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丰县2023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
东丰县2023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
按照《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下发 2023 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方案(指南)的通知》(吉农联发〔2023〕20 号)文件要求,以持续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单产水平为主要目标,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绩效目标
聚焦提高玉米、大豆等主要粮油作物单产,兼顾县域内水稻生产,按照省厅任务要求,突出粮油规模种植主体这一关键,充分调动种植主体优化组织方式和应用先进技术的积极性,提高主要粮油作物关键技术模式到位率和覆盖率,通过经营主体申报,至少对我县24个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进行奖补,促进单产水平、强化示范带动引领。
二、实施范围
全县的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基础面积为300亩,必须有正式的流转合同,项目实施原则上不与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实施区重复。
三、补助对象
立足我县生产实际确定玉米、大豆、水稻作为粮油重点作物,大力支持家庭农场、合作社等规模种植主体。
四、补助标准
总补助资金为276万元,其中的262万元用于奖励种植主体和种粮大户,14万元用于宣传、培训,印发技术资料和测产验收。根据省厅绩效目标要求,由县级农业农村局结合各申报主体的方案、主体申报过程、项目实施过程记录、县级测产等指标进行平衡发放。排名前24的合作社或家庭农场都有奖励。根据关键技术措施到位情况、测产排序和项目资金情况,确定奖补对象并公示。奖补对象要体现鼓励先进,分档确定奖励额度,不能搞全覆盖,每户奖励金额不得超过30万元。结合我县实际,确定补助标准为:产量1-3名,奖补资金15万元;4-10名,奖补资金13万元,11-17名奖补资金10万元,18-24名奖补资金8万元。
五、项目申报
各乡镇政府组织动员粮油规模种植主体积极参与,向东丰县农业农村局自愿申报。
(一)主体申报。申报主体应是在市场部门登记注册的合法的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拥有完整合法的财会制度(开户行、账号等),我县将向承包土地面积在1000亩以上,三年内年平均亩产稳定在1500斤的家庭农场和合作社倾斜,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可自愿申报,申报基础面积为300亩。种植面积大、使用技术措施多的主体优先评奖。
(二)申报材料。申报材料需明确所种植玉米品种名称、种植面积、技术模式、目标单产等基本信息。粮油规模种植主体需按要求,加强田间管理,落实关键技术,努力提高单产水平。
六、实施要求
(一)细化方案。
(二)过程记录。采取一主体一方案的方式,建立生产档案, 记录作物生产过程中应用的关键技术、采取主要措施等。根据作物生长农时,县农业农村部门适时组织了解重点技术落实情况。
(三)技术模式。一是选择优良玉米品种。要选择适合我县气候条件、土壤要求,生育期在125-127天的中晚熟耐密的,适合机收机播的品种;二是坡岗地应用垄侧保墒栽培技术,达到保墒、保苗,减少水分流失,增加一类苗比例的目的;三是用免耕播种机播种,通过增加镇压强度,保证出苗率;四是实施秸秆还田包括秸秆深翻还田或秸秆表面还田;五是把握好时机,采取化控措施,喷施金镶玉,玉矮丰,金得乐,玉米壮丰灵等化控产品,通过降低植株高度,增加根系量,从而增强抗倒伏能力,促进早熟提高产量;六是做好病虫害绿色防控工作,通过安装频振式杀虫灯,黑光灯或者集中释放赤眼蜂防治玉米螟等各种虫害,实现产量和品质的同时提升;七是应用配方施肥技术、生物有机肥,生物菌肥,生物黑炭等新型肥料部分替代化肥技术改良和培肥土壤,达到土壤肥力和产量同时提升。八是开展无人机药剂防治病虫害和喷施磷酸二氢钾等叶面肥和植物生长调节剂等综合技术模式。应用以上技术多者,评奖优先。
(注:以上技术为第一轮申报过程中的评分项,实施主体不必全部落实。)
(四)产量目标。各实施主体在申报书中必须提供前三年的平均产量。玉米产量争取产量稳定在亩产1500斤左右,同时将单产1700斤作为本年产量目标。
(五)县级测产。作物收获季节,县农业农村局将组织开展测产,将参照《2023 年全省粮食作物高产竞赛活动方案》中附录的测产办法执行,并根据结果进行单产水平排序。
(六)资金奖补。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测产结束后,专家组将根据各实施主体实施方案制定情况、关键技术措施到位情况、测产排序等项目落实情况进行排序,我们将对产量排名在前24家的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进行资金奖补。
(七)信息公开。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做到公平、公开、公正。主体申报、项目评审、项目测产、产量测评等重要环节在县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
七、加强组织领导
我县将成立以副县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和以农业技术推广总站站长为组长的技术指导小组。落实工作责任,指导规模种植主体选择良种、配套技术、防灾减灾和病 虫防控,促进关键技术落实到位。在项目管理上要明确项目落实关键 环节、时间节点,适时跟踪进展情况,确保如期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八、加强宣传推广
