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尾围鱼塘竞投公告

树尾围鱼塘竞投公告

市交易编号: 港口镇镇集资竞********


中山市港口镇西街社区穗农第八经济合作社定于 2023年10月13日9:00时(北京时间)对树尾围鱼塘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竞投方式进行交易,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登陆中山市农村集体三资及财务监管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www.zsszpt.cn)或“中山市农村三资和财务监管平台”微信小程序报名参与竞投。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树尾围鱼塘
(二) 资产标的
资产名称资产编号单元号占地面积建筑面积交易底价资产地址资产类型资产详细用途
树尾围200*****7035-01-0004174.3100 亩0 亩4300.0000 元/亩·年树尾围养殖水面(坑塘水面)鱼塘
(三)租赁/承发包年限:6年;
(四)拟合同起止时间:2024年1月1日 至 2029年12月31日;(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五)是否有原租户(原租户享有法定优先权):否;
(六)免租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七)交易底价:4300元/亩·年 最低加价幅度:100 元;
(八)交易保证金(元): ******
(九)合同履约保证金(元):按中标价100%计算;
(十)租金递增情况:年后变租,每年递增一次,递增方式为无 (固定值单位为元/比例单位为%),递增值为 。;
(十一)租金收取周期:每年;
(十二)交易方式:电子竞投;
(十三)竞得方式: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十四)项目交付方式:;
(十五)其他说明:

1. 土地位于西街社区穗农第八经济合作社“树尾围”(地名),面积为74.31亩,该地块属于永久基本农田,地类为养殖坑塘,依法应作粮食种植之用,按耕地管理,现状为鱼塘,按现状发包,不得改变现状,发包时间 6 年,从 2024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止。

2.投标底价:每年4300元/亩,每次喊价不低于100元/年;投标保证金:******元(拾万元整),中标者保证金直接转作合同定金。

3.承包金:按中标价计算。

4.合同定金:按中标价100%计算。实行先交定金后承包经营的原则,投得者3个工作日内交齐定金(超时视为放弃交易)。

5.以上土地所有面积以公布的为准,面积不再丈量。

6.在流转期内,涉及各种税收、道路维修的问题均由承包方负责。

7.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严格执行自然资发(2021) 166 号文。如收到上级部门要求逐步还耕,需要种植粮食的时候,投得者应当无条件配合上级部门要求,并按照时间节点逐步还耕。

8.在流转期内,承包方应守法生产、经营,不得改变该基本农田现状,不得改变该基本农田的农业用途,不得在基本农田上新增开挖鱼塘,不得种植花卉、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的植物,不得种植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不得用于非农建设及违规建设建筑物。否则,发包方有权干涉并终止合同,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方自行负责;如遇政策冲突,承包方需自行承担责任,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进行整改。

9.因发展或政府需要的相关需求,发包方提前3个月通知承包方,承包方需无条件配合终止合同,发包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如有政府征地,补偿的青苗费归西街社区穗农第八经济合作社所有。

10.其他事宜请按合同条款为准。

11.公开投标时间:按电子竞投设置时间。

12.耕作用房:双方约定,承包方如需搭建窝棚的,要严格按照“先备案后建造”的方式在镇农业局备案征得镇农业局及所在社区同意后方可搭建。所有窝棚需按照镇农业局的标准样式,实行“三统一”(统一选址、统一面积、统一样式)。建造后的窝棚只能用于农资存放和看护,不能用于居住,且建、构筑物的面积不得超过45平方米(按土地面积分不同标准),否则作承包方违约处理。承包方需拆除不符合要求的窝棚。

13.农业源污染:在流转期内,承包方有责任保持流转土地或菜地的生态不受污染,如有人、畜、禽粪便、病死动物尸体或内脏丢弃、化学肥料、农药、焚烧污染(即焚烧麦秆和稻秆)、垃圾污染(包括废旧塑料、废旧电池和生活垃圾)、重金属污染等农业源污染情况发生的,则作承包方违约处理,发包方有权向承包方追讨赔偿用于生态恢复。

14.在流转期内,乙方应按照养殖品种和养殖密度预留承包土地的5%-10%(参照《中山市水产养殖池塘升级改造与尾水治理技术导则》(第一版),具体以政府最新政策为准)作为养殖尾水治理用地,并按要求于开产前完成水产养殖尾水治理设施建设。乙方需负担建设尾水处理设施的相关费用,并承诺不排放未达标尾水。

15.如因市镇相关部门要求甲方恢复本合同约定流转地块基本农田功能的,甲方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通知的期限内退回土地给甲方重新发包用于粮食生产,如乙方限期内未配合甲方恢复本合同约定流转地块基本农田功能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本合同约定流转土地,甲方因此收回流转土地的,除需向乙方退还合同押金及已交付未使用期间的租金外,无需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16.在流转期内,乙方不得将所受让的上述土地转让给第三方。乙方如在流转期内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的,甲方将不退还合同押金给乙方。

