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关技术中心物流服务业务项目-第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州海关技术中心物流服务业务项目-第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州海关技术中心物流服务业务项目-第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海关技术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广州海关技术中心物流服务业务项目-第三次

2.项目编号:M440*****070*****

3.项目类别:邮政业

4.最高限价(采购预算):人民币******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二、项目概况:

1、为采购人提供快递服务。服务包括为采购人邮寄提供每日上门取件、寄出、快递查询等业务。具体服务内容详见《采购人需求》。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得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十八个月,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开始快递服务。

3、服务地点:

序号

服务地点地址

配送范围

1.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花城大道66号(本部)

全国区域

2.

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国际生物岛螺旋四路7号二期三栋101

全国区域

3.

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294号

全国区域

4.

广东省广州市科学城南翔支路1号瑞粤汽车电子创新园C栋1楼

全国区域

5.

天源路(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939号广州海关服务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检测监管平台)

全国区域

6.

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广州海关技术中心花都基地

全国区域

7.

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建工路19号二楼

全国区域

8.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0号15栋之一6-7楼

全国区域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所属行业:邮政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磋商登记及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方式

1.登记及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3年10月6日至2023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售后不退。

2.登记及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本项目只接受网上登记并获取磋商文件。潜在供应商须登录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www.gzebid.cn)进行网上登记和获取磋商文件。

(说明:有关网上注册、登记及磋商文件发票等事宜,可咨询电话:400-150-3001,QQ:**********。)

3.获取方式: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准备以下资料上传至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后购买磋商文件:

①投标登记表(格式详见附件一);

说明: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

4.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纸质磋商文件的提供:供应商按规定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后,可在规定的获取磋商文件时间段内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1030室)领取纸质磋商文件。

6.未在规定时间进行投标登记的单位不具备投标资格。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磋商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3年10月17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3.磋商时间:2023年10月17日

4.磋商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会议室

六、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名称:广州海关技术中心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020-********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

联系人:胡工

联系方式:020-********

电子邮件:jdzbhu@163.com

附件一:

磋商登记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获取磋商文件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项目负责人信息

姓名


办公电话


手机


电子邮箱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流服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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