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泾镇平阳河路沪松公路-中心路燃气排管工程-道路修复工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洞泾镇平阳河路沪松公路-中心路燃气排管工程-道路修复工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洞泾镇平阳河路(沪松公路-中心路)燃气排管工程-道路修复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9日 13: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XM-00-********-1115
项目名称:洞泾镇平阳河路(沪松公路-中心路)燃气排管工程-道路修复工程
预算编号: 172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元 (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洞泾镇平阳河路(沪松公路-中心路)燃气排管工程-道路修复工程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则描述:车行道修复约900平方米,另有人行道砖、侧平石、雨水口等相关附属工程;绿化灌木恢复900平方米,乔木移植70株。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约期限: 90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不享受的价格折扣;(2)扶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将其视同小微型企业;(3)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对财政部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财库〔2019〕19号文公布的节能环保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实行优先采购;对节能产品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的产品,实行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方能享受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政策;(4)购买国货政策: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07日至2023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 00:00:00-12:00:00 ,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9日 13:30(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松江区龙腾路1015弄27号1楼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3年10月19日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松江区龙腾路1015弄27号1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
地 址: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周家浜路255号
联系方式: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龙至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松江区龙腾路1015弄27号1楼
联系方式:181*****0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樊吉瑞
电 话:181*****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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