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医技综合大楼项目医用系统工程施工专业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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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州 医 科 大 学 附 属 第 三 医 院 医 技 综 合 大 楼 项 目医 用 系 统 工 程 施 工 专 业 承 包 招 标 公 告根 据 穗 发 改 批 ******号 批 准 , 并 且 图 纸 和 技 术 资 料 满 足 施 工 需 要 , 广 州 市 重 点 公 共建 设 项 目 管 理 中 心 现 对 广 州 医 科 大 学 附 属 第 三 医 院 医 技 综 合 大 楼 项 目 医 用 系 统 工 程 进 行 施 工专 业 承 包 公 开 招 标 , 选 定 承 包 人 。一 工 程 名 称 : 广 州 医 科 大 学 附 属 第 三 医 院 医 技 综 合 大 楼 项 目 医 用 系 统 工 程 施 工 专 业 承包 项 目 代 码 : 2015-******-83-01-******
二 招 标 单 位 : 广 州 市 重 点 公 共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中 心联 系 人 : 徐 工 联 系 电 话 : 020-********联 系 地 址 : 广 州 大 学 城 内 环 东 星 运 路 1号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广 东 省 机 电 设 备 招 标 有 限 公 司联 系 人 : 王 宇 郭 雅 纯 联 系 电 话 : 020-********联 系 地 址 : 广 州 市 越 秀 区 环 市 中 路 316号 金 鹰 大 厦 10楼招 标 监 督 机 构 : 广 州 市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管 理 办 公 室监 督 电 话 : 020-********联 系 地 址 : 广 州 市 天 河 区 天 润 路 333号 3楼三 建 设 地 点 : 广 州 市 荔 湾 区 多 宝 路 63号 。
四 项 目 概 况 : 广 州 医 科 大 学 附 属 第 三 医 院 医 技 综 合 大 楼 项 目 拟 建 于 荔 湾 区 多 宝 路 63 号 ,总 用 地 面 积 ***** 平 方 米 , 总 建 筑 面 积 ***** 平 方 米 , 其 中 , 地 上 ***** 平 方 米 , 地 下 *****平 方 米 。 主 要 建 设 内 容 包 括 临 床 药 学 部 麻 醉 手 术 中 心 检 验 科 核 医 学 科 介 入 中 心 输 血科 超 声 医 学 科 供 应 室 放 射 科 病 理 科 等 医 技 科 室 妇 研 所 实 验 部 重 症 孕 产 妇 ICU 产科 用 房 等 医 疗 用 房 地 下 车 库 公 用 设 备 房 配 套 室 外 工 程 和 公 用 工 程 等 配 套 用 房 等 。 本 次 招标 为 医 用 系 统 工 程 。五 标 段 划 分 及 各 标 段 招 标 内 容 规 模 和 最 高 投 标 限 价 :1 标 段 划 分 : 本 工 程 划 分 为 1 个 标 段 。2 本 次 招 标 范 围 : 本 项 目 为 广 州 医 科 大 学 附 属 第 三 医 院 医 技 综 合 大 楼 项 目 医 用 系 统 工 程 ,包 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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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首 层 介 入 中 心 : 共 设 置 3间 级 手 术 室 4mmPb , 及 医 患 通 道 控 制 室 辅 助 用 房 介 入 类 仓 库 等 配 套 功 能 用 房 。2 二 层 静 配 中 心 : 包 含 TPN和 普 通 药 物 调 配 间 抗 菌 物 品 调 配 间 危 害 药 品 调 配 间 , 配套 一 更 二 更 洗 衣 间 及 摆 药 区 成 品 核 对 区 办 公 生 活 区 。3 三 层 内 镜 中 心 : 候 诊 大 厅 术 前 等 候 室 麻 醉 复 苏 纤 支 气 管 镜 室 耳 鼻 喉 镜 室 消化 内 镜 室 消 化 清 洗 消 毒 间 水 处 理 间 污 物 间 办 公 生 活 区 4 三 层 检 验 科 : 生 化 检 验 大 厅 微 生 物 室 PCR实 验 室 冷 库 耗 材 库 荧 光 免 疫 纯水 间 办 公 生 活 区 5 四 层 中 心 供 应 室 : 包 含 去 污 区 器 械 检 查 打 包 区 无 菌 物 品 存 放 区 , 及 配 套 辅 助 用 房和 办 公 生 活 区 。 其 中 无 菌 物 品 存 放 区 净 化 级 别 为 级 , 其 他 器 械 检 查 打 包 区 净 化 级 别 为 级 ,
去 污 区 不 做 净 化 。6 四 层 输 血 科 : 发 血 室 储 血 室 血 液 滤 白 室 标 本 接 收 处 治 疗 室 示 教 室 办 公 生活 区 。7 四 层 病 理 科 : 标 本 接 收 室 标 本 保 存 室 细 胞 室 组 织 库 基 因 扩 增 室 标 本 准 备 间 试 剂 准 备 间 技 术 员 办 公 室 免 疫 组 化 室 取 材 室 多 头 显 微 镜 室 办 公 生 活 区 。8 五 层 手 术 部 : 共 设 置 23间 手 术 室 其 中 级 手 术 室 14间 , 级 手 术 室 5间 , 级 手术 室 4间 包 含 级 一 体 化 手 术 室 1间 , 级 防 辐 射 复 合 一 体 化 手 术 室 1间 4mmPb , 级防 辐 射 手 术 室 2间 2mmPb , 级 日 间 手 术 室 2间 , 级 正 负 压 手 术 室 1间 2mmPb 。 配 套 级 辅 助 用 房 级 洁 净 走 廊 以 及 办 公 生 活 区 。9 六 层 重 症 监 护 室 ICU: 共 设 置 16 床 , 其 中 ICU 监 护 大 厅 15 床 隔 离 单 间 1 间 , 以
