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亭湖区水利局关于准予盐城市亭湖区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盐东库涉河工程建设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

盐城市亭湖区水利局关于准予盐城市亭湖区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盐东库涉河工程建设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

盐城市亭湖区水利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亭水行审〔2023〕46号

盐城市亭湖区水利局

关于准予盐城市亭湖区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盐东库涉河工程建设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

盐城市亭湖区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你单位向我局提出的河道管理范围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申请书收悉,本局已于2023年10月7日依法受理,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在亭湖区盐东镇生建村五组老新洋港东岸(距离新洋港干河约1200m)实施盐东粮库项目工程,占用老新洋港、堤防,共占用岸线134m, 占用老新洋港河管理范围3906.16m2。

二、项目建设规模

盐城市盐东粮食收储库项目占地35亩,建有仓库库容2.87万吨,1500m2质检中心,100m2值班室以及配套设施有消防水池、场内道路、围墙、晒场和涉河工程。涉河工程主要为驳岸工程,包括500吨级泊位2个,配套1台8t固定式吊机。驳岸工程采用挖入式顺河向布置,扶壁式结构,墙顶高程3.50m,顺河道长134m。

1、码头

码头为挖入式顺河向布置,顺河向长度为134m,为桩基扶臂式结构,底板下设10cm垫层,底板面高程-0.50m,底板底高程-1.00m,底板宽度为3.0m,墙前底板宽度0.5m,墙身厚0.50m,墙后底板长2.0m,墙前疏浚至高程-3.00m。码头墙身顶高程3.50m。码头墙后每隔4.0m设一道扶臂,扶臂厚度为0.4m、呈梯形布置。码头采用预制空心方桩基础,3排桩梅花形布置,方桩尺寸为30×30cm。

2、吊机

码头现状设有吊机1座,起吊能力8t,为钢筋空箱结构,中心距离码头防洪墙直线端距离约2.5m,空箱长5.0m,宽5.0m,底板底高程为-1.00m,面高程为0.0m,上设3.5×3.2m(长×宽)吊机基座,吊机基座顶高程为3.40m,基座前防洪墙顶高程3.50m与码头挡墙相连。吊机基础采用30×30cm方桩结构。

三、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

1、在驳岸内侧设置警示标志,禁止车辆驶入驳岸内侧20m范围,同时加强驳岸的变形观测,及时采取相关措施。

2、加强断面监测,及时了解掌握河道冲刷情况,对驳岸前河道局部进行抛石防护。抛石防护范围为驳岸前沿15m范围内,总长134m,抛石面高程同原设计-2.00m,下设230g/m2有纺土工布。

3、在驳岸北侧建设新建防洪堤(围墙)与现状堤防进行衔接形成完整的防洪阵线,防洪墙采用砌体结构加素砼底板,C15素砼底板底高程1.00m,底板厚30cm,墙身采用MU15煤研石烧结普通砖,高程2.50m以上采用实心MU15煤研石烧结普通砖砌筑,墙顶高程为3.50m,防洪墙外侧新建15m长土堤(10m直线段,5m渐变段)与现状防洪堤相接,土堤顶宽4m,边坡比为1:2。在驳岸南侧新建15m长土堤(10m直线段,5m渐变段),北侧与现状粮库防洪墙连接,南侧与现状防洪堤相接,土堤顶宽4m,边坡比为1:2。

四、工程施工及运行期间应确保防汛通道畅通,妥善维护河道和堤防等水利设施,不得削弱降低现有水利工程防洪标准;该项目建设及运行管理单位对生产运行安全负责,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建设和运行期间不发生安全事故。

五、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该项目建设和运行期间,由盐东水利服务中心负责监督管理。工程竣工时,须由我局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六、该工程占用的河道管理范围土地权属不变。本决定仅作为本项目涉河工程建设方案的水行政许可,如涉及其他行政许可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自本行政许可作出之日起3年内,你单位未取得该工程项目的正式批准(或核准)手续,或工程未有实质性开工建设,或出现其他原因导致该工程项目不再成立的情况,则本行政许可决定失效。

盐城市亭湖区水利局

2023年10月7日

盐城市亭湖区水利局办公室         2023年10月7日印发


附件

施工等相关要求

一、工程施工应当安排在非汛期(即每年10月1日到次年5月31日)。如需在汛期施工,需按规定编制度汛方案,水旱灾害防御调度指挥中心同意后组织实施。

二、工程必须严格按照洪评报告组织施工并遵守水利工程管理等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按规定在施工区域周边设立警示标牌;加强对临时占用区域的检查监测和对施工单位的监管,发现问题立即向我局报告并及时处理,及时修复受损水利工程并将相关监测资料报我局备案;妥善维护河道堤防等水工程设施,不得降低河道现有防洪标准,不得向河道内排放污水和有毒有害物质,不得从事影响河势稳定、行洪安全的活动,不得兴建未经我局许可的建(构)筑物;上述要求请你单位认真执行。

三、工程竣工后,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并将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施工、生活等废弃物全部清除运走。

四、工程在自身结构以及施工、运营期间的安全等各方面的责任均由你单位自行承担;涉及到其他部门手续的,由你单位自行办理;涉及到第三方水事权益的,由你单位自行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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