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宁波市市管桥梁结构特殊检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3年度宁波市市管桥梁结构特殊检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3年度宁波市市管桥梁结构(特殊)检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3年度宁波市市管桥梁结构(特殊)检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0月18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BITC-*********G
项目名称:2023年度宁波市市管桥梁结构(特殊)检测项目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2023年度宁波市市管桥梁结构(特殊)检测项目Ⅰ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标项二:
标项名称:2023年度宁波市市管桥梁结构(特殊)检测项目Ⅱ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标项1主要内容包括:4座市管桥梁(兴宁桥、江厦桥、永丰桥、外滩大桥)结构定期检测(特殊检测),以及5座市管桥梁(庆丰桥、明州大桥、外滩大桥、鄞州大桥、芝兰桥(新)吊杆、斜拉索专项检测,并根据《浙江省城市桥梁隧道运行安全风险防控导则》,对被检测的4座市管桥梁(兴宁桥、江厦桥、永丰桥、外滩大桥)设施进行运行安全风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并提出风险管控意见建议等,提供设施突发、异常状况应急服务(不含大型机械设备费)等。
标项2主要内容包括:东外环高架桥结构定期检测(特殊检测),7座高架桥梁(北外环高架、南外环高架、机场路高架、机场路北延高架、东外环高架、通途路高架、世纪大道高架)隔音屏专项检测,以及市管高架沿线跨河桥梁水下桩基检测,并根据《浙江省城市桥梁隧道运行安全风险防控导则》,对被检测的东外环高架设施进行运行安全风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并提出风险管控意见建议等,提供设施突发、异常状况应急服务(不含大型机械设备费)等;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备注:投标人可同时投标二个标项,但至多只能中标一个标项,本项目按标项一至二的顺序依次评审,标项一的中标候选人不再进入标项二的评审。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2,完成包括出具检测报告(含兴宁桥、江厦桥、永丰桥、外滩大桥及东外环高架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修改完善后出具正式检测报告(含兴宁桥、江厦桥、永丰桥、外滩大桥及东外环高架安全风险评估报告);提交病害闭环复检报告并通过采购人审核确认。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注: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 (2017) 141 号) 规定的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1)投标人满足①或②或③资质要求:①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部门颁发的市政桥梁检测机构资质且下述(2)中CMA计量认证证书的计量范围应包含“路基路面检测相关参数”;②具有公路工程综合甲级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③具有公路工程桥梁隧道专项试验检测机构资质且下述(2)中CMA计量认证证书的计量范围应包含“路基路面检测相关参数”(以上要求的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独立法人单位下属的非独立法人检测机构具有上述资质的,视为该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相应资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以上要求的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独立法人单位下属的非独立法人检测机构具有上述资质的,视为该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相应资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28日至2023年10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的注册账号后,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网站客服,咨询电话:*****。获取招标文件前,供应商应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标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注册咨询电话:*****,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本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招标文件,未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8日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8日0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请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项的投标。(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5)落实的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市政设施中心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解放南路208号建设大厦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邵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世茂日湖商业中心1号楼8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翁伟冬、蔡赛波、严锋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章海波
质疑联系方式:0574-********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19号
传 真:/
联系人:李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
附件信息: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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