及 辅 助 用 房 和 办 公 区 。3 招 标 内 容 : 包 括 本 次 招 标 范 围 内 的 建 筑 装 饰 工 程 净 化 空 调 及 自 动 化 控 制 系 统 工 程 配 电 系 统 工 程 弱 电 系 统 工 程 医 用 气 体 系 统 工 程 给 排 水 系 统 工 程 等 , 其 中 :1)建 筑 装 饰 工 程 : 包 括 建 筑 装 饰 系 统 手 术 室 基 本 配 置 。 具 体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 红 线 范 围内 所 有 功 能 房 装 饰 各 类 门 窗 安 装 卫 生 间 隔 断 安 装 刷 手 池 不 锈 钢 洗 涤 池 , 洗 手 盆 洗手 台 等 陶 瓷 洁 具 窗 帘 盒 窗 台 板 防 撞 带 输 液 导 轨 设 备 带 配 置 安 装 吊 塔 无 影 灯 预 埋锚 栓 的 设 施 设 备 配 置 安 装 。2)净 化 空 调 及 自 动 化 控 制 系 统 工 程 : 包 括 空 调 风 系 统 空 调 水 系 统 空 调 自 控 系 统 空调 加 湿 系 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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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配 电 系 统 工 程 : 包 括 不 间 断 电 源 UPS及 UPS输 入 电 缆 输 出 电 缆 , 各 层 洁 净 单 元 包括 洁 净 空 调 机 组 双 电 源 切 换 总 配 电 箱 及 其 后 所 有 的 桥 架 线 管 电 源 线 照 明 插 座 医 用IT系 统 等 采 购 安 装 。4)弱 电 系 统 工 程 : 包 括 门 禁 系 统 监 控 系 统 背 景 音 乐 系 统 呼 叫 对 讲 系 统 。5)医 用 气 体 系 统 工 程 : 包 括 医 用 气 体 管 道 医 用 气 体 汇 流 排 医 用 气 体 终 端 医 疗 设 备带 医 用 气 体 阀 门 箱 医 用 气 体 报 警 面 板 阀 门 及 配 件 等 安 装 工 程 。6)给 排 水 系 统 工 程 : 包 括 施 工 范 围 内 给 排 水 管 道 阀 门 及 配 件 手 术 部 专 用 刷 手 池 不锈 钢 洗 涤 池 槽 倒 污 池 普 通 卫 生 洁 具 安 装 工 程 。具 体 以 招 标 文 件 技 术 需 求 书 招 标 图 纸 工 程 量 清 单 及 有 关 资 料 说 明 为 准 。4 最 高 投 标 限 价 : 人 民 币 67,393,394.29元 。
各 专 业 工 程 比 例 为 : 机 电 安 装 工 程 约 3280万 元 (占 比 49%), 建 筑 装 饰 装 修 工 程 约 3230万 元 (占 比 48%), 智 能 化 工 程 约 229万 元 (占 比 3%)六 资 金 来 源 : 市 基 本 建 设 统 筹 资 金 。七 公 告 发 布 日 期 递 交 投 标 文 件 时 间 与 开 标 时 间 :1 公 告 发 布 日 期 含 本 日 : 2023 年 9 月 28 日 19 时 0 分 至 2023 年 10 月 19 日 14 时 30分凡 有 意 参 加 投 标 者 , 请 登 录 广 州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交 易 平 台 网 站 下 载 电 子 招 标 文 件 。注 : 发 布 招 标 公 告 的 时 间 为 招 标 公 告 发 出 之 日 起 至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止 。2 递 交 投 标 文 件 起 始 时 间 : 2023年 9月 29日 19时 0分 截 止 时 间 : 2023年 10月 19日 14时 30分 。
3 开 标 开 始 时 间 : 2023年 10月 19日 14时 30分 。4 递 交 投 标 文 件 截 止 时 间 与 开 标 时 间 是 否 有 变 化 , 请 密 切 留 意 招 标 答 疑 中 的 相 关 信 息 。递 交 投 标 文 件 截 止 时 间 后 , 开 标 时 间 因 故 推 迟 的 , 相 关 评 标 信 息 仍 以 原 递 交 投 标 文 件 截 止 时 间的 信 息 为 准 。5 投 标 人 通 过 广 州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交 易 平 台 递 交 电 子 投 标 文 件 。 投 标 人 应 在 递 交 投 标文 件 截 止 时 间 前 , 登 录 广 州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交 易 平 台 网 站 办 理 网 上 投 标 登 记 手 续 。 按 照 广 州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交 易 平 台 关 于 全 流 程 电 子 化 项 目 的 相 关 指 南 进 行 操 作 。 详 见 : 广 州 公 共 资 源交 易 中 心 网 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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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在 投 标 登 记 时 , 投 标 人 应 按 要 求 在 交 易 系 统 中 填 写 施 工 项 目 管 理 团 队 人 员 信 息 表 详 见 附 件 四 , 表 中 的 项 目 管 理 团 队 人 员 信 息 作 为 投 标 文 件 的 一 部 分 , 将 由 交 易 系 统 提 取 后供 各 相 关 单 位 在 中 标 人 履 约 时 进 行 比 对 查 核 。八 招 标 文 件 获 取 方 式 :本 项 目 招 标 文 件 随 招 标 公 告 一 并 在 广 州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交 易 平 台 网 站 发 布 。 招 标 文 件 一经 在 广 州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交 易 平 台 发 布 , 视 为 发 售 给 投 标 人 , 招 标 文 件 由 投 标 人 自 行 在 广州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交 易 平 台 网 站 下 载 。九 投 标 人 合 格 条 件 :1 投 标 人 参 加 投 标 的 意 思 表 达 清 楚 , 投 标 人 代 表 被 授 权 有 效 。2 投 标 人 均 具 有 独 立 法 人 资 格 , 按 国 家 法 律 经 营 。
