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法定代表人经济责任审计选聘中介机构的公告
海南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法定代表人经济责任审计选聘中介机构的公告
受委托,通过海南产权交易市场平台公开选聘一家中介机构,对海南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2家下属公司法定代表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机构参选,公告如下:
一、基本信息
1、委托方:海南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海南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2家企业法定代表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3、审计范围:
(1)王碧云同志任东方市水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自2015年3月至2020年10月止)期间经济责任审计。
(2)马江游同志任海南海控环保生物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自2019年3月至2021年9月止)期间经济责任审计。
4、企业情况:
海南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省政府批准成立的全省水务一体化平台,于2016年7月29日成立,2017年1月开始独立运营,是海南省国资委重点支持、培育和监管的省属国有企业。公司注册资本18.15亿元,总资产43.09亿元。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城乡生活、工业供水项目投资、建设与运营管理;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处理项目投资、建设与运营管理;中水回用;污泥处理处置与资源化利用;水景观、水环境治理;水务及环保工程技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政供排水设备、材料研发、生产、销售;市政供排水工程施工;水表、水质检验及检测。
5、报价要求:
经济责任审计业务合计报价范围不高于8万元,以合并费用(价税合计)报价最低者为中选方;超过规定范围的报价无效,以上报价包含中介机构业务人员差旅食宿费等一切费用。
二、选聘基本要求
1、审计时间与工作效果
中选方自选聘中选之日起,5日内必须提交正式的审计方案及拟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否则属自动弃权行为。双方签订业务约定书后3日内中选方必须派出至少2名注册会计师在内的工作小组负责所做项目,签订合同进场后45日内出具全部正式审计报告。
2、付款规定:
委托方与中选机构签订审计业务合同书后,自进场之日起30日内提交审计报告(初稿);45日内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并交付正规发票后,委托方一次性付清款项。若提交报告每逾期5日,扣减费用总价的3%。
3、参选资格要求
参选机构注册会计师人数不少于10名(含10名),参选机构必须是在海南注册登记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报名截止日期及报名方式
1、报名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9日下午17:00,有意向的参选机构应在此时点前在海南产权交易网E交易专区网上提交参选申请及有关资料并缴纳保证金。报名应提交以下资料(通过E交易系统上传):
(1)填写《参选申请》(见附件1);
(2)参选机构营业执照副本、执业许可证或备案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参选机构注册会计师10人以上(含10人)名单及编号;
备注: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2、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参与报名须缴纳保证金2000元,参选机构确定为中选机构后,中选机构的保证金将用于交易服务费的结算(保证金多退少补),其他机构缴纳的保证金在系统公布报价后2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名: 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短信提示缴纳
如出现以下情况,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经资格确认的参选机构缴纳完毕保证金后单方要求撤回;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参选机构,不进行报价的;
(3)在报价程序中各参选机构均不报价的;
(4)确定成为中选方后拒绝签署有关业务委托书的;
(5)确定中选后,经委托方核实,不符合资格要求或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交易服务费:
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根据中选机构报价的2.5%计算,由中选机构缴纳,不足1000元按1000元收取。交易服务费不因交易双方无法签署委托合同或合同解除或任何争议等原因而退还。
(四)报名方式及网上报价:
1、参选机构须在2023年10月9日下午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缴纳保证金,由我所对参选资料进行形式审核。
2、参选机构经报名审核通过后,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报价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申报有效价格。
3、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0日上午9:30
资格审核通过的参选机构请在上述时间内进行一次性报价。
四、中选办法
采用网络一次性加密报价办法确定中选机构,最终中选结果将在海南
产权交易网发布。
1、确认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参选机构可在报价规定时间内网上提交报价(不高于项目所要求的费用),报价最低者成为中选机构,次低报价为候补机构。
2、若出现最低报价相同的情形,以系统提交报价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中选及候补机构。
3、若只有一家机构参选,如其报价符合规定,则该机构按其报价被确定为中选方。
五、注意事项
(一)参选机构须自行下载并填写《参选申请》,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
(二)在报名环节将填写完成的《参选申请》及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E交易系统供审核。
(三)确认为中选机构后,须按照业务委托方的安排签署业务委托书,不得无故放弃,不得提出不利于业务委托方的要求,无故放弃者,中选资格自动失效,由候补机构进行顺位递补为中选机构。
(四)中选机构若不能按照本公告要求签订业务委托书,或不能按期完成工作,或在工作中无法保证质量,给业务委托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同时将在选聘结果产生之日起半年内不得参加海南产权交易所组织的中介机构选聘活动。
附件1:参选申请(中介机构选聘).doc
委托方咨询电话:黄先生139*****691
项目(报名)咨询电话:黄女士 ********
2023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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