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第二轮第四十一项整改任务

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第二轮第四十一项整改任务



第二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一项整改任务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 (2023年 修订 )》有关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10月7日至2023年10月1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联系电话0833-*******;邮寄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553号。

附件:第二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一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0月7日

(联系人:龚定涛)

第二轮四川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一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峨眉山市峨胜水泥采矿区爆破、电铲装载作业等环节未洒水降尘,在用的三处破碎站仅一台雾炮机,且运行不正常,矿山植被修复进展缓慢。

整改责任单位

峨眉山市党委、政府

整改目标

峨眉山市峨胜水泥采矿区落实扬尘管控措施,加快矿山植被修复进度。

整改措施

(一)2020年12月底前完成爆破作业管理,开展洒水车洒水,减少爆破粉尘。在铲装作业中使用雾炮机进行降尘;

(二)2021年9月底前完成1380—1245段终了边坡平台复垦,开展坡面区域性客土喷播作业;2021年9月底前完成对新建修理厂周边和临时排土场进行绿化,种植树木。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爆破电铲装载作业等出矿环节未进行洒水降尘”整改落实情况:目前使用现有洒水车在采矿场爆破前,爆破区域使用喷洒车洒水减少爆破粉尘;挖掘机铲装作业前使用喷洒车洒水进行降尘。

(二)“植被修复进展慢”整改落实情况:1.采矿场已形成终了平台54亩,全部完成复垦。形成终了边坡247亩,目前还有30亩正在进行客土喷播,其余已完成复垦。总计投入约500万元。2021年形成边坡69.4亩,终了平台23.8亩,及时完成复垦与生态修复。2.对暂不使用的采区进行覆土喷播撒草籽,2021年3-6月,峨胜采矿场对所有三年内暂不使用的已破坏区域进行覆土撒草籽,总计完成覆土10多万立方米,覆盖面积460亩,投入超过100万元。3.临时排土场、办公区周边已完成植被修复和园林打造,安排专人负责养护工作,定期对栽种植物进行管理,总计投入约200万元;加大与园林技术人员的交流合作,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重点要抓住种植时机和掌握养护方法,提高植物成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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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生态环境 督察 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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