3 投 标 人 均 持 有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颁 发 的 企 业 资 质 证 书 及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4 投 标 人 应 同 时 具 备 以 下 资 质 : 1 投 标 人 具 有 承 接 本 工 程 所 需 的 建 筑 机 电 安 装 工 程 专 业 承 包 一 级 资 质 (若 联 合 体 成员 中 承 接 建 筑 机 电 安 装 工 程 施 工 方 有 2家 单 位 , 则 2家 均 需 满 足 2 投 标 人 具 有 承 接 本 工 程 所 需 的 建 筑 装 修 装 饰 工 程 专 业 承 包 一 级 资 质 , 或 相 应 的 建 筑装 饰 装 修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资 质 以 资 质 证 书 许 可 范 围 为 准 , 在 有 效 期 内 3 投 标 人 具 有 承 接 本 工 程 所 需 的 电 子 与 智 能 化 工 程 专 业 承 包 二 级 或 以 上 资 质 , 或 相 应的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资 质 以 资 质 证 书 许 可 范 围 为 准 , 在 有 效 期 内 投 标 人 或 联 合 体 主 办 方 拟 担 任 本 工 程 项 目 负 责 人 的 人 员 为 : 机 电 工 程 专 业 壹 级 注 册 建造 师 。
注 : 资 质 内 容 按 照 建 市 *******号 文 颁 布 的 新 版 建 筑 业 企 业 资 质 标 准 中 对 应 的 资质 类 别 及 等 级 的 承 包 工 程 范 围 和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部 关 于 建 筑 业 企 业 资 质 管 理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建 市 ******* 号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部 关 于 简 化 建 筑 业 企 业 资 质 标 准 部 分 指 标 的 通 知 建市 *******号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办 公 厅 关 于 做 好 建 筑 业 证 照 分 离 改 革 衔 接 有 关 工 作的 通 知 建 办 市 2021 30号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办 公 厅 关 于 建 设 工 程 企 业 资 质 有 关 事 宜的 通 知 建 办 市 函 2022 361 号 广 东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关 于 建 设 工 程 企 业 资 质 有 关事 宜 的 通 知 粤 建 许 函 2022 846 号 的 要 求 设 置 。 招 标 内 容 含 有 设 计 要 求 , 且 设 计 要 求仅 为 深 化 设 计 的 , 在 投 标 人 的 资 质 设 置 要 求 中 , 不 允 许 设 置 设 计 资 质 。 根 据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部 办 公 厅 关 于 全 面 实 行 一 级 建 造 师 电 子 注 册 证 书 的 通 知 建 办 市 2021 40号 , 自 2022 年1月 1日 起 , 一 级 建 造 师 统 一 使 用 电 子 证 书 , 纸 质 证 书 作 废 , 具 体 操 作 流 程 可 查 阅 住 房 和 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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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 建 设 部 一 级 建 造 师 电 子 证 照 申 领 和 使 用 手 册 。 项 目 负 责 人 在 任 职 期 间 不 得 担 任 专 职 安 全 员 , 项 目 专 职 安 全 员 在 任 职 期 间 也 不 得 担 任 项目 负 责 人 , 项 目 负 责 人 和 专 职 安 全 员 不 为 同 一 人 。5 项 目 负 责 人 持 有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B 类 或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项 目 负 责 人 安 全 生 产 考核 合 格 证 书 6 投 标 人 或 联 合 体 主 办 方 拟 担 任 本 工 程 技 术 负 责 人 的 资 格 要 求 为 : 具 有 机 电 工 程 相关 专 业 高 级 工 程 师 或 以 上 技 术 职 称 。7 专 职 安 全 员 须 具 有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C类 或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专 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员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C3类 。8 投 标 人 或 联 合 体 主 办 方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 至 今 完 成 过 质 量 合 格 的 类 似 工 程 业 绩
类 似 工 程 是 指 业 绩 金 额 大 于 或 等 于 2000万 元 的 建 筑 机 电 安 装 工 程 。注 : 业 绩 取 自 广 州 市 住 建 行 业 信 用 管 理 平 台 。 投 标 人 须 提 供 类 似 工 程 业 绩 的 项 目 名 称 及业 绩 在 广 州 市 住 建 行 业 信 用 管 理 平 台 中 项 目 编 号 。 不 提 供 项 目 名 称 及 项 目 编 号 的 业 绩 不 予 评 审 。若 投 标 人 提 供 的 项 目 名 称 与 项 目 编 号 不 一 致 : 项 目 名 称 和 项 目 编 号 在 平 台 内 分 别 对 应 不 同 业绩 的 , 以 项 目 名 称 对 应 的 业 绩 为 准 项 目 名 称 存 在 对 应 业 绩 的 , 项 目 编 号 在 平 台 内 不 存 在 对 应业 绩 , 以 项 目 名 称 对 应 的 业 绩 为 准 项 目 名 称 在 平 台 内 不 存 在 对 应 业 绩 , 项 目 编 号 存 在 对 应 业绩 的 , 以 项 目 编 号 对 应 的 业 绩 为 准 。 评 标 委 员 会 对 业 绩 的 评 审 以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在 平 台 内 业 绩 上传 件 为 依 据 。 1 适 用 于 施 工 专 业 承 包 项 目 : 单 独 发 包 的 专 业 工 程 的 业 绩 金 额 以 中 标 通 知 书 为 准 , 中标 通 知 书 上 没 有 金 额 或 免 招 标 的 , 以 施 工 合 同 不 含 补 充 合 同 为 准 。 如 中 标 通 知 书 未 能 体 现
