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无人超市采购公告
某部无人超市采购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贵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部无人超市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LHQFW-F1001
三、项目概况:
在指定点位引入无人超市,根据点位需要设置自主取物区,由供应商免费对无人超市各区域进行场地装修和设施设备购置。实现以下功能要求:
①自主取物区无人值守,支持多人同时购物,提供“随用随取,高效快捷,无感结算”的购物体验,按照人员信息认证--人员进入选购(闸机打开)--自主选取商品--走出闸机自动扣费结算的流程进行保障;
②依托开放式物品柜按需及时,保质保量提供饮料类、休闲食品类和日用百货类商品,顾客根据自身需要选购,系统后台全程识别取物场景和取物行为,自动扣费,并提供全时段异常监控;
③按照优惠价格进行商品供应,商品价格可有效监管,支持账目自动记录、凭证打印汇总复查、定期统一办理结算功能;
④无人超市产生的所有数据须进行严格保密,采取相关安全措施,不得对外泄露。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人员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货物必须是其主营或主营范围产品(以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和质量认证体系证明材料为准,若不具体要求生产商或销售商,则应具备本项目生产或者销售范围)。
(六)具备《食品经营(生产)许可证》。
(七)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执行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猎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获取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23年10月7日至10月13日(8:00—11:30,14:30—17:30)(北京时间)。
(二)获取方式:以“公司名称+F1001”为邮件标题,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非外资独资或者外资控股企业声明、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食品经营许可证、“信用中国”查询截图、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暂停名单查询截图、军队采购网供应商暂停名单查询截图发送至项目联系人邮箱(*********@qq.com)。
(三)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北京石景山区。
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石景山区。
七、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朱助理
联系电话:186*****408
邮政编码:******
2023年9月2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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