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威宁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党组关于十三届县委第二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巡察原威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通报
中共威宁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党组关于十三届县委第二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巡察原威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通报
中共威宁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党组
关于十三届县委第二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巡察原威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
通报
根据十三届县委第二轮巡察第二巡察组2022年12月12日至2023年2月10日巡察原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于2023年4月6日向原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反馈意见,收到反馈意见后,局党组结合实际,对标对表,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扎实完成巡察整改工作。截至7月8日已到整改时限,十三届县委第二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反馈问题涉及3个方面17个问题,现整改完成12个,正在整改中问题5个,正在按照方案稳步推进整改。现将巡察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改工作推进情况
为了及时整改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分别于4月11日、4月21日组织召开了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了整改工作,举一反三,深挖细查,聚焦巡察发现的问题,认真组织学习研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开展谈心谈话,着力查摆了自身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截至目前,第十三届中共威宁县委第二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反馈问题涉及3个方面17个问题,现整改完成12个,正在整改中问题5个。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进整改责任落实。为强化整改工作保障力度,我局领导班子切实担起整改责任,及时成立十三届县委第二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各股室、各中心、各队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组长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他副组长根据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统筹负责整改落实工作。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统筹整改落实工作日常事务。由办公室牵头制定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措施、整改责任领导、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层层压实整改责任。
(二)聚焦反馈问题,着力落实整改。聚焦巡察反馈问题,局党组始终以最严肃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严明的纪律、最务实的作风,坚持问题导向,对反馈的问题一项一项进行再梳理、再研究,并迅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做到问题不整改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切实做到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在整改过程中努力提升局党组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不断强化政治担当。
(三)完善制度建设,推动整改长效化。针对巡察反馈问题,认真分析查找体制机制性原因,在举一反三上着力,从建章立制上下功夫,从根源上着手解决,形成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以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把问题整改与住建系统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在整改中挺起纪律,在整改中推进工作,坚持个性问题立改立行,共性问题强化制度建设,通过一个问题整改,推动一类问题整改,完善一方面的机制体制,不断巩固地扩大整改成果,通过问题整改过程保障住建领域各项改革稳步推进,实现住建领域各项重点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情况方面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政治理论学习有差距。党组主导学习上级相关政策理论力度不够。一是未组织学习省委、省政府的重要指示文件精神。二是学习浮于表面,仅在会上进行传达,未引导干部职工开展自主学习,政策理论未做到融会贯通。
整改情况:一是4月6日至7月8日,局党组共召开会议11次,将政治理论学习作为第一议题,全面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市委、县委重要文件精神并有针对性地提出贯彻落实措施,政策理论学习效果明显,局班子成员也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了对照检查,整个领导班子对政策理论学习的极端重要性认识进一步提高;二已于2023年7月8日上午召开的党组会议对《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学习,三是对学习浮于表面的个别同志进行了约谈并责令向局党组写了检查;四是制定了《威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党组学习计划、学习制度,并严格按计划和制度开展理论学习。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一是班子成员变动后未及时调整充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二是意识形态工作宣传有差距,部分干部职工对意识形态概念模糊,与“四风”问题相混淆。三是班子成员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内容。
整改情况:一是调整充实了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威住建党字〔2023〕12号调整了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明确了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责任制;二是威住建党字〔2023〕1号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3年党组工作要点,威住建党字〔2023〕24号印发了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三是已邀请县委宣传部安排理论和意识形态股有关同志于7月5日下午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了意识形态知识专题培训,共培训干部职工132人次。四是班子成员已于7月6日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意识形态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作了对照检查;五是机关纪委负责同志对意识形态认识有差距的有关同志进行批评教育。按照意识形态“十个纳入”“十个必查”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3.“形式主义”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编造印发的文件进行清理、核实,对已过时效的文件进行了销毁。