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医院医院标识标牌招标公告

儿童医院医院标识标牌招标公告

昆明市儿童医院医院标识标牌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昆明市儿童医院对所需的物资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采购单位:昆明市儿童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物资采购中心

二、项目名称:标识标牌一批

三、具体参数详见附件

三、产品质量:合格,达到国家或地方的相关标准。

四、投标人具备主体资格的同时,还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原件以及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购买招标文件;

(7)法律、行政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8))符合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报价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

(9)具有合法的制造商、代理商或经销商;有相应供货能力;

(10)供应商须有能力在昆明地区提供长期的售后服务;

(11)报价人必须是具备合法生产经营资格的本地标识标牌制造商,并具有三年以上行业操作经验,设计人员必须有ICDA专业技术证书资格。

(12)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报价,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此项目的中标保证。中标后不得转包;

五、报名要求:

(一)、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供应商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有效公章);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④经办人的身份证、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注:以上证明材料①~④须同时递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⑥ 带公司条章,公司财务报表。

(二)供应商购买采购招标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

1、供应商同类项目销售业绩;

2、企业简介、具体售后服务网点的详细介绍。

以上资料中所需证件、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均须加盖有效公章,并将上述资料整理后装订成册,经核查合格后方可领取采购文件。

六、报价方式:报单价和总价

七、投标要求:

1、开标时投标单位商务人员及技术人员必须到场,如因投标人缺乏专业知识导致谈判难以进行的情况,招标人有权停止该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并将其驱逐开标现场,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样品或图册;

3、如投标人因标书难以制作出来或自愿放弃投标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一天告知采购中心,采购中心将视情况决定是否延期开标,不告知且缺席开标的投标人将被没收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

八、其他

1、报价递交内容及方式: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其中应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税务登记证、产品授权书、注册证等一切证明单位及产品合法性的材料并加盖红章和报价表(一式柒份单独装订);并于开标现场递交。

2、付款方式:(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3、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300元/套(交付方式:现金),本收费为编制招标文件成本,提供收费收据,无论是否中标不再退还。

4、参加本项目的谈判申请人须按要求提交保证金3000元(交付方式:现金);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非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公示一月后退还;如在投标过程中出现违反国家、地方或医院相关制度的行为,该保证金不予退还。

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

6、设备参数购买招标文件时发放。

7、设备保修期为2-5年,特殊情况可调整,涉及到的耗材或试剂等确保质量,如因质量问题影响医院正常运营的需先行进行赔付。

八、索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2 月25日至2015年1月5日下午17:00(节假日正常休息);

索取招标文件地点:(前兴路288号)后勤楼5楼采购中心办公室

需医院答疑事项请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以书面方式报物资采购中心

联系人:马老师 电话:0871—********

联系邮箱:********33@QQ.COM">********33@QQ.COM

九、开标时间:2015年 1月6 日上午9:00(北京时间),请投标人准时出席。

十、开标地点:(前兴路288号)后勤楼3楼会议室

附件:

医院标识标牌系统工程项目包括:医院标志设计,入口处导示牌,建筑楼体及楼顶LED发光字制作,服务台牌、环境指示牌制作,室内环境导向牌设计,门牌吊牌设计,设备功能牌、平面图牌、宣传栏、楼层索引牌,停车场导视牌、收银处、楼层牌、消防疏散图、科室牌、悬挂式灯箱,中西药等标识、温馨提示标语牌、药价总索引牌、医疗功能介绍牌、公告栏、LED显示屏。

一 、 医院引导标识是医院现代化建设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规范医院引导标识的设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市辖区内一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在实施新建、改扩建工程和规范医疗卫生服务场所双语标识(中文、英文)中参照使用;

二 、 本标准所称医院引导标识工程是指设置在医院院区内门诊、急诊、病房、辅助检查、手术等病人可及空间所设置的各种具有指示性、引导性和警示性的标识和标牌;

三 、 医院引导标识设计所使用的文字应采用中文和英文两种。其英文译法按照《公共场所双语标识英文译法通则》和《公共场所双语标识英文译法第5部分医疗卫生》执行;

四 、 引导标识如使用图形符号,其图形符号应使用国家标准图形符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院 标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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