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NB智能水表定制及技术服务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年招标公告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NB智能水表定制及技术服务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年招标公告

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NB智能水表定制及技术服务采购公开招标项目(2023-2024年)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人决定对该项目依法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本项目招标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NB智能水表定制及技术服务采购公开招标项目(2023-2024年)

二、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监督机构:

1.招标单位: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20-********(办公时间:8:00~17:00)

2.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工 联系电话:020-********

3.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招标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

三、项目概况: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NB智能水表定制及技术服务采购公开招标项目(2023-2024年)的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智能水表改良研发服务、定制服务、提供辅助设备配合需方完成检验、组装、试验、维护工作等。

四、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五、服务地点:广州市。

六、标段划分、招标内容、服务期及招标控制价:

1.本次招标划分为2个标段,投标人应按以下各标段名称递交投标文件:

(1)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NB智能水表定制及技术服务采购公开招标项目(2023-2024年)(第一标段)

(2)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NB智能水表定制及技术服务采购公开招标项目(2023-2024年)(第二标段)

投标要求: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其中一个标段或两个标段进行投标,并按标段分别办理登记和递交投标文件,但只能成为其中一个标段的中标单位。

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改良研发,一年内根据招标人要求分批次供货,至完成合同义务为止。(具体服务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招标内容:标段一:无磁NB智能水表定制,包括:无磁NB智能水表改良研发服务、无磁NB智能水表DN15、DN20、DN25定制、现场手持维护终端、模块检测设备。(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标段二:电子式NB智能水表定制,包括:电子式NB智能水表改良研发服务、电子式NB智能水表DN15、DN20、DN25定制、快速检定信号转换器、现场手持维护终端、模块检测设备。(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4. 招标控制价:本次招标分为二个标段,第一标段招标控制价为742.82万元、第二标段招标控制价为753.06万元,具体如下:

第一标段:无磁NB智能水表定制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1

无磁NB智能水表改进研发服务

性能改良和深化生产技术标准

1

2

知识产权保护及专利申请

1

3

样机开模、测试及型式批准申请

1

4

无磁NB智能水表产品定制

无磁NB智能水表DN15定制

7500

5

无磁NB智能水表DN20定制

*****

6

无磁NB智能水表DN25定制

4500

7

现场手持维护终端

6

8

模块检测设备

10

第二标段:电子式NB智能水表定制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1

电子式NB智能水表改进研发服务

性能改良和深化生产技术标准

1

2

知识产权保护及专利申请

1

3

样机开模、测试及型式批准申请

1

4

电子式NB智能水表产品定制

电子式NB智能水表DN15定制

7500

5

电子式NB智能水表DN20定制

*****

6

电子式NB智能水表DN25定制

4500

7

快速检定信号转换器

50

8

现场手持维护终端

6

9

模块检测设备

10

七、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是水表的制造商或是水表的最终制造厂家,即水表必须在投标人的生产制造车间装配、检验出厂。

①提供投标人的厂房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等资料扫描件;

②提供投标人厂房内外部相片、主要生产制造设备的相片。。

3.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含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完成过单份NB智能水表或NB远传水表或NB物联网水表(DN15-DN25中的一种或多种口径规格)的供货业绩。

注:1、供货业绩需同时提供合同、对应发票的扫描件,业绩时间以供货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合同必须能反映水表的供货内容(需体现出NB智能水表或NB远传水表或NB物联网水表,基表为机械表)、生产制造商、公称直径及合同签订时间,如合同不能完全反映业绩要求的全部信息,需同时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所提供的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虚假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2、2020年1月1日以后(含2020年1月1日)签订的供货合同;

3、2020年1月1日以前签订的供货合同,但合同有效期跨过2020年1月1日。

4、发票的发票编号、单位名称、产品规格型号和总金额均应完整、清晰显示。不能完整、清晰显示以上信息的,业绩不计算在内。

4.投标人须按招标人规定格式提交《投标人声明》。

5.投标人须按招标人规定格式提交《投标人廉洁承诺书》。

6.关于联合体响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7.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以“信用广州”网站公布的“黑名单”为准。

注:①以投标人提供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任一天在“信用广州”网站查询的截图为准。

②查询截图的路径如下:查询网址https://credit1.gz.gov.cn/publicity/honourFuzzyList?type=2→黑名单)。

③如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找不到和您的查询相符的记录”或类似意思的描述,则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说明:1.未在招标公告第七点单列的投标人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八、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解密时间:

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10月19日09:00—09:00,具体递交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说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2.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在阳光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3.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3年10月19日09:00—10:00,逾时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确认为无效投标。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开标结果,投标人可登录本平台查看开标情况。

4.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8楼第810开标室。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简称“阳光平台”)注册企业账号并根据平台提示完善企业信息。

2.投标人办理报名手续时,须上传下列相关资料扫描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公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文本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须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即可)。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3)系统咨询地点:广州交易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8楼(采购部)。咨询联系方式:020-********。系统操作可以致电咨询:020-********-8309。

3.成功办理投标登记的投标人请按照阳光平台指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十、资格审查方式: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本次招标资格审查实行合格制法,即只要某标段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满足该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则该投标人该标段的资格审查结果为合格。

(1)第一标段

当通过资格审查的正式投标人不足3名时,则该标段招标失败,但不影响其他标段招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2)第二标段

如本标段的投标人与前面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没有重复,当通过资格审查的正式投标人不足3名时,则该标段招标失败,但不影响其他标段招标工作的正常进行;如本标段的投标人与前面第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有重复,当通过资格审查的正式投标人不足4名时,则该标段招标失败,但不影响其他标段招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十一、投标说明:

1.投标人必须对投标项目的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同一项目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2.投标人可对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分别办理投标登记和递交投标文件,但不可兼中2个或以上标段。

3.投标人只能成为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若同一投标人在2个标段同时评审排名第一,则将确定其为标段序号较小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投标人已成为某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则不参与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其他标段按标段内评审排名先后顺序依次上升替补确定,以此类推。

4.本项目任一标段招标失败,将不影响其他标段的招标工作。

十二、异议及投诉的受理: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有异议的,可以书面提出异议。如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可按相关规定进行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电话:020-******** 传真:020-********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一路12号

投诉受理部门: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招标办公室,联系电话:020-********

十三、投标人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一律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参加投标前,应当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简称“本平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详情请参考以下网址:http://cg.gemas.com.cn/czlc/*****.jhtml(注:如已办理CA证书,投标前请确认CA有效期。)

2.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来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3.投标人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本平台一概不接收。

4.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和解密投标文件应使用IE9及以上浏览器,因投标人浏览器、设备或网络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或未按时解密投标文件的阳光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尽早解密投标文件,如解密失败,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联系本平台,联系电话:020-********-7225。

6.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进行项目投标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投标人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十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http://cg.gemas.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 标 单 位: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23年 9 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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