严格落实公文管理“三审三校”制度,由办公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对公文制作严格把关,凡是单位制作公文,一律由拟稿人、审稿人和分管领导审核签字方可印发;针对性较广泛和上行文,必须由拟稿人、审稿人、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印发;二是已于2023年5月30日对编印文件负有直接责任的相关业务人员和负有审核责任的时任原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负责人及复制其他部门材料应付检查的环卫支部业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党组书记已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对照检查;三是已严格按照政府办的要求,公文原则上通过电子政务系统流转;四是已督促各支部完善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并认真开展学习教育,规范相关档案。该问题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4.为民服务意识不强。一是未设置党务政务公开栏,群众办事不方便。二是服务群众不上心,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跟踪、督促落实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原综合行政执法局已于1月5日在单位显眼位置设置了党务政务公开栏和在门卫室设置服务群众办事服务岗,方便群众办事;二是2022年10月25日,由海边街道主要负责人、供电局和威宁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有关负责人联合社区工作人员、阳光100房开企业负责人,共同前往住户家中了解情况。决定由供电局现场指导阳光100小区房开进行整改。原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2年10月27日联系反映人,反映人表示接受处理结果。2023年3月8日,第三方检测公司贵州求实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了噪音检测报告,报告显示噪音未超标,符合环保标准。三是建立健全了上级部门、上级领导交办事项办理制度,强化跟踪问效措施,及时跟踪督办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该问题正在整改中。
5.履职尽责不到位。一是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对主管领域内的工作推动不力,乱停乱放现象突出。二是占道经营、冒口经营现象突出。三是未切实按照“三定方案”履行城区公共场所放养犬类和其他畜禽管理职责。
整改情况:一是与交警部门密切配合,对葡泉路进口到塔山加油站路段乱停乱放整治形成常态化,规范了停车秩序,并举一反三对城区擅自占用人行道停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现象进行整治。二是城区停车位经营权已出让给云上交投,已在人行道上划定173个非机动车停车位;三是重点对老城区市场坝和东门路占道经营、冒头经营问题整治。四是1月30日出台了《威宁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加强城区公共场所放养犬类和其他畜禽管理的实施方案》(威综执字〔2023〕2号),并积极协助公安等部门对在城区公共场所放养犬类和其他畜禽的行为进行有效监管。该问题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6.安全生产意识淡薄。一是督促相关部门落实安全责任力度不够,燃气安全使用宣传不到位,燃气使用安全隐患突出。二是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消除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将城镇燃气企业是否履行企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作为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重要内容,加大对乡镇终端用户的安全宣传教育、健全燃气出入库日常管理台账;二是成立了工作组,4月6日以来,召集燃气企业主要负责人,开了4次会议,派出80余人,检查26次,入户排查1614户,行政处罚2.8万元,其中个人8起,罚款0.8万元,企业一家,罚款2万元,加大燃气安全检查力度,指导乡镇(街道)履行城镇燃气管理属地责任,向燃气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由燃气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督促工信部门和乡镇强化餐饮业、单位食堂、宾馆酒店等燃气安全管理,落实燃气安全宣传、健全燃气安全日常管理台账、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并举一反三抓好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6月24日,代县人民政府拟定了《威宁自治县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威府办函〔2023〕96号),对燃气安全形成常态化、制度化监管;三是对城区老旧照明设施进行全面排查,便民服务中心广场灯箱破损已拆除,电线裸露已整改,凤山大道、滨海大道已采购更换中华灯灯头3000个、灯泡3000个,加固灯具80套,加固灯杆41根。新兴路背街小巷改造(包括路灯改造)已于7月5日完成;渔市路锈蚀灯杆32杆全部更换。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7.规矩意识不强。一是未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应该民主决议的事项,主要领导没有表态。二是非党组成员参加党组会议研究人事。三是违反党政主要领导“5个不直接分管”的有关规定,主要领导直接签署财务审批单。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7月8日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重新学习了党组议事规则,党组成员议事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经局党组调查核实,局党组书记未作末位表态系记录人员会议记录不规范,已于7月4日对办公室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严格规范会议记录;二是组织学习了“三重一大”制度,局党组书记已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非党组成员在研究人事时表态作了对照检查;三是党组会议于7月8日学习了“5个不直接分管”并严格执行;四是组织局办公室相关人员于7月4日进行业务培训并加强学习。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8.部门单位之间有效沟通协调力度不够。对民生实事推进不力,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对接县财政局财政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帮助施工方对其提交的项目预算协助审核;二是针对威宁县乡镇垃圾收运系统建设存在的问题,正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推进问题整改。该问题正在整改中。
9.市政设施管护不到位。一是对破损市政设施没有及时修复。二是对其他单位施工造成破损的市政设施没有及时对接完成修复。
整改情况:完善市政设施监督、检查、管护制度。一是已对荷叶路鸭子塘路段破损道路修复完毕,并举一反三对全城破损路面道路进行了修复,动态修复面积约*****平方米。二是102省道九三中学门口破损道路已修复,南山商业街的破损人行道正在向自治县人民政府汇报争取资金修复。三是乌撒广场塑破损塑胶跑道实施修复已修复。四是人民广场的塑破损塑胶跑道已修复;八座人行天桥维修维护工程已编制实施方案,已呈报县人民政府待批复后启动实施。五是已建立窨井盖安全管理台账,已督促水务、电力、通信等部门做好各自单位所属的窨井盖安全管理工作;目前窨井盖完好。六是已督促、协调水务、电力、电信公司尽快对因施工损坏的市政基础设施进行修复;现在已修复完成。该问题正在整改中。
10.违规报销差旅费。一是对差旅费报销审核不严,差旅费用没有按照实际出差天数报销,而是以工作方案上的时间节点为标准,按照理论时间报销生活补助。二是超标准报销差旅费。
