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游仙区魏城中心卫生院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绵阳市游仙区魏城中心卫生院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绵阳市游仙区魏城中心卫生院(采购人),拟对村卫生室宣传栏制作项目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绵游魏卫竞谈〔2023〕003号
2.采购项目名称:村卫生室宣传栏制作项目
3.采购人:绵阳市游仙区魏城中心卫生院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单位资金5.18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魏城镇行政村卫生室宣传栏不符合规范要求(宣传栏应具备中心位置距地面1.5-1.6米高,每个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在魏城镇合并后的行政村卫生室重新制作宣传栏。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在游仙区政务网(http://www.youxi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供应商具有相关部门核准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含有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等。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绵阳市游仙区魏城中心卫生院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谈判文件自2023年10月7日至2023年10月9日0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魏城镇学府街127号魏城中心卫生院三楼资料室获取。
本项目谈判文件免费获取,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份(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谈判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谈判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0日09:0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绵阳市游仙区魏城中心卫生院恕不接受。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十、谈判地点: 游仙区魏城镇学府街127号魏城中心卫生院三楼会议室 。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 绵阳市游仙区魏城中心卫生院
通信地址:游仙区魏城镇学府街127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左敏
联系电话:138*****058
传 真:
电子邮件:2023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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