对 应 的 专 业 工 程 金 额 , 则 以 施 工 合 同 载 明 的 对 应 的 专 业 工 程 金 额 为 准 , 如 中 标 通 知 书 与 施 工 合同 均 不 能 单 独 体 现 对 应 的 专 业 工 程 金 额 , 则 以 建 设 单 位 提 供 的 证 明 资 料 中 载 明 的 对 应 专 业 金 额为 准 。 由 总 承 包 单 位 依 法 分 包 的 专 业 工 程 业 绩 其 金 额 以 分 包 合 同 中 约 定 的 合 同 金 额 为 准 。 用 于本 项 目 投 标 的 类 似 业 绩 , 在 平 台 中 工 程 对 应 的 企 业 资 质 栏 中 须 登 记 有 与 本 项 目 要 求 相 对 应的 资 质 建 筑 机 电 安 装 工 程 或 原 机 电 设 备 安 装 工 程 。 2 技 术 指 标 单 个 业 绩 金 额 大 于 或 等 于 2000万 元 的 建 筑 机 电 安 装 工 程 施 工 需 在 广州 市 住 建 行 业 信 用 管 理 平 台 内 业 绩 上 传 件 中 反 映 。 3 完 成 时 间 以 子 分 部 工 程 质 量 验 收 记 录 时 间 为 准 。 验 收 记 录 至 少 具 有 建 设 单 位 设 计 施 工 和 监 理 单 位 盖 章 适 用 于 施 工 专 业 承 包 项 目 和 由 总 承 包 单 位 依 法 分 包 的 专 业 工 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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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平 台 内 业 绩 上 传 件 不 符 合 上 述 要 求 的 或 登 记 的 工 程 资 质 内 容 与 施 工 合 同 等 业 绩 证 明资 料 不 相 符 的 , 该 项 业 绩 不 予 认 定 。 5 如 联 合 体 投 标 的 , 类 似 工 程 业 绩 由 主 办 方 提 供 。9 投 标 人 已 按 照 附 件 一 的 内 容 签 署 盖 章 的 投 标 人 声 明 。10 关 于 联 合 体 投 标 : 本 项 目 接 受 联 合 体 投 标 组 成 联 合 体 的 单 位 不 得 超 过 4家 , 其 中承 接 建 筑 机 电 安 装 工 程 施 工 方 不 超 过 2家 。如 投 标 人 组 成 联 合 体 , 应 以 承 接 建 筑 机 电 安 装 工 程 施 工 的 为 主 办 方 如 果 承 接 建 筑 机 电安 装 工 程 施 工 方 为 2家 , 则 其 中 1家 为 联 合 体 投 标 人 主 办 方 , 另 外 1家 为 承 接 建 筑 机 电 安 装 工程 成 员 方 , 并 签 定 联 合 体 工 作 协 议 见 附 件 二 。 投 标 人 拟 任 本 工 程 项 目 负 责 人 专 职 安 全员 应 为 主 办 方 正 式 员 工 。 联 合 体 工 作 协 议 应 明 确 约 定 各 方 拟 承 担 的 工 作 和 责 任 。
1 组 成 联 合 体 承 接 按 资 质 标 准 划 分 为 同 一 类 工 程 的 投 标 人 , 其 人 员 资 金 机 械 设 备等 资 源 性 指 标 可 合 并 计 算 。 2 组 成 联 合 体 承 接 按 资 质 标 准 划 分 为 多 类 工 程 的 投 标 人 , 应 在 联 合 体 协 议 中 明 确 承 接每 一 类 工 程 的 成 员 单 位 。 在 资 格 审 查 择 优 和 评 标 环 节 , 均 应 先 按 本 条 第 一 项 规 定 逐 类 评审 , 再 将 各 类 评 审 结 果 汇 总 , 各 成 员 单 位 诚 信 分 以 最 高 投 标 限 价 中 各 类 工 程 的 占 比 作 为 权 重 ,将 其 各 类 诚 信 分 加 权 平 均 计 算 。11 资 格 审 查 前 , 投 标 人 须 在 广 州 市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局 建 立 企 业 信 用 档 案 及 拟 担 任 本 工程 项 目 负 责 人 专 职 安 全 员 须 是 本 企 业 信 用 档 案 中 的 在 册 人 员 。 企 业 信 用 档 案 取 自 投 标 截 止 时间 投 标 人 在 信 用 管 理 平 台 内 的 信 息 , 投 标 人 无 需 提 交 相 关 资 料 , 若 招 标 人 延 长 递 交 投 标 文 件 截止 时 间 的 , 信 用 档 案 信 息 的 评 审 时 点 也 相 应 延 长 。 信 用 档 案 办 理 详 见 广 州 市 住 建 行 业 信 用
管 理 平 台 施 工 企 业 信 息 录 入 指 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html12 未 在 以 往 工 程 中 因 不 诚 信 行 为 或 不 充 分 履 约 行 为 被 本 项 目 招 标 人 书 面 拒 绝 投 标 的 详见 附 件 三 被 招 标 人 拒 绝 投 标 的 企 业 名 单 。13 投 标 人 未 出 现 以 下 情 形 : 与 其 它 投 标 人 的 单 位 负 责 人 为 同 一 人 或 者 存 在 控 股 管 理关 系 的 按 投 标 人 提 供 的 投 标 人 声 明 第 八 条 内 容 进 行 评 审 。 如 不 同 投 标 人 出 现 单 位 负 责人 为 同 一 人 或 者 存 在 控 股 管 理 关 系 的 情 形 , 则 相 关 投 标 均 无 效 。14 未 被 列 入 拖 欠 农 民 工 工 资 失 信 联 合 惩 戒 对 象 名 单 按 广 州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交 易 系统 比 对 结 果 进 行 评 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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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 未 在 招 标 公 告 第 九 条 单 列 的 资 审 合 格 条 件 , 不 作 为 资 审 不 合 格 的 依 据 。