整改情况:一是经与观风海镇人民政府核实,对脱贫攻坚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帮扶观风海镇期间57人实际出差天数进行了核实,对违规报销的差旅费以收缴至指定账户。二是超标准报销的差旅费已于7月3日全部退回520*****536*********账户。三是已对差旅费报销审核把关不严重的会计作了批评教育,分管财务的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对照检查,今后差旅费报销要严格执行标准,严格审核把关。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1.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将空调、茶几、保险柜按照要求入账(凭证号:财记-0017;资产编号:TY**********至TY**********)。二是已对固定资产管理负有责任的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相关制度。三是在全局举一反三核查,已对全局固定资产进行了清查,未入账的已入账。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2.组织生活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已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的相关要求,专题民主生活会已按照组织部的要求和标准召开,并邀请组织部分管领导、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指导。针对民主生活会流于形式问题,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了深刻对照检查。二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制定支部“三会一课”计划,正常开展“三会一课;对收集资料存档不认真的业务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对负有审核责任的时任原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13.“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民主评议党员不严肃。一是虽然划分党小组,但没有按照要求召开党小组会。二是落实“党组织书记”上党课制度不力,没有开展“党组织书记上党课”。三是未严格按照“三会一课”开展组织生活。四是召开党员大会民主评议党员不严肃。五是党员日常监督管理教育缺失,党支部对离退休党员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组织生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认真民主评议党员。分管领导已对划分党小组未按要求召开党小组会议负有领导责任的执法大队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党组书记已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了对照检查。二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制定支部“三会一课”计划,正常开展“三会一课”;未正常开展党组织书记上党课和支部党建工作负有领导责任的原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支部、综合执法大队支部、环卫中心支部党支部书记已向局党组作出书面检查;党组书记已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了对照检查。2023年3月27日、2023年5月9日,党组书记分别上了专题党课。各支部书记也在本支部上了专题党课。三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按时召开支委会。2021年5月—12月未召开机关支委会问题,党组书记已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了对照检查。四是对环卫支部评议党员不严肃问题,已于2023年5月30日召开支委会对负责业务的支部委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做出工作书面检查。五是已对党小组组长、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对离退休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负有领导责任的局党组书记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了对照检查;六是已于7月4日对各支部书记、党建业务人员进行一次“三会一课”制度和党建业务方面的培训,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该问题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14.干部管理宽松软。干部管理制度执行不力。
进一步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对于确有疾病等不能正常上班的工作人员,要求其本人或者亲属按制度履行请假手续,经相关领导按照程序审批后交办公室备案;请假期满仍然不能正常上班的,要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并履行请、销假手续。二是对未按照请销假制度请假的相关人员,由执法大队核实,并写出情况说明报局党组研究。三是由执法大队对落实制度不严的人员情况进行核实,报局党组研究决定是否继续留用。四是由分管领导对执行制度不严的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有关负责人进行约谈,分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班子成员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对照检查。五是完善请销假制度、聘用人员管理制度、聘用人员精细化管理考核方案并严格执行,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存在的问题
(一)宗旨意识不够强,服务群众意识还不够高。我局机构设置多,承担的服务群众具体事项多,办公场所相对不集中,由于未在显眼位置设置党务政务公开公示栏、服务指示标识、办公楼分布示意图等便民服务设施,导致群众到单位办事不方便。此外,处理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缺乏钉钉子精神,还存在畏难情绪,导致群众反映的阳光100配电房变压器扰民问题解决不彻底。
(二)牵头协调力度不够。基础设施建设调度不够,海韵公园已交付使用多年,但一直未验收,城乡生活垃圾中转站同样投入使用多年,但至今未完善相关手续,特别是占用生态红线、基本农田等问题一直未解决。
(三)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监管不到位。对广场、井盖等巡查管护有差距,对人民广场上的破损塑胶跑道未及时修复,对各类井盖维护不到位,时有井盖缺失或破损被群众投诉。对其他单位挖掘城市道路施工监管不够,导致施工完成后市政设施没有及时修复,影响了城市市容市貌环境和给人民群众出行带来不便。
四、巡察整改下一步努力方向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和对贵州对毕节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管党治党的重要论述。针对巡察反馈问题中的个性问题局党组要立即整改,做到见人见事见效果。对共性问题要认真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查缺补漏,建章立制,举一反三进行整改。整改要敢于揭短亮丑,敢于动真碰硬,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起点,以最大决心、最强力度、最实举措,不折不扣完成好各项整改任务。
一是端正态度,坚决扛起政治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坚持把巡察整改与全面从严治党和住建领域中心工作结合起来,自觉把“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坚持扛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
二是聚焦问题,持续抓好整改落实。聚焦巡察反馈的突出问题、重点难点问题认真抓好整改落实。特别是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问题,将认真分析查找体制机制性原因,在举一反三上着力,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从根源上着手解决。把当前和长远结合起来,把解决问题和促进发展结合起来,立足治标、着眼治本,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来抓,确保整改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三是跟踪督办,推动整改长效化。严格落实监督责任,强化跟踪督办力度,握紧纪律尺子,用好问责利器,对在巡察过程中敷衍了事、工作不力、弄虚作假的一律追责问责。对巡察问题的整改落实,该通报的及时通报,该核实的认真核实,该查处的坚决查处。坚持巡察整改的跟踪督查,确保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形成持续整改的长效机制,杜绝巡察问题有所反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857-*******
通讯地址:威宁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六桥街道荷叶路中段)
电子邮箱:wnxjsj2109@163.com
中共威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党组
2023年10月7日
标签: 党组反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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