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中泽圣亚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昌吉州州直卫生健康医疗系统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听觉诱发电位仪等2台套进口医疗设备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新疆中泽圣亚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昌吉州州直卫生健康医疗系统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听觉诱发电位仪等2台套进口医疗设备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昌吉州州直卫生健康医疗系统(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听觉诱发电位仪等2台(套)进口医疗设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20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ZZSY-ZCYGK0058
项目名称:昌吉州州直卫生健康医疗系统(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听觉诱发电位仪等2台(套)进口医疗设备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听觉诱发电位仪(进口)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宽频声导阻(进口)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0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注册登记表;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注册登记表;制造商或生产商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注册登记表;代理商或经销商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且需提供制造商或生产商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注册登记表;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
7、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注册登记表;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注册登记表;制造商或生产商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注册登记表;代理商或经销商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且需提供制造商或生产商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注册登记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29日至2023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0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20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昌吉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医院
地 址:延安北路303号
联系方式:09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中泽圣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解放北路265号银盛大厦1605室
联系方式:138*****9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武军
电 话:138*****981
附件信息: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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