十 资 格 审 查 方 式 : 本 工 程 采 用 资 格 后 审 方 式 , 由 评 标 委 员 会 负 责 资 格 审 查 。十 一 资 格 审 查 结 果 将 在 广 州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交 易 平 台 和 广 东 省 招 标 投 标 监 管 网 公 示 ,公 示 时 间 不 得 少 于 3日 。十 二 满 足 资 格 审 查 合 格 条 件 的 投 标 人 不 足 3 名 或 通 过 有 效 性 审 查 的 投 标 人 不 足 3名 时为 招 标 失 败 。 招 标 人 分 析 招 标 失 败 原 因 , 修 正 招 标 方 案 , 报 有 关 管 理 部 门 核 准 后 , 重 新 组 织 招标 。 十 三 投 标 人 和 中 标 候 选 人 的 重 大 变 化 告 知 义 务 : 投 标 人 发 生 可 能 影 响 其 资 格 条 件 或 者招 标 公 正 性 的 重 大 变 化 中 标 候 选 人 的 经 营 财 务 状 况 发 生 较 大 变 化 或 者 存 在 违 法 行 为 的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 合 并 分 立 破 产 重 大 财 务 变 化 项 目 负 责 人 等 主 要 人 员 变 化 被 责 令 关 闭 被 吊 销 营 业 执 照 被 暂 扣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一 定 期 限 内 被 禁 止 参 加 依 法 必 须 招 标 项 目 的 投 标 等情 形 , 应 当 及 时 书 面 告 知 招 标 人 。十 四 投 标 文 件 全 部 采 用 电 子 文 档 , 投 标 人 按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提 交 投 标 文 件 。 若 投 标 文 件 中的 部 分 内 容 要 求 取 自 广 州 市 住 建 行 业 信 用 管 理 平 台 的 , 则 投 标 人 选 择 平 台 中 记 录 的 该 部 分 上 传件 将 被 视 为 投 标 人 递 交 投 标 文 件 的 一 部 分 , 不 需 重 复 提 交 类 似 工 程 业 绩 需 提 供 项 目 名 称 及 项目 编 号 。 评 标 委 员 会 对 该 部 分 资 料 的 审 查 将 以 递 交 投 标 文 件 截 止 时 间 在 广 州 市 住 建 行 业 信 用管 理 平 台 内 上 传 件 为 依 据 。 若 招 标 人 延 长 递 交 投 标 文 件 截 止 时 间 的 , 以 上 资 料 的 评 审 时 点 也 相应 延 长 。 投 标 人 应 及 时 维 护 其 在 广 州 市 住 建 行 业 信 用 管 理 平 台 登 记 的 信 息 及 上 传 件 , 确 保 各 项信 息 及 上 传 件 在 有 效 期 内 。
十 五 潜 在 投 标 人 或 利 害 关 系 人 对 本 招 标 公 告 及 招 标 文 件 有 异 议 的 , 应 当 在 投 标 截 止 时 间10日 前 向 招 标 人 书 面 提 出 。异 议 受 理 部 门 : 广 州 市 重 点 公 共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中 心异 议 受 理 电 话 : 020-********地 址 : 广 州 市 大 学 城 内 环 东 星 运 路 1号注 : 潜 在 投 标 人 或 利 害 关 系 人 可 以 通 过 线 下 或 线 上 的 形 式 提 出 异 议 。 线 上 提 出 异 议 的 , 应通 过 交 易 平 台 提 交 , 招 标 人 也 应 通 过 交 易 平 台 答 复 线 上 提 出 的 异 议 。 具 体 按 照 交 易 平 台 相 关 指南 进 行 操 作 。 作 出 答 复 前 , 应 当 暂 停 招 标 投 标 活 动 。十 六 本 公 告 在 广 州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网 址 : http://www.gzggzy.cn 广 东 省 招 标 投 标监 管 网 网 址 : http:/
/zbtb.gd.gov.cn/ 和 中 国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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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发 布 , 本 公 告 的 修 改 补 充 , 在 广 州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发布 。十 七 本 招 标 公 告 及 招 标 文 件 使 用 GZZB2018-3招 标 文 件 范 本 。 本 公 告 与 范 本 内 容 不 同 之处 均 以 下 划 线 标 明 , 所 有 标 明 下 划 线 部 分 属 于 本 公 告 的 组 成 部 分 , 同 其 他 部 分 具 有 同 样 的 效 力 。十 八 招 标 公 告 网 上 发 布 时 , 同 时 发 布 招 标 文 件 施 工 图 纸 最 高 投 标 限 价 。 本 工 程 根据 国 家 和 省 有 关 计 价 规 范 设 置 最 高 投 标 限 价 。 招 标 公 告 发 布 之 日 起 计 算 编 制 投 标 文 件 时 间 , 编制 投 标 文 件 的 时 间 不 得 少 于 20天 。十 九 投 诉 处 理 决 定 书 和 行 政 处 理 决 定 书 在 广 州 市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局 网 站 上 公 布的 , 视 为 送 达 其 他 与 决 定 书 有 关 的 当 事 人 。特 别 提 示 : 投 标 人 在 本 项 目 招 标 人 的 工 程 项 目 中 存 在 下 列 行 为 的 , 将 被 拒 绝 1 年 内 参 与
招 标 人 后 续 工 程 投 标 。 注 : 自 招 标 人 发 出 通 知 之 日 起 计 :1.将 中 标 工 程 转 包 或 者 违 法 分 包 的 2.在 中 标 工 程 中 不 执 行 质 量 安 全 生 产 相 关 规 定 的 , 造 成 质 量 或 安 全 事 故 的 3.存 在 围 标 或 串 标 情 形 的 4.在 投 标 文 件 中 提 供 虚 假 材 料 的 5.存 在 行 贿 情 形 的 6.拖 欠 农 民 工 工 资 的 7.未 按 照 国 家 省 市 有 关 建 筑 施 工 实 名 制 管 理 和 工 人 工 资 支 付 分 账 管 理 的 规 定 执 行 ,被 行 政 监 管 部 门 处 罚 的 8.存 在 因 过 错 行 为 被 生 效 法 律 文 书 认 定 承 担 违 约 或 侵 权 责 任 的 。