我县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各类新媒体,通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典型示范等方式,做好政策解读、宣传经验做法、打造示范典型,形成推技术、创高产、争先进的单产提升比学赶超良好氛围。并于 2023 年 12 月 10 日前将主要做法、取得成效、工作建议等情况,形成工作总结报省农业农村厅。
九、监管措施
我县将适时开展工作指导。申报粮油规模经营主体单产提升行动补助的主体对相关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县农业农村局将对承担任务的规模经营主体任务落实情况登记造册,适时完成测产工作,并在适当位置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7 天,接受社会监督,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对测产结果的公平性、准确性负责;并通过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项目管理平台,及时填报实施进度和资金的使用情况。
东丰县农业农村局 东丰县财政局
2023年9月25日
附件1
东丰县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
领导小组
组 长:方 勇 县人民政府 副县长
副组长:姜 深 县农业农村局 局长
张凤礼 县财政局 局长
成 员:赵鹏飞 县农业农村局 副局长
孙 闵 县财政局 副局长
王学瑞 县财政局农业科 科长
苏荣波 县农业局发展计划科 科长
宋国智 县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站长
各乡镇主管农业副镇长(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附件2
东丰县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
技术指导组
组 长: 宋国智 县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正高级农艺师
副组长: 王永富 县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正高级农艺师
组 员: 孔庆涛 县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正高级农艺师
刘晓玉 县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农艺师
高 杰 县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高级农艺师
王玉春 县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研究员
候云刚 县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农艺师
王子奎 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科 正高级农艺师
王永权 县农业农村局综合科 正高级农艺师
娄玉勇 县农机技术推广总站 正高级农艺师
潘显峰 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正高级农艺师
李东峰 县植物保护植物检疫工作站 高级农艺师
附件3
粮食作物高产竞赛测产办法
一、玉米测产
(一)理论测产
1.取样方法。根据种植面积、地力和玉米长势情况将参赛地块 分成3~5个测产点。每一测产点采取对角线3~5点取样法,每个样点离地头5米以上,随机选点。
2.测算亩收获穗数。连续测量3个生产单元的距离,除以玉米 总行数,计算出平均行距(米);选择相邻2行玉米,每行测量 连续11株玉米的距离,计算平均株距(米);选取有代表性的20米双行,计数株数和穗数,并计算亩穗数。
3.测算平均穗粒数和百粒重。在每个测定样段内每隔5穗收取 1个果穗,共计收获30穗作为样本,计数每穗粒数,求出平均穗 粒数。样品全部脱粒,及时测定籽粒水分含量(每个样品测定3 次,求平均值),测定百粒重(每个样品测定3次,求平均值),求出标准水分(14%)的百粒重。
4.产量计算。理论产量(公斤/亩)=亩收获穗数x平均穗粒数×百粒重(克)×0.85/******。
(二)实收测产
1.测产方法。在百亩方中选取产量最高的田块(面积不少于3亩),排除地块边界玉米4行以上,采用机械全田实收计产,用 水分测定仪测定水分含量。收割前由专家组对收割机进行清仓检
查;田间落穗落粒不计算重量。
2.收获方法。
(1)机械收粒。每个样点收获全部籽粒称重,准确丈量收获 样点实际面积。每个样点随机选取3批次籽粒样品,每批样品随 机抽取2公斤左右,用谷物水分速测仪 (PM-8188 型)测定水分 含量,重复5次取平均值;按四分法取500克进行称重、去杂,测定杂质含量。
(2)机械收穗。每个样点收获全部果穗,并准确丈量收获样 点实际面积。按照理论测产方法计算亩穗数。按平均穗重法取30
个果穗作为标准样本测定鲜穗出籽率和水分含量。
3.计算公式。
(1)机械收粒:实收折标准水产量(公斤/亩)={籽粒鲜重(公斤)×[1-鲜籽 粒水分含量(%)]×[1- 杂质率(%)]}÷{实收生产单元面积×[1-14%]}×666.7。
(2)机械收穗:每亩鲜穗重(公斤/亩)=[实收重量(公斤)÷实收生产单元面积(平方米)]×666.7;出籽率(%)=样品鲜籽粒重÷样品鲜果穗重;实测产量(公斤/亩)=鲜穗重(公斤/亩) x出 籽 率 ( % ) x[1- 籽粒水分含量(%)]÷(1-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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