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市场煤第二批集中采购询价文件代康伟招标项目
2023年10月市场煤第二批集中采购询价文件代康伟招标项目
请参与的报价单位于 2023年10月7日下午2点前填好报价并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邮件至ytnyrczx@163.com,山西康伟集团煤炭销售有限公司为本次招标人,具体要求如下:
一、供货数量及煤质要求:见下表(最终以合同约定为准)。
1、 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需方)
煤炭种类 | 采购量 (万吨) | 运输方式 | 低位热值 (千卡/千克) | 全水分 收到基 | 挥发份 收到基 | 硫 分 收到基 | 粒度 (mm) | 可磨系数 | 软化温度 (℃) |
贫瘦煤或烟煤 | 5 | 汽/火 | ≥4800 | ≤10 | 8~30 | ≤0.8 | ≤50 | ≥70 | ≥1250 |
合计 | 5 |
说明:由于烟煤产地因素,水分差异需注明。
2、 周口隆达发电有限公司(需方)
煤炭种类 | 采购量 (万吨) | 运输方式 | 低位热值 (千卡/千克) | 全水分 收到基 | 挥发份 收到基 | 硫 分 收到基 | 粒度 (mm) | 可磨系数 | 软化温度 (℃) |
贫瘦煤或烟煤 | 3 | 汽/火 | ≥4200 | ≤10 | 10~30 | ≤0.8 | ≤50 | ≥75 | ≥1250 |
合计 | 3 |
备注:合同执行时各煤种供应量不得少于签订量的80%。
二、有效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0月16日(需求方有权调整合同终止时间)。
三、交货地点
1、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需方)
1.1汽运交货地点:新密曲梁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煤场。
1.2火运交货地点:尚庄站。
2、周口隆达发电有限公司(需方)
2.1汽运交货地点:商水县汤庄乡周口隆达发电有限公司煤场。
2.2火运交货地点:商水站。
四、验收及结算方式
1、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以电厂过衡计量、到厂检验为准,次月出具结算单。
本招标批次所供煤炭,需方在次月25日前结算完毕,报价单位根据结算金额提供全额增值税发票。需方在收到报价单位全额增值税发票后的次月底前将结算煤款支付完毕。若需方未在约定的期限内付清相应款项,需方按照年化利率8%补偿报价单位的资金账期损失,即:补偿金额=未付清款项×8%×超期天数/360天。(具体细节以合同为准)
2、周口隆达发电有限公司
以电厂过衡计量、到厂检验为准,次月出具结算单(具体细节以合同为准)。
五、质量价格调整
以上表中的煤质为基准,如热值、水分、挥发份、硫分等指标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将根据差异进行相应的折算体现在煤价结算中(具体考核标准以合同为准)。
六、询价函发送及报价相关要求
1、询价函发送时间:2023年10月3日
2、报价截止时间: 2023年10月7日14:00
3、报价开封时间: 2023年10月7日14:00
4、会议地点:郑州嵩山路索克世纪大厦11楼电力采购销售中心会议室或腾讯会议
5、邮箱打开方式:
采用一次密码和二次动态码的双重管理方式,操作人员只有接到监察审计人员提供的动态码后,方能打开邮箱。
七、报价保证金
1、报价保证金为10万元/标段,保证金交于裕中/隆达公司指定账户。如果一个投标商在裕中公司或者隆达公司投标两个及以上标段的,需按每个标段10万元缴纳保证金。报价截止时间前报价保证金未到达接收账户的,其报价视为无效。
2、原缴纳的报价保证金因故未退还的供应单位,无需提供确认函,视为报价单位默认同意将原报价保证金转为本次保证金,经财务确认属实后,报价保证金视为已缴纳。
3、报价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接到签约通知的供应单位7日内不签署供应合同的,采购方有权没收其报价保证金。
4、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4.1接收账户名称: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4.2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郑州蓝堡湾支行
4.3银行账号:7391 8101 8210 0003 315
5、周口隆达发电有限公司
5.1接收账户名称:周口隆达发电有限公司
5.2开户银行:建行周口黄金桥支行
5.3银行账号:4100 1554 9100 5000 0720
标签: 场煤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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