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教集团原县教师进修学校房屋租赁招标公告

职教集团原县教师进修学校房屋租赁招标公告

盱眙县职教集团原县教师进修学校房屋租赁公告

项目编号:XYZCP-2015-216-2


根据县纪委《关于开展全县公有房屋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资产管理,我校现将盱眙县教师进修学校(五墩西路21号)商业用房101室、102室、103室、104室、105室、106室、107室、108室分为8个标的,经营权委托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本次拟出租房屋为盱眙县进修学校商业用房,101室98平米、102室98平米、103室42平米、104室55平米、105室98平米、106室42平米、107室55平米、108室98平米。

具体情况请向我单位咨询或联系现场察看事宜,联系电话:138*****686严先生。

二、拍卖方式

公开招标租赁,以有底价、有声竞标形式进行多轮公开竞标,不达底价不成交,以达到或超过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中标人。本次房屋租赁98平米起拍价为27600元/年(大写贰万柒仟陆佰元),42平米起拍价为13200元/年(大写壹万叁仟贰佰元),55平米起拍价为14400元/年(大写壹万肆仟肆佰元),每轮加价500元及500元的整数倍数,否则加价无效。是否达到底价由县公证处(甲方如邀请)和招投标管理中心监督。

三、报名须知

1、面向社会公开招租,单位或自然人均可参加竞标,报名时个人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单位持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原件备查。

2、报名费200元,报名人可以带一人入场。不论中标与否,一律不退还。

3、每位报名人只限报一个标的商业用房竞标。

4、每位投标人在报名前向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账户预存1万元的竞标保证金,凭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收据方可报名(不中标当天办理退还手续,中标者竞标保证金在交清各项费用及款项后凭甲方出具退还证明后方可退还)。

5、中标者必须在中标公示期(3天)满后2个工作日内交齐余下拍卖款项及中标交易费,并与招标单位签订协议。如不及时交清款项、中标交易费用以及签订合同,县招投标管理中心有权宣布废标并没收竞标保证金。

6、中标人在中标后应向招投标管理中心交纳总交易额千分之四的中标交易费。

7、本公告未尽事项,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与处理。

7、各投标人请持续关注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如项目有关变更事项,将及时在县招投标管理中心网站公告。

四、其他说明

1、本次竞标活动由盱眙职教集团负责组织、实施。报名人应自行到实地考察视情而定,如有疑问,可直接向盱眙职教集团咨询。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1月4日11时30分截止。

3、报名地点: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一楼综合服务大厅

4、竞标时间:2016年年1月4日15时30分。

5、竞标地点:县招投标管理中心(盱城淮河东路108号)

6、保证金缴存信息:

账户户名: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

账号:****************055388

汇入地点: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

开户银行:江苏盱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报名电话:****-******** 黄女士

咨询电话:139*****889 顾先生

7、本公告中未尽事宜,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盱眙技师学院

二O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盱眙县职教集团原县教师进修学校房屋租赁竞标规则

一、本次房屋拍卖8间商业用房经营权,从101室-108室依次进行。竞标者应按主拍人提出的加价幅度进行竞拍,每次报价增幅为人民币500元或500元的整数倍,否则应价无效。竞标人在应价同时应举牌并高声报价。

二、本次竞标采用有底价、有声竞拍的形式,不达底价不成交,竞标者应价与主拍人叫价相对应。主拍人对达到或超过底价的最后一轮应价重复三次报价,第三次重复报价无人应价的落槌成交。应价均没有超过底价时,根据招投标领导小组意见,以其他方式重新公平竞标。

三、本次房屋租赁竞标98平米起拍价为27600元/年(大写贰万柒仟陆佰元),42平米起拍价为13200元/年(大写壹万叁仟贰佰元),55平米起拍价为14400元/年(大写壹万肆仟肆佰元)。

四、竞标者应遵守会场秩序,服从会场管理,对扰乱会场秩序,影响会议正常进行的,取消竞标资格,没收竞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严肃处理。

五、竞标开标时间:2016年1月4日15时30分。竞标地点: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见当日院内白色告知牌)。竞标人应提前抵达竞标现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投标保证金票据到指定地点签到,迟到者或者在规定时间内未签到者均作弃权处理。

六、竞标开始后,不解答竞标者提出的任何问题,请竞标者会前对拍卖公告、规则及合同文本仔细研究,提出咨询,所有答复以书面形式为准,任何口头答复均无效。

七、投标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实名报名,本人亲自参加竞标。如果报名者以他人名义竞标,对其竞标中出现的一切问题和后果租赁方均不负任何责任。

八、竞标报名人领取的号牌,只供本人使用或书面委托他人使用,书面委托他人的,竞标者须向招投标中心出示书面委托书,被委托人须持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向招投标中心申请竞标资格。中途发现冒名顶替或串通作弊的,招投标中心有权终止其竞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未经允许交他人使用的,其后果由竞标者本人负责。

九、中标人在中标公示期(三天)满后2个工作日内交清房租并签订《租赁合同》。如不能按时缴纳房租和中标交易费用,招投标管理中心则有权宣布为废标,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十、竞标者应在报名前向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账户缴纳1万元的竞标保证金,未打入者不具备竞标资格,其余方式均为无效。

十一、本规则的解释权在盱眙职教集团


盱眙职教集团

二O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附:

报名参加竞标者承诺:我们已收到本规则、拍卖公告及合同文本。我们充分理解并接受本规定和各项要求,并已经了解拍卖标的物的全部情况,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标报名人承诺签名:

2015年12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 盱眙职教集团

乙方:

双方就乙方租赁甲方房屋一事,经协商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 出租房屋的坐落位置、面积以及其他情况

1、本合同所出租房屋为盱眙职教集团原县教师进修学校商业用房 室 。

2、房屋的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房屋租赁的期限

租赁期限为 2年从2016年3月1日起至2018年2月28日。

第三条 租金及其交纳方式

每年租金 元,大写 。租金按年交付。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第一年的租金。次年2月15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下一年的租金。

第四条 租房保证金

1、租房保证金壹万元(10000元)。

2、合同期满,如无异常情况给予退还。

第五条 房屋装修及水电等费用

1、乙方接受房屋后,如需装潢(不得改变房屋原有结构),装修效果图需送甲方审阅,装潢费用自理,在期满后无偿移交甲方。

2、乙方在租赁期间,有义务保证房屋的完好,如有损坏,应及时负责维修或照价赔偿。遵章守纪,爱护环境卫生,注意安全,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在租赁期间,水电等及与经营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交纳,不得拖欠,如有拖欠,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内,乙方不得有下列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有权依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按年租金的10%计取。

1、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

4、如遇拆迁甲方退还剩余房租并赔偿三个月房租作为补偿,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搬离。

5、乙方不得经营餐饮、KTV等涉及污染、噪音等扰民商业项目。

第七条争议解决的方式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先行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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