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蔽机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需求公示需求公示第1包
屏蔽机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需求公示需求公示第1包
屏蔽机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省境内3处地方(均为地州)的单位分别建设屏蔽机房,配套建设门禁系统、机房环境和空调系统、动力环境监控系统及消防系统、机房装修和综合布线系统、UPS电源等。
3个机房面积合计约63.22m2。
建设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及用户提出的要求执行。
屏蔽效能达到《屏蔽机房屏蔽效能限值及测量》JNB11-A级。
二、最高限价
合计113万元。
三、项目需求明细: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
3.供应商股本不含外资成分,非(含港澳台)独资或入股企业;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发生;
8.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9.在军队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记录,未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参与对象之间存在股权相互关联情况;
11.特定资质要求:
①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提供保密承诺书);②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保密资格证书或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资质等级:甲级)。
六、有关说明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七、意见建议反馈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意见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并将意见反馈材料原件邮寄至我部,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视情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和完善需求参数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对供应商所提出的意见建设不作书面或电话回复。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53*****058
邮箱:********@QQ.com">********@QQ.com
附件:项目需求明细
云南省昆明市某部
2023年9月2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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