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诸暨市机动车管理服务中心中央空调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诸暨市机动车管理服务中心中央空调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编号:浙江明业2019-04-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诸暨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诸暨市公安局委托,对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国内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诸暨市机动车管理服务中心中央空调采购项目
二、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项目内容及规模:
诸暨市机动车管理服务中心中央空调采购,最高限价为385万元,详见招标文件。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五、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具有良好信誉的独立法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下载方式发布,发布时间为2019年4 月3 日-2019年4 月15日,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在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ztb.gov.cn)公告代发板块,采购公告栏目中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无须报名,于开标当日直接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获取。
七、投标须知:
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提供下述相关证照原件或公证件(有效期内),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一律作无效标处理:
1、营业执照原件;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3.9 万元。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以以电汇、转账、汇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以投标人单位名义汇款,不接受个人、分支机构、办事处、子公司或从他人账户汇款或存款方式),本项目适用于政府采购年度保证金。
缴纳账户名称: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绍兴诸暨支行;帐号:292*****201**********;款项用途:保证金。
九、投标文件提交:
投标人须于2019年4月29日上午10:00时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3)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4月29日上午10:00时整
开标地点: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3)室(暨东路58号四楼)。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联系人:斯伯安
联系电话:0575-********
采购单位地址:诸暨市公安局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亚萍
联系电话:137*****211
传真:0575-********
代理机构单位地址:诸暨市东三路484号
诸暨市公安局
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四月三日
附件信息:
285.9K
标签: 中央空调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