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五局华南公司广西分公司南宁市轨道3号线新村停车场项目ALC轻质隔墙工程

中建五局华南公司广西分公司南宁市轨道3号线新村停车场项目ALC轻质隔墙工程

中国建筑五局 华南 公司

南宁市轨道3号线新村停车场项目ALC轻质隔墙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南宁市轨道3号线新村停车场项目

二、招标单位: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华南公司广西分公司

三、施工地址:南宁市五象新区平乐大道与良玉大道交叉口西南侧

四、工程概况:

南宁市轨道3号线新村停车场项目11栋塔楼,分别是营销中心(3F商业)、1#(40F住宅)、2#1#(40F住宅)、3#(27F住宅)、5#(33F住宅)、6#(33F住宅)、7#(40F住宅)、8#(40F住宅)、9#(40F住宅)、10#(40F住宅),11#(39F住宅)总建筑面积******.14㎡,其中地下室面积约*****.67㎡。

五、招标范围和招标方式:

(一)招标范围

轻质隔墙板工程施工各项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按合同条款、图纸及技术要求深化设计、制造、供应、运输、装卸、仓储、安装、通过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合格、保修及保养、为完成工作所需的所有措施(包括技术、安全文明施工、成品保护等)。详细工程范围见图纸及工料规范等。

(2)完成图纸内或经审定后深化图内所有轻质隔墙工程,按图纸与技术规范要求供应经甲方及业主方认可之产品;并按工作顺序提供所需的资料,所有资料必须符合本项目要求;本工程及其相关的所有的材料设备试验检验、验收、 安全文明施工、迎检、工完场清等内容;

(3)经双方书面确认增加或调整的其他工程;

(4)为完成自身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程的各项措施工作内容(包括技术、安全文明施工、成品保护等);

(5)具体按业主所提供的施工图纸及业主与甲方约定的承包范围,乙方已查阅和理解总承包合同所有条款内容,并承诺按主合同约定遵照执行;乙方须提供协调服务的由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工程:其它零星工程等详甲方与建设单位的合同。

(6)安全文明施工及其配合工作等内容,亦包括施工过程中甲方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工作指令。分包自行考虑为完成本项目的所有措施费,及相应的协调配合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与土建的配合,因协调问题而导致的拆改工作已含在报价中。

(7)本项目不考虑调差,乙方不得以材料涨价、市场因素、验收及任何原因向甲方要求增补费用。本工程不予任何形式的调差,乙方报价时已综合考虑工期、材料上涨的影响。

(二)承包方式:

项目采用固定清单综合单价的承包方式。

(三)甲供材料

具体详见清单

六、工程目标:

安全、文明施工:安全文明达到南宁市、广西区双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华润置地、华南大区、广西公司第三方安全检查排名前 5%。

质量标准:合格,且满足国家、行业及地方验收规范合格标,且满足合同约定质量标准,标准不一致的按较高标准执行。满足华润置地高品质标准《华润置地工程高品质标准V2.0》及局部修订的要求、华润置地住宅项目第三方检查过程及交付评估中达到合格标准要求,且全国前5%;并且取得南宁市优质结构奖、广西区优质结构奖、真武阁杯。

七、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0月7日
八、报名资质要求:报名需要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九、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具备法律主体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具备国家有关部门、行业或公司要求必须取得的质量、计量、安全、环保认证及其他经营许可。

3、在有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没有不良记录,与中建股份下属公司没有不良合作记录。

4、公司工程部考察合格供方。

5、符合上述条件,经招标工作小组资格审查为合格的投标人。

十、报名资料要求:要求上传公司盖章版的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营业执照、相关业绩资料等。


,广西,南宁市,南宁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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