招 标 单 位 : 广 州 市 重 点 公 共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中 心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广 东 省 机 电 设 备 招 标 有 限 公 司2023 年 9月 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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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一 : 投 标 人 声 明广 州 市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局 本 招 标 项 目 招 标 人 及 招 标 监 管 机 构 :本 公 司 就 参 加 投 标 工 作 , 作 出 郑 重 声 明 :一 本 公 司 保 证 投 标 文 件 及 其 后 提 供 的 一 切 材 料 都 是 真 实 的 。 如 我 司 成 为 本 项 目 中 标候 选 人 , 我 司 同 意 并 授 权 招 标 人 将 我 司 投 标 文 件 商 务 部 分 文 件 的 人 员 业 绩 奖 项 等 资 料 进行 公 开 。二 本 公 司 保 证 在 本 项 目 投 标 中 不 与 其 他 单 位 围 标 串 标 , 不 出 让 投 标 资 格 , 不 向 招
标 人 或 评 标 委 员 会 成 员 行 贿 。三 本 公 司 不 存 在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 一 为 招 标 人 不 具 有 独 立 法 人 资 格 的 附 属 机 构 单 位 二 为 本 标 段 前 期 准 备 提 供 设 计 或 咨 询 服 务 或 者 与 本 项 目 设 计 人 或 提 供 咨 询 服 务 的 机构 存 在 附 属 关 系 的 三 为 本 标 段 监 理 人 或 者 与 本 标 段 监 理 人 存 在 隶 属 关 系 或 者 其 他 利 害 关 系 四 为 本 标 段 的 代 建 人 五 为 本 标 段 提 供 招 标 代 理 服 务 的 六 与 本 标 段 的 监 理 人 或 代 建 人 或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同 为 一 个 法 定 代 表 人 的
七 与 本 标 段 的 监 理 人 或 代 建 人 或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互 相 控 股 或 参 股 的 八 与 本 标 段 的 监 理 人 或 代 建 人 或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相 互 任 职 或 工 作 的 九 与 本 标 段 的 检 测 机 构 有 隶 属 关 系 或 者 其 他 利 害 关 系 十 与 招 标 人 存 在 利 害 关 系 且 可 能 影 响 招 标 公 正 性 十 一 被 依 法 暂 停 或 取 消 投 标 资 格 的 本 项 事 实 应 当 以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行 政处 罚 法 依 法 作 出 并 已 经 生 效 的 行 政 处 罚 决 定 为 认 定 依 据 。 行 政 处 罚 决 定 中 已 经 明 确 的 暂 停或 取 消 投 标 资 格 的 区 域 范 围 不 包 含 本 标 段 建 设 地 点 的 , 不 受 该 项 规 定 限 制 十 二 被 责 令 停 产 停 业 暂 扣 或 者 吊 销 许 可 证 暂 扣 或 者 吊 销 执 照 的 本 项 事 实 应 当以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行 政 处 罚 法 依 法 作 出 并 已 经 生 效 的 行 政 处 罚 决 定 为 认 定 依 据 。
十 三 进 入 清 算 程 序 , 或 被 宣 布 破 产 , 或 其 他 丧 失 履 约 能 力 的 情 形 十 四 在 最 近 三 年 内 有 严 重 违 约 或 重 大 工 程 质 量 问 题 的 严 重 违 约 事 实 应 当 以司 法 机 关 仲 裁 机 构 出 具 的 认 定 文 件 为 准 。 重 大 工 程 质 量 问 题 应 当 以 相 关 行 业 主 管 部 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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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行 政 处 罚 决 定 或 者 司 法 机 关 出 具 的 有 关 法 律 文 书 为 准 。 最 近 三 年 是 指 从 投 标 截 止 时 间之 日 起 逆 推 三 年 , 以 相 关 行 业 主 管 部 门 司 法 机 关 仲 裁 机 构 出 具 的 生 效 文 件 的 落 款 时 间 起计 算 十 五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的 其 他 情 形 。四 本 公 司 保 证 : 本 项 目 拟 派 的 项 目 负 责 人 没 有 在 其 他 在 建 项 目 中 任 施 工 单 位 项 目 负 责人 , 本 项 目 拟 派 的 专 职 安 全 员 没 有 在 其 他 在 建 项 目 中 任 职 。五 本 公 司 已 经 对 投 标 时 拟 投 入 本 项 目 的 管 理 团 队 和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进 行 了 自 查 , 保 证 拟投 入 的 所 有 人 员 都 是 本 单 位 正 式 人 员 , 都 在 本 单 位 缴 纳 社 保 , 不 存 在 持 证 人 注 册 单 位 与 实 际工 作 单 位 不 符 买 卖 租 借 专 业 资 格 注 册 证 书 等 挂 证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
