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师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分散式“煤改电”材料招标公告

第七师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分散式“煤改电”材料招标公告

新疆疆承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奎屯华能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的委托,就第七师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分散式“煤改电”项目材料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采购内容

预算价/

控制价(元)

供货期

(天)

XJJC2023-208QC

第七师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分散式“煤改电”项目材料采购

采购一批钢板、锚栓、镀锌管、镀锌管、角铁、三级螺纹、镀锌管、外丝活节、弯头、活接阀、国标管、弯头、球阀、球阀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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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后3个日历日。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4)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供应商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及“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报告”(信用报告、网页打印件须自磋商文件发布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3)受托为本项目整体或其中部分的前期工作提供了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

(4)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购买采购文件

潜在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9月29日10:00:00至2023年10月11日20:00:00(北京时间)在新疆疆承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第七师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团结北街56幢4号三楼)购买磋商文件。本次磋商文件的售价为:300元/本,售后不退。购买磋商文件的同时,需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委托授权书。

5、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第七师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团结北街56幢4号三楼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2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6、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奎屯华能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伊犁州奎屯市北京东路89号

联系人:毋卫平

电话:182*****885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疆承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第七师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团结北街56幢4号三楼

联系人:郭庆

电话:186*****86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清洁取暖 煤改电 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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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疆承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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