EPC工程总承包或EPC总承包),其中该业绩中设计范围内对应的金额或建筑面积满足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和上述注A款的要求,才可视为该设计负责人业绩为有效业绩。
(5)施工负责人最低要求:/。
(6)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扫描件)。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7)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次或累计罚款/元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8)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
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s.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方案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前期咨询资料成果对潜在投标人全部公开的除外);
t.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u.投标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v. 投标人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
w.投标人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内;
x.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设计质量或工程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8)L项修改为本条);
y.以上u、v、w、x与(7)信誉要求不一致的,以u、v、w、x条要求为准。
z.投标人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9)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组成成员(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其中1家负责施工内容,1家负责设计内容),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款(7)、(8)的要求;联合体中的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要求应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款(3)、(4)的要求。
②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的职责分工;联合体的资质等级及业绩根据联合体分工和联合体各成员的资质等级及业绩认定。
③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④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⑥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10)技术成果经济补偿:不补偿(补偿或不补偿)
(11)其他要求:/。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29日0时0分0秒至2023年10月19日9时29分 0秒(北京时间,下同),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http://www.xaprtc.com/xapr/trading)(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的“电子招标项目”菜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投标人按5.1款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先在“交易平台”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和CA数字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和CA办理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操作。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10月19日09 时 30分 00 秒,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再登录“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提示。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加密、上传。
其他说明: /
7. 开标形式及地点
开标形式:远程开标(远程开标/现场开标)
开标地点:投标人无需到河北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开标,只需远程登录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及直播系统(根据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以短信形式发送的链接和验证码登录)参加开标仪式。
如采用远程开标形式投标人需登录“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具体操作可参考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
其他说明:投标人请至少在开标前1天通过“交易平台”中“我的投标项目”菜单的【电子标环境监测】按钮对开标时使用的电脑进行环境监测和环境部署;开标前一个小时通过交易平台-我的投标项目中找到本项目,并进入开标系统;投标人在开标时须使用IE浏览器,打开设置,在Internet选项中,添加信任站点:https://kb.xaprtc.com、https://www.xaprtc.com;直播系统的直播链接和邀请码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以短信形式发送至递交投标文件时系统中所填写的项目联系人手机号码,无需提前下载应用程序,网页观看即可。投标人在收到邀请码和链接后及时进入,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8. 公示与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11号
联系人:苗老师
电 话: 010-********
电子邮件: /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招标代理机构: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2号楼A栋8层801、802、803室
联系人:赵龙、沈根浩、王垚、杨利军
电 话:132*****461、185*****121、139*****570
电子邮件:fanxs@biddingcitic.com、fengss@biddingcitic.com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10.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10.1 “交易平台”的注册、CA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服务平台”或“交易平台”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
10.2 开标以投标人上传至交易平台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为准,如需递交纸质文件仅在现场无法进行电子开评标时备用。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电子或纸质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10.3 开标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限定在招标人发出解密要求后30分钟内完成,如所有投标人都已完成解密,招标人可提前结束解密环节进入下一环节。
10.4 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CA登陆密码、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因招标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10.5 若投标人已申请多个CA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的投标文件和开标解密时使用的CA数字证书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负责。
10.6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10.7 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招标人或者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0312-*******。
10.8 CA数字证书在投标文件加密至开标解密过程中,证书必须在有效期之内,此过程期间如进行续费、变更等任何业务办理,都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10.9投标人请至少在开标前1天通过“交易平台”中“我的投标项目”菜单的【电子标环境检测】按钮对开标时使用的电脑进行环境检测和环境部署。
10.10 在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支持docx(office2010及以上版本)和pdf两种格式导入,建议导入pdf格式。
10.11 为保证投标文件编制质量以及系统稳定性,请尽量将投标文件控制在400M以内。投标文件制作完成签章时需进行转换,等待时间较长,请投标人在该阶段耐心等待,不要进行任何操作。
10.12 制作投标文件时请检查分级目录是否齐全,文件制作完成后请打开HBT格式的投标文件进行检查。
10.13 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招标人或者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0312-*******。
10.14 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版本号同招标文件编制时使用的版本号7.8.2014.2960,投标人从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相对应的电子投标编制工具即可打开招标文件,若出现技术问题请咨询电话:0312-*******。
10.15异议和投诉
(1)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
(2)异议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采用CA数字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提出(开标异议除外)。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解密完成后在“交易平台-开标系统”的“异议”菜单中在线提出。
(3)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龙、沈根浩、王垚
联系电话:132*****461、185*****121、139*****570
电子信箱:fanxs@biddingcitic.com、fengss@biddingcitic.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B座505室
(4)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
(5)异议应当以异议书形式提交,提出异议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①异议书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有效的联系方式。异议处理对接人非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还应由该单位为对接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②异议书应当包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电话、邮箱、日期等基本信息及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证明材料、相关请求及主张;
③开标现场未提出相关异议或已经投标人确认的事项,开标后不得就同一事项提出异议;
④已经做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的,不得就同一事项提出异议;
⑤异议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简体中文译本。外文与简体中文译本不一致的,以简体中文译本为准。
⑥不满足本条要求的不予受理。
(6)异议人撤回异议的,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人撤回异议的,视为该异议无效,异议程序自然终止,异议人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出异议。
(7)被质疑人须配合招标人对异议事项进行核查。被质疑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调查的,招标人有权取消被质疑人中标资格,并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候选人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依法重新招标。
招标文件PDF版-北京大学人民医院雄安院区建设工程EPC工程总承包(定稿)_招标文件.pdf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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