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南京工程有限公司南京工程公司技术与信息部电脑、工作站电脑、工作站招标公告
中石化南京工程有限公司南京工程公司技术与信息部电脑、工作站电脑、工作站招标公告
SNEICGB(设备)23-ZB-004采购招标公告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移动工作站\I7 12代 32G DDR5 0×1TB SSD 16" | 20.00 | 台 | 包1-包1 | ||||
2 | 工作站\I7 12代 32G DDR5 0×1TB+512GSSD 24" | 45.00 | 台 | 包1-包1 | ||||
3 | 笔记本电脑\/ 16GB 512GB SSD 14" | 400.00 | 台 | 包1-包1 | ||||
4 | 台式计算机\I7-***** 8核 16GB 1TB+256GB SSD 24" | 350.00 | 台 | 包1-包1 | ||||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或生产商(制造商)的销售公司(出具相关说明或证明文件)或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及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3.1.7 投标商为代理商时,需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商(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招标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且在有效期内,若生产商(制造商)同时授权两个或以上不同代理商,则视为无效授权。 3.1.8 投标人(为生产商时)须承诺所投标的物为自行研发,生产和组装的设备,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投标人(为非生产商时)须承诺所投标的物的生产商(制造商)具有整台设备的研发、生产和组装能力,所投产品为生产商(制造商)自行生产、组装的设备。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同时加盖生产商(制造商)公章。 3.1.9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的CCC 认证证书相关复印件 ,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1.10 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内(2020.6-2023.6)同类物资供货业绩:要求提供电脑类的业绩合同不少于4份,且累计合同金额不少于600万;提供工作站类的业绩合同不少于2份,且累计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提供对应合同扫描件(复印件)和发票(供应商需在易派客平台维护发票详细信息,无法验证的需上传发票凭证附件)。扫描件(复印件)必须含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明细页,合同扫描件(复印件)不清晰,不提供扫描件(复印件)均视为无效业绩。 3.1.11 投标人须提供原厂商为本项目进行三年的专项质保(机箱内配件及显示器的专项质保)的售后服务承诺,承诺书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 3.1.12 投标人须承诺全部响应附件“计算机设备技术要求”的所有条款,承诺书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 3.1.13 近三年,在中石化工程建设项目中因质量、进度、履约等因素对项目实施造成不良影响,受到通报批评或处理的,一票否决。 3.1.1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5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29日 8:00时至2023年10月8日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4.3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20日09: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20日09:00 开标地点: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A区6层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招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3年10月20日09:00前与招标联系人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技术咨询联系人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的形式)。 6.3其他投标说明: (1)本项目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购买CA数字证书、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模拟解密、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标书费支付、保证金支付出现问题,请咨询*****-5。 (2)购买标书须通过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一般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方可直接下载标书。保证金支付须按标(包)分开支付至对应的广发银行账号。识别第一次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不需要招标人勾选。 (3)请在开标前提前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无特殊说明的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和 U盘。无特别通知的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 (4)注意事项: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3)投标发票要求:本次招标采用发票信息核验功能,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功能选择的发票。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发票信息维护和核验发票的维护和核验操作步骤详见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系统(https://bidding.sinopec.com)首页“操作指南”中“投标发票管理操作手册”。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的,对投标文件中的发票评审以通过“供应商发票”功能选择的发票为准。 7. 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中石化南京工程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国事南京招标中心 | |||||
地 址: | 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号 | 地 址: | 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6层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 | |||||
邮 编: | 邮 编: | |||||||
联 系 人: | 姚昕 | 联 系 人: | 徐旭 | |||||
电 话: | 025-******** | 电 话: | 025-******** | |||||
电子邮件: | yaoxin.snei@sinopec.com | 电子邮件: | wzxux@sinopec.com | |||||
2023年9月28日 | ||||||||
标签: 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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