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工程--吴处厂区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完善工程--吴处厂区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招标序号:龙建招2015[ 1]-75号
一、 浙江龙泉工业园区发展有限公司 的建设项目浙江龙泉工业园区2015年度基础设施完善工程项目--吴处厂区道路工程 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工程立项批准文号龙发改产业[2015]84号,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
二、 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施工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龙泉市吴处厂区。
(2)建筑规模: /
(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4)工期要求: 90日历天
(5)招标控制价: 982109.00元
(6)质量要求:合格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龙泉市范围内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需提供至开标时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缴纳明细清单,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
3、项目经理与资质证书中载明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4、要求投标人是丽水市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房建市政类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企业;
5、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
五、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七、其他
1 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或已有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参加投标;投标人或项目经理被认定有丽水市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的,或项目经理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除外)工作人员的,或项目经理在其它单位有注册或登记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的,或项目经理是其它项目第一预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并在公示期间或投诉有效期内的,谢绝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 本工程投标□是√否采用高额保函担保。
3、本工程评标采用电子评标辅助系统(具体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购买“投标工具”专用光盘(注:试用阶段光盘无效),专用光盘110元/2张,相关事宜请与杭州擎洲软件有限公司联系(地址:龙泉市招标投标中心四楼,电话:133*****071),并请各投标人认真详读“龙泉市工程招标项目电子评标辅助系统注意事项”。
招标人:浙江龙泉工业园区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毛璐康 联系人: 吴娟
电 话:****-******* 电 话: ****-*******
}本公告发布时间:2015年 1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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