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评估系统开发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某部评估系统开发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某部评估系统开发采购项目(2023-JK18-F1008)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项目名称:某部评估系统开发采购项目

二、 项目编号:2023-JK18-F1008

三、 项目概况: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服务期限

备注

1

评估系统开发

1.应用软件1套。含评估系统可编译源代码及配套编译软件环境、可执行文件、全套技术资料(包括但不仅限于软件需求规格说明、软件设计说明、数据库设计说明、软件测评大纲、第三方软件测试报告、软件用户手册);2.支撑环境1套;3.负责软硬件的集成调试。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开原市(甲方指定地点)

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


说明

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税金、第三方测试、调试、培训、集成、验收、运输等费用,超出报价视为投标无效)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2.项目预算:295.00万元;

3.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质:投标人须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乙级(含)以上保密资格。

(六)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10月7日至10月13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申领时间设置为7个工作日,不包括发布公告当日

(二)申领地点:网上申领。按照网上递交材料(递交材料电子邮箱:gxzbfgs@163.com)、报名材料审核、招标文件发放的程序进行申领。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近3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任意1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4.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所有参与采购的供应商,在领取采购文件前,必须签署《围标串标和虚假投标告知书》,供应商如有违规问题,坚决依法依规处理。(如供应商未签署告知书,则不得领取采购文件)

8.投标供应商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军队单位不作要求;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9.投标供应商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10.投标供应商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至少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或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gxzbfgs@163.com。

(五)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六、 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 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10月26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二)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三) 投标地点:哈尔滨市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 开标时间、地点

(一)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2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应当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 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一)

名 称: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刘先生 刘女士

办公电话: 175*****555

移动电话: 170*****334

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51号

(二)

名 称: 某部采购室

联 系 人: 车女士

办公电话: 0451-********

移动电话: 155*****070

十、采购管理部门联系方式(公开征集围标串标和虚假投标问题线索,征集时间不限于公示期)

联 系 人: 于先生

办公电话: 0451-********

移动电话: 180*****080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公开征集围标串标和虚假投标问题线索,征集时间不限于公示期)

项目监督人: 陈先生

办公电话: 0451-********

移动电话: 183*****373

采购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8日

,开原市,哈尔滨市,南岗区,哈尔滨,0451-

标签: 评估系统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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