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华庭四期售楼处案场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春秋华庭四期售楼处案场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 |
本项目为春秋华庭四期售楼处售楼处案场服务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兖矿东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项目位于曲阜市陵城镇文盛路与博学路交汇处曲阜春秋华庭营销中心。 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采购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次活动。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名称:春秋华庭四期售楼处案场服务 | |
2、项目类别:服务类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采购内容:负责完成春秋华庭四期售楼处案场服务。包括以下服务范围:提供四期售楼处销售案场(沙盘区、洽谈区)、室外区域、停车指引、卫生间、特勤、客服、保洁、室内绿景养护等物业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
5、预算金额:55万元(招标控制价)。各投标单位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报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超出经营范围进行投标。 2、2020年9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1个合同额不低于50万元(含)案场外包管理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具有履行本项目所有必须得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提供证明材料和承诺书)。 4、信誉要求:各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拒绝其参与本次活动。 5、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三年来任意一年财务审计报告(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公司以公司成立时间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 |
四、采购文件领取 | |
1、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线上 | |
2、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3-10-11 17:00:00 | |
3、采购文件领取地点:①供应商需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注册,注册后搜索该项目并进行报名,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供应商系统网上下载,供应商操作参见首页“服务中心-操作指南”及首页“CA数字证书办理”。②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③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招标文件费用通过扫描招标文件第7页山东颐养健康集团招标有限公司二维码进行支付,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之前未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不具备投标资格。 | |
五、响应文件提交 | |
1、递交方式:投标文件通过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投标工具”制作生成,用CA数字认证证书生成并加密,通过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供应商系统递交。 | |
2、递交截止时间:2023-10-30 14:00:00 | |
3、递交地点: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ygcgfw.com/)。 | |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 |
1、开标时间:2023-10-30 14:00:00 | |
2、开标地点: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ygcgfw.com/)。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东颐养健康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sdjk.ygcgfw.com/)、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ygcgfw.com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网上发布。 | |
八、联系方式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兖矿东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邹城市钢山街道金明路177号 | |
联系人:孔经理 | |
联系电话:131*****667 | |
2、采购代理机构: | |
名称:山东颐养健康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汉峪金谷A4-4号楼27层 | |
联系人:王经理 | |
联系电话:132*****369 | |
九、其他说明 | |
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服务期限:一年,具体时间依据服务合同。 3、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4、资审方式: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5、文件上传:登录供应商系统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时间以服务器收到投标文件后返回的回执中的时间为准(回执中的时间由时间戳服务器生成,与国家授时中心保持一致)。逾期上传或者未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本项目通过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或通过zbgs006@shandonghealthcare.com邮箱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并及时下载或通过报名时预留的邮箱进行查收,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7、若通过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需重新下载招标文件,若不以最终版的招标文件重新制作投标文件,则无法上传,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8、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方式,采用线上开标的方式。投标人须用CA数字证书锁(与制作投标文件时同一把锁)远程对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保持随时可联系状态,否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阳光采购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531-********。 |
标签: 案场服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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