17.合同期内,如因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市出台新政策或者原有政策发生变化的,甲乙双方应当遵照执行。一方拒绝执行的,另一方有权根据有关部门的文件或要求,解除或变更合同而不承担违约责任。

18.竞得人在竞投结果公示期满5天后且农用棚舍整治结果经镇农业部门核查合格后方可签订合同。若竞得人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完成棚舍整治,视为放弃交易,经济合作社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和定金。



二、报名事项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入口为中山市农村集体三资及财务监管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www.zsszpt.cn)或“中山市农村三资和财务监管平台”微信小程序;
报名时间为 2023年10月7日至2023年10月12日 各竞投人在网上报名时,必须及时缴纳交易保证金并上传保证金的银行回单(或银行凭证)。(交易保证金于 2023-10-12日17:30前转入到指定账户,以到账信息为准。为确保交易系统能及时获取银行系统的到账信息,建议竞投意向人尽早完成网上报名及交易保证金转账,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或交易保证金款未在指定日期前到账的,均无法完成报名。)
(二)报名人资格要求:
1.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其他非法人组织(如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经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户以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2.被列入广东省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不得报名;
3.本交易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报名 。
其他要求:无
(三)新用户注册要求:
未进行系统注册用户的企业、个体户或个人,报名竞投前,需通过系统进行用户注册,根据用户实际情况按企业、个体户或个人身份进行注册,通过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注册。
(四)报名流程
(用户注册→ 审核通过 → 网上报名→ 资格审核通过 → 获取保证金账号 → 缴纳保证金并上传银行回执 → 报名成功)
1.竞投意向人登录到中山市农村集体三资及财务监管一体化平台或“中山市农村三资和财务监管平台”微信小程序进行用户注册,注册后,用户方可选择有意向的项目进行报名。
2.选中意向项目后,进行报名资格审核,获取保证金帐号,缴纳保证金并上传交易保证金银行回单(或银行凭证)等证明,项目如需提交资质或其他证明文件的,竞投意向人应当同步上传相关材料,系统匹配银行到账信息完成报名手续。若已在规定时间前缴纳保证金,报名仍不成功,请及时拨打公告下方交易管理机构联系电话进行咨询,以免错过报名时间。竞投意向人应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
3.对存在原租户优先权的项目,在原租户报名时,系统会对原租户身份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能在项目竞投中主张优先权,未报名参与交易或在报名时系统审核不通过的,则不具备该项目的优先权。
4.其他事项:
(1)每个交易项目对应一个保证金账号,竞投用户如需竞投多个交易项目,需点击查询对应项目的保证金账号。
(2)本交易项目采取网上竞投方式竞投,不适用于办理委托报名和交易的情形,请竞投人妥善保管和使用在中山市农村集体三资及财务监管一体化平台或“中山市农村三资和财务监管平台”微信小程序网上注册的账户信息,对其注册账户安全负责,任何使用账户名和密码登录网上报名和网上竞投等一切行为均视为竞投人本人的行为,竞投人若委托他人代为操作网上报名和网上竞投的(包括交易组织机构的工作人员协助行为),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竞投人自行承担。
5.交易保证金交纳
(1)各竞投意向人通过银行转账(拒收现金存款、支付宝转账、微信转账)方式将保证金转入指定保证金账号,并确保在报名时已到账。
(2)交易保证金必须以竞投人的账户转账(确保报名人、保证金交付人,签订合同人,三者必须保持一致)。交易保证金如需退回竞投人的,则默认原路退回,请竞投人确保银行账户能正常使用。
(3)保证金转出时间与到账时间存在时间差,为避免报名失败,请提前缴交保证金,上传缴款凭证并完成网上报名。转账时请认真核对户名、账号等信息,以免造成转账失败。

三、网上竞投
竞投人在本项目开始前,务必使用本人成功报名本项目的账户通过电脑或微信小程序参与竞投。

四、结果公示及合同签订
网上竞价交易采取先竞价后审核竞投资格的方式。竞投结束后,交易服务机构在平台发布该项目的竞投结果公示。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如无有效异议或投诉的,最高报价者方为竞得人,竞得人及项目权属人应在结果公示结束后 3个工作日内按要求确认并签署合同;如有人对交易程序或结果提出异议或投诉的,待异议或投诉事项处理完毕后,再根据处理结果确定是否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的具体时间(具备签订合同条件的,在处理完毕后 5 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五、保证金及违约违规责任
竞投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如无收到对交易程序或交易结果提出书面异议或投诉的,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未竞得该项目的竞投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5 个工作日内原额计息退还;竞得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5 个工作日内原额划拨至权属人提供的银行账户,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利息则退回至竞得人账户。
如中标人不按时提交资料完成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通过或未能按时签订成交合同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全部竞投保证金。

六、联系方式:
项目权属人联系方式 :
联系人:郭日标 联系电话:159*****345
交易服务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锦辉 联系电话:********

七、监督方式:
凡发现竞投中有违规行为的,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
中山市港口镇西街社区穗农第八经济合作社
2023年10月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鱼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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