六 本 公 司 承 诺 , 中 标 后 不 转 包 或 违 法 分 包 , 在 施 工 过 程 中 , 严 格 执 行 安 全 生 产 相 关管 理 规 定 依 法 按 照 国 家 省 市 的 有 关 规 定 发 包 劳 务 或 使 用 自 有 劳 务 队 伍 , 依 法 按 时 足 额支 付 工 程 款 给 分 包 单 位 如 有 和 支 付 工 资 给 劳 务 工 人 , 不 以 工 程 款 未 到 位 为 由 克 扣 或 拖 欠工 人 工 资 。七 本 公 司 承 诺 , 切 实 落 实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部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部 关 于 印 发 建 筑 工 人实 名 管 理 办 法 试 行 的 通 知 建 市 2019 18 号 广 东 省 建 设 工 程 领 域 工 人 工 资支 付 专 用 账 户 管 理 办 法 粤 人 社 规 2018 14 号 广 州 市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局 关 于 印发 的 通 知 穗 建 规 字 2020 18 号 广 州 市 建 设领 域 工 人 工 资 支 付 分 账 管 理 实 施 细 则 穗 建 规 字 2020 37 号 关 于 印 发 广 州 市 房
屋 建 筑 及 市 政 工 程 实 名 制 和 工 资 支 付 分 账 平 台 化 管 理 工 作 方 案 的 通 知 穗 建 筑 2018 183号 广 州 市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委 员 会 关 于 转 发 的 通 知 穗 建 筑 2018 981 号 等 关 于 用 工实 名 制 和 工 人 工 资 支 付 分 账 管 理 的 各 项 规 定 。 中 标 后 将 遵 守 总 承 包 企 业 在 投 标 时 向 招 标 人 作出 的 关 于 实 名 制 管 理 的 承 诺 , 服 从 总 承 包 企 业 对 本 公 司 的 统 一 管 理 , 并 对 我 公 司 施 工 范 围 的实 名 制 管 理 负 直 接 责 任 。 我 公 司 接 受 招 标 人 及 建 设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的 监 督 检 查 。八 与 本 公 司 单 位 负 责 人 为 同 一 人 或 者 与 本 公 司 存 在 控 股 管 理 关 系 的 其 他 单 位 包括 : 。 注 : 本 条 由 投 标 人 如 实 填 写 , 如 有 , 应 列 出 全 部 满 足招 标 公 告 资 质 要 求 的 相 关 单 位 的 名 称 如 无 , 则 填 写 无 。
九 本 公 司 拟 委 派 专 职 安 全 员 兼 任 本 工 程 的 工 地 余 泥 渣 土 运 输 与 排 放 管 理 员 , 严 格 遵 守建 设 工 程 余 泥 渣 土 运 输 与 排 放 管 理 制 度 , 执 行 一 不 准 进 三 不 准 出 规 定 , 选 择 合 法 的 余泥 渣 土 运 输 单 位 及 排 放 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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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如 果 本 公 司 使 用 采 用 告 知 承 诺 制 方 式 取 得 的 资 质 参 与 本 项 目 投 标 , 该 资 质 经 资 质 审批 部 门 核 查 被 依 法 注 销 的 , 本 公 司 承 诺 自 动 放 弃 投 标 及 中 标 资 格 。 如 经 查 实 该 资 质 为 以 欺 骗等 不 正 当 手 段 取 得 的 , 将 依 法 接 受 监 督 部 门 的 行 政 处 罚 。十 一 本 公 司 违 反 上 述 保 证 , 或 本 声 明 陈 述 与 事 实 不 符 , 一 经 查 实 将 按 相 关 规 定 进 行 信用 记 录 。 本 公 司 对 失 信 行 为 产 生 的 一 切 后 果 已 知 悉 。 其 中 , 本 声 明 陈 述 与 事 实 不 符 的 , 属 于弄 虚 作 假 骗 取 中 标 , 将 依 法 接 受 监 管 部 门 的 处 罚 。特 此 声 明 声 明 企 业 :法 定 代 表 人 签 字 :
项 目 负 责 人 签 字 :技 术 负 责 人 签 字 :年 月 日 企 业 公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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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二 : 联 合 体 工 作 协 议 1投 标 项 目 名 称 :致 : 招 标 人 名 称 我 方 决 定 组 成 联 合 体 共 同 参 加 以 上 项 目 的 投 标 , 若 中 标 , 联 合 体 各 成 员 向 招标 人 承 担 连 带 责 任 。 联 合 体 各 方 一 致 授 权 委 托 主 办 方 负 责 投 标 工 程 的 投 标 登 记 资 格 审 查 投 标 文 件 编 制 合 同 谈 判 及 相 关 文 件 的 签 署 等 工 作 。投 标 人 主 办 方 : 盖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 签 字 或 盖 章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 电 话 /传 真 :分 工 内 容 : 负 责 本 工 程 的 建 筑 机 电 安 装 工 程 。 联 合 体 其 他 相 关 方 违 约 时 , 主办 方 应 承 担 连 带 责 任 , 具 体 按 合 同 要 求 。联 合 体 成 员 : 盖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 签 字 或 盖 章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 电 话 /传 真 :分 工 内 容 : 主 要 负 责 本 工 程 的 装 修 装 饰 工 程 。
联 合 体 成 员 : 盖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 签 字 或 盖 章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 电 话 /传 真 :分 工 内 容 : 主 要 负 责 本 工 程 的 电 子 与 智 能 化 工 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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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 联 合 体 协 议 2投 标 项 目 名 称 :致 : 招 标 人 名 称 我 方 决 定 组 成 联 合 体 共 同 参 加 以 上 项 目 的 投 标 , 若 中 标 , 联 合 体 各 成 员 向 招标 人 承 担 连 带 责 任 。 联 合 体 各 方 一 致 授 权 委 托 主 办 方 负 责 投 标 工 程 的 投 标 登 记 资 格 审 查 投 标 文 件 编 制 合 同 谈 判 及 相 关 文 件 的 签 署 等 工 作 。投 标 人 主 办 方 : 盖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 签 字 或 盖 章 地 址 :
