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科大学采购眼视光医学专业实验设备一批第二次网上询价公告
重庆医科大学采购眼视光医学专业实验设备一批第二次网上询价公告
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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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其他仪器仪表 需求描述 详见附件 | ¥310,000.00 | 1(批) | ¥310,000.00 |
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制作并上传响应文件
1、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5、中标单位按询价文件及合同要求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成,采购人按技术要求组织验收,如供货时实际产品技术参数达不到询价文件的技术参数要求,采购人将终止本项目,不支付任何货款且上报上级监督部门进行处理。
本次报价为包干价,为人民币报价,供应商报一次性不可更改的价格,在技术参数要求及相应商务要求满足询价文件及采购人需求的情况下,最低价中标。
报价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保险费、运输费(含装卸费)、人工费、机械费、搬运费、出渣弃渣费、安全措施费、安装调试费、税费、培训费等货到重庆医科大学采购人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中标后采购人不追加任何费用,若成交供应商因价格问题拖延供货及安装,采购人有权没收其保证金,取消其中标资格。请供应商在投标时充分考虑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1、本项目结算均使用人民币。
2、采购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向采购人交纳合同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验收合格,采购人按合同约定金额的100%付款。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约验收合格后扣除应由供应商承担的违约金或赔偿费用后,经使用部门同意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3、因服务不善造成采购人财产和经济损失的,采购人在书面通知中标供应商后,有权从合同款中扣除相关损失的费用。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1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重庆医科大学黑名单”公开曝光。
1、供货及安装、服务期间,所有安全责任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2、供应商对其提供产品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供应商应提供对采购人的基本免费培训,使采购人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
3、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4、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5、使用部门联系人:潘老师
电 话: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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