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山新区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及人居环境建设项目一期-四道岔北及牛坑片区一阶段治理工程EPC工程总承包一标段

西山新区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及人居环境建设项目一期-四道岔北及牛坑片区一阶段治理工程EPC工程总承包一标段

西山新区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及人居环境建设项目一期-四道岔北及牛坑片区一阶段治理工程(EPC工程总承包一标段)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西山新区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及人居环境建设项目一期-四道岔北及牛坑片区一阶段治理工程(EPC工程总承包一标段)已经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师发改发[2023]23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绿色生态建设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专项债券资金、银行贷款、上级资金及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西山新区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及人居环境建设项目一期-四道岔北及牛坑片区一阶段治理工程(EPC工程总承包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 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十二师一〇四团

3、工程规模:东侧一标段治理区共涉及面积286.36亩,设计钻孔3123个,总进尺******.5m,(包含帷幕孔657个,进尺*****.66m,灌注孔2388个,进尺******.49m,取芯孔78个,进尺8522.85m,扩孔*****.5m);PVC管安放9300m;孔口管安放******m;孔口管浇筑3123个孔;注浆量******.35m3;骨料投放*****.99m3。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

工期 (天)

BTJY12GCGK*******-01

西山新区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及人居环境建设项目一期-四道岔北及牛坑片区一阶段治理工程(EPC工程总承包一标段)

本西山新区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及人居环境建设项目一期-四道岔北及牛坑片区一阶段治理工程(EPC工程总承包一标段),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工期和造价及风险等全面负责。

1、设计部分:根据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及发包人的设计任务书要求,针对建设投资范围内工程项目开展施工图限额设计及需要二次深化设计的深化施工图;配合发包方完成与施工图设计有关的咨询、审批、论证工作;完成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制作;配合发包方报批报建、专家咨询、专家论证、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配合等后续跟踪服务。满足发包人要求按质按时提交限额设计成果,并经专家论证通过后,报行管部门备案。

2、施工部分:项目投资范围内(包括但不仅限于:全套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施工内容)所有工程施工,具体内容以最终经审核通过的设计图为准。

3、设备采购部分:完成本项目所需各项设备的采购及安装,设备均包含在建安工程费用中。

4、其他工作:协助、配合发包人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工程审计及资料移交等工作,上述工作按项目所在地相关职能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执行。

EPC工程总承包

180

5、申请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1.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自然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设计甲级资质或省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资质;

1.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自然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施工甲级资质或省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

1.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要求:

2.1)项目总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具备与本项目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在投标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1项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煤矿采空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须提供施工合同协议书及中标通知书,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2)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具备与本项目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在投标单位注册。

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1项单项工程投资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煤矿采空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工程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须提供设计合同协议书及中标通知书,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3)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与本项目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在投标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1项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煤矿采空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须提供施工合同协议书及中标通知书,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项目总负责人与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不允许为同一人)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业绩要求:

3.1)提供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1项单项工程投资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煤矿采空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工程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须提供设计合同协议书及中标通知书,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2)提供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1项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煤矿采空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须提供施工合同协议书及中标通知书,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

5)信誉要求: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查询纪录。

6)其他要求:

6.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含2家),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一方,并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成员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成员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6)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成员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6、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9 家,通过资

格预审的申请人按照综合排名取前九名。

7、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 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申请者,请于 2023 年 9 月 29 日 10 时至 2023 年 10 月 5 日 19 时 00 分 (北京时间,下同) ,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ggzy.xjbt.gov.cn/) 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7.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8、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8.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23 年 10 月 9 日 11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地点为兵团十二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南三路与百园路交叉口西北 150 米建设环保科技大厦二楼) 。

8.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ggzy.xjbt.gov.cn)上发布。

10.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绿色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第十二师)沙依巴克区104团西泉街1500号附2号

联 系 人:王宁

电 话:131*****475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南湖明珠大厦8楼

联 系 人:樊龙、李佳毅、罗燕、罗欣、陈海云、施瑾、杨君元

电 话:177*****116、0991-*******

标签: EPC工程 人居环境 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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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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