邮 政 编 码 : 电 话 /传 真 :分 工 内 容 : 负 责 本 工 程 的 建 筑 机 电 安 装 工 程 , 不 低 于 本 项 目 建 筑 机 电 安 装 工程 造 价 X%的 施 工 工 作 。 联 合 体 其 他 相 关 方 违 约 时 , 主 办 方 应 承 担 连 带 责 任 , 具体 按 合 同 要 求 。联 合 体 成 员 : 盖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 签 字 或 盖 章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 电 话 /传 真 :分 工 内 容 : 负 责 本 工 程 的 建 筑 机 电 安 装 工 程 , 不 低 于 本 项 目 建 筑 机 电 安 装 工程 造 价 Y %的 施 工 工 作 。
联 合 体 成 员 : 盖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 签 字 或 盖 章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 电 话 /传 真 :分 工 内 容 : 主 要 负 责 本 工 程 的 装 修 装 饰 工 程 。联 合 体 成 员 : 盖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 签 字 或 盖 章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 电 话 /传 真 :分 工 内 容 : 主 要 负 责 本 工 程 的 电 子 与 智 能 化 工 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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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 1.投 标 人 主 办 方 承 担 的 本 项 目 建 筑 机 电 安 装 工 程 造 价 施 工 工 作 应 不 低于 49%。 2.X Y之 和 必 须 为 100。 适 用 于 联 合 体 中 含 2家 承 接 建 筑 机 电 安 装工 程 施 工 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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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三 : 被 招 标 人 拒 绝 投 标 的 企 业 名 单 被 招 标 人 拒 绝 投 标 的 企 业 名 单序 号 企 业 名 称1 广 东 电 白 二 建 集 团 有 限 公 司2 广 州 金 辉 建 设 集 团 有 限 公 司3 广 州 市 裕 建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4 广 州 市 水 电 建 设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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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四 : 施 工 项 目 管 理 团 队 人 员 信 息 表序 号 姓 名 岗 位 职 称 职 称 证 书 或 资 格 证 书 编 号1 项 目 指 挥 长2 项 目 技 术 负 责 人3 质 量 负 责 人
4 安 全 负 责 人5 造 价 负 责 人6 装 修 工 程 师7 暖 通 工 程 师8 电 气 工 程 师9 计 划 合 同 管 理 及 材料 管 理 工 程 师10 质 量 管 理 工 程 师
11 造 价 管 理 工 程 师12 资 料 员 及 图 档 信 息员备 注 :1 岗 位 要 求 除 项 目 负 责 人 和 专 职 安 全 员 外 由 招 标 人 根 据 项 目 管 理 需 要 在 本 表 备 注 中 明 确 提 出 , 如 : 拟 派驻 施 工 现 场 的 项 目 指 挥 长 项 目 技 术 负 责 人 质 量 负 责 人 安 全 负 责 人 造 价 负 责 人 装 修 工 程 师 暖 通 工 程 师 电 气 工 程 师 计 划 合 同 管 理 及 材 料 管 理 工 程 师 质 量 管 理 工 程 师 造 价 管 理 工 程 师 资 料 员 及 图 档 信 息 员 等 。 以 上项 目 管 理 团 队 人 员 信 息 将 由 交 易 系 统 提 取 后 供 各 相 关 单 位 在 履 约 时 比 对 查 核 。2 投 标 人 应 根 据 本 表 备 注 中 的 岗 位 要 求 , 填 写 本 表 岗 位 栏 和 相 关 人 员 姓 名 职 称 和 职 称 证 书编 号 栏 。 职 称 栏 填 高 级 中 级 初 级 或 无 无 职 称 证 书 或 资 格 证 书 的 , 职 称 证 书 或 资 格
证 书 编 号 栏 填 无 同 时 具 备 职 称 证 书 和 资 格 证 书 的 , 职 称 证 书 或 资 格 证 书 编 号 栏 填 职 称 证 书 编 号 。 投 标人 完 整 填 写 相 关 表 格 内 容 后 , 投 标 登 记 方 能 成 功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前 可 以 补 充 修 改 替 代 )。3 如 评 标 办 法 对 投 标 人 拟 投 入 的 项 目 管 理 团 队 进 行 评 审 的 , 如 相 同 岗 位 投 入 人 员 姓 名 与 本 表 不 一 致 的 , 以 本 表 中姓 名 为 准 投 标 人 提 供 的 团 队 人 员 职 称 或 资 格 含 证 书 编 号 情 况 与 本 表 不 一 致 的 , 以 投 标 人 提 供 的 相 关 证 明 材 料为 准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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