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拥有对吉林省鼎力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户债权和1处抵债资产,拟进行处置,现予以公告。资产详情如下:
基准日:2023年8月31日 单位:万元
序号 | 资产类型 | 债务人(或产权持有人) | 债权本金(或抵债价值) | 债权利息 | 保证人 | 抵质押物情况 (或抵债资产情况) |
1 | 债权 | 前郭县城镇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分公司、吉林省鼎力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6,000.00 | 1,640.93 | 张俭、石丽梅(已故) | 债权项目原抵押物已接受以物抵债,我司已取得抵债裁定。详见序号3的抵债资产。 |
2 | 债权 | 吉林省鼎力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7,390.00 | 9,881.90 | 松原市宏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俭、石丽梅(已故) | 位于松原市前郭县宏宇富宸小区A38栋综合楼在建工程和宏宇富宸超市。 |
3 | 抵债资产 |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 7,043.56 | 坐落于松原市阿拉坦社区宏宇富辰小区会馆1至11层,建筑面积19,884.63平方米(宗地面积7,307.04平方米),已取得相关权属证书,证载用途为营业,目前已建成,具备使用条件。抵债资产系我司通过司法裁定取得。 |
注:上述债权和抵债资产可组包处置,也可单独处置。
交易条件为:投资者信誉好,可按我公司要求付款,能够接受不良资产存在的瑕疵及购买不良资产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组织。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的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的;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本次转让资产所涉及的原债务人、担保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得参与资产的折价购买。
自2023年10月7日起至11月1日止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卢先生,联系电话: 0431-********。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雷女士 0431-********。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2023年10月7日
标签: 资产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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