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水务保障中心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镇海水务保障中心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镇海水务保障中心项目已由宁波市镇海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208-******-04-01-******,建设资金来 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分公司、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镇海分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8743.3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7441.88万元。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约*****.49平方米,其中现有用地9446.49平方米,新增面积955平方米,新建附属用房4幢,总建筑面积约为*****.2平方米。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
2.2招标范围:镇海水务保障中心项目勘察设计,包括勘察、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含投资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内容含土建、安装、消防系统、给排水、建筑电气、智能化、暖通、幕墙、电梯、市政道路、景观、绿化、室外附属、泵站、管道、装修设计及配套工程等相关专业设计)等。并与相关专业部门做好设计衔接工作及后期服务配合等所有内容。项目有配建内容的按配建内容的设计规范设计。
2.3服务期限:总周期45日历天,其中设计30日历天,包含方案设计(含方案深化)、初步(含扩大初步、设计概算)设计、施工图设计,勘察15日历天,施工配合至项目竣工验收且完成合同约定相关工作。
2.4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勘察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深度。
镇海水务保障中心项目勘察设计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须同时具备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由具备上述①②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要求: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负责派遣主设计师。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1家。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主设计师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4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三)其他:
3.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下载招标文件操作办法详见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栏。咨询电话:0574-********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18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3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10月07日16时00分】。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2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0月23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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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分公司;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镇海分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银路55号俊鸿嘉瑞大厦
联系人:倪工
联系电话:158*****48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8楼
联系人:叶工、唐工
联系电话:0574-********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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