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eπ店面形象标识制作招标标段一招标公告

东风eπ店面形象标识制作招标标段一招标公告


东风eπ店面形象标识制作招标(标段一) (项目名称)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DF23A4BHA0137/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风eπ店面形象标识制作招标(标段一)(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乘用车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风eπ店面形象标识制作招标(标段一)

2.2数 量:东风eπ店面形象标识制作招标(标段一)1项,详见技术任务书。

2.3服务地点:陕西、宁夏、甘肃、青海、新疆、河南、山东、江苏、河北、北京、天津、上海、辽宁、内蒙古、山西、黑龙江、吉林

*2.4项目实施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2.5付款方式:费用由甲方(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乘用车公司)的特约店与乙方(中标方)直接结算,具体结算办法为:

1)项目执行完成后,由乙方向甲方提供项目执行的相关证明资料和验收资料,由甲方对特约店进行验收并出具特约店验收开业通知单后,由甲方委托第三方审计公司对费用的真实性和合理性进行审计并出具报告,特约店按审计报告的金额向乙方支付货款。后续在标识制作等服务内容和要求不变的情况下,各类型的特约店可按该类型的审计结果及相应的验收资料向乙方支付货款。

2.6招标范围:eπ规划的137城470店,制作及安装分为A\B区(即两个标段):A区(一标段):陕西、宁夏、甘肃、青海、新疆、河南、山东、江苏、河北、北京、天津、上海、辽宁、内蒙古、山西、黑龙江、吉林。

各区域详细级别:


级别
区域ABCDMS1S2S3合计
A28647160555220
B318608668555250
合计526124157128101010470

2.7其他:

(1)无论何种情况,招标人最多授予投标人一个标段的合同。

1)当本标段与本项目下的其他标段,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不是同一投标人时,招标人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各标段中标人。

2)当本标段与本项目下的其他标段,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是同一投标人时,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如下原则定标:

A.根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声明所投标段的优先顺序确定中标标段。同时,该投标人必须放弃其他标段中标,其放弃的标段将由招标人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依次递补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B.按上述A条规则进行递补时,中标候选人出现已有其它标段中标的情形,则不予递补,继续按中标候选人排序依次递补;中标候选人出现要同时递补多个标段的情形时,类比A条规则执行。

C.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声明标段优先顺序,视为放弃相关权利,由招标人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依标段及对应标段的排名顺序标段1>标段2确定其中标的标段。

(2)样品递交:

1)样品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样品递交地点:湖北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华路46号东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活动中心;

3)样品清单:具体详见附件2:分项报价表。

4)样品展示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公司仅提供样品摆放场地,不负责样品的保存。

5)投标人在投标阶段递交样品产生的所有费用均需自行承担,招标人不对此做任何补偿。

6)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同时参加两个标段项目的投标人仅需提供一套样品用于两个标段项目的评审。

7)样品上不能出现投标人任何形式的指向性或暗示标记。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如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2.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需拥有自有或租赁厂房、设备配置,保证全部产品自主生产(需提供自有或租赁厂房能力、设备配置等相关证明)。

2)投标人成立年限:2018年10月1日前成立(以营业执照为准)

3)投标文件中提供本公司的主要人员(如设计人员、生产监督人员、主要工艺人员等)的社保(2023年1月-2023 年6月),提供的主要人员数量不少于10 人

3.2.2财务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20-2022年)盖章版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以下A/B两条要求需同时满足:

A.2022年“资产负债率”小于100%;

B.2022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于0;2020、2021、2022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平均值大于0。

3.2.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具有2家汽车品牌标识类业绩,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或订单扫描件,价格可隐藏。

3.2.4信誉要求: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存在如下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需提供下述情况网页截图证明或书面承诺)

(1)被《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的。

(2)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的。

(3)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发布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被列入《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发布的“失信名单”和“暂停资格名单”。

(5)被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执行期的。

(6)与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已认定且在执行期的“黑名单”主体存在关联关系的。

3.2.5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承诺书。

3.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且为首次参加东风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dfmjyzx.com)投标的投标人,须登录东风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免费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机构数字认证证书CA及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以下分别简称“机构CA”和“法人CA”)。若投标人未及时在东风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已注册并取得CA的投标人可忽略本步骤。

4.2投标人在2023年09月28日20时00分至2023年10月12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凭机构CA及密码(也可凭在东风电子采购平台上注册后获得的用户名及密码)登录东风电子采购平台入口(网址:https://www.dfmjyzx.com/epmt/login.html),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及平台服务费(平台服务费缴纳方式和标准详见https://www.dfmjyzx.com/portal/central/notice_info/detail?id=3435A9CA2F934D869D05B34E140E216B)后,方可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过时不售。未按规定从东风电子采购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不能参加投标。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

4.4招标文件购买费用可选择支付宝、微信任一方式支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9日09时30分。

5.2本次投标只接受电子投标文件,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逾期无法递交。

5.3以U盘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附页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华路46号东风招投标交易中心107会议室。

5.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已进行电子签章(包括单位电子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签)且经过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东风电子采购平台网站递交,以东风电子采购平台回复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成功回执单》作为成功递交并被接收的依据。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东风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dfmjyzx.com)发布。

6.2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东风电子采购平台发布的各类公告、文件、澄清、变更、通知、公示等所有招标过程信息,一经东风电子采购平台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7. 注意事项

7.1投标人须办理机构CA和法人CA后才能进行网上购买文件、澄清答疑、制作文件、加密递交文件及解密文件等操作。投标人(或申请人)可从东风电子采购平台下载网上注册、CA办理及电子投标操作指南。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到东风电子采购平台,经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机构CA和法人CA证书。

已办理企业 CA 及法人 CA 的投标人,如CA注册信息发生变动,应及时更新,并关注CA的有效期,以维持其有效可使用。因CA注册信息未及时更新等原因导致的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7.2投标人在使用东风电子采购平台时遇到各类操作问题时(如:投标人网上注册及CA证书办理、使用投标客户端编制文件、递交文件时遇到的技术问题等),请向东风电子采购平台客服联系咨询解决办法,客服电话:400-888-6769,也可在东风电子采购平台的服务导航页面中加客服群咨询。

7.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遇到投标项目业务相关问题,请向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经理咨询。

8. 说明

本文中标注“*”的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这些条款的任何一项没有作出响应或不满足,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乘用车公司

地 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1969号

联 系 人:宋涛

电 话:027-********

电子邮件:songt@dfpv.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东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经济开发区振华路46号(硃山湖大道与振华路交汇处)

联 系 人:刘丽莎

电 话:134*****905

电子邮件:liuls@dfmbidding.com

10.异议受理

10.1若对招标公告内容有异议,可按如下信息递交书面形式的异议函。

联 系 人:刘丽莎

电 话:134*****905

电子邮件:liuls@dfmbidding.com

10.2异议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事实依据及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3)异议函应由异议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若异议提出者为与本项目具备其他利害关系的自然人,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和本人签字的异议函。

10.3若对招标文件有异议,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异议期限内,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异议函。

10.4就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提出异议。

11. 监管部门

监管单位: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乘用车公司

联 系 人:梅虹

联系电话:027-********

邮 箱:meih@dfpv.com.cn

                         2023年09月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店面形象 标识制作 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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