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年产50万吨再生铝综合利用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公告
四川广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年产50万吨再生铝综合利用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开发区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工作的意见》(办水保〔2020〕235号)等的规定,我公司于2023年9月组织编制了《年产50万吨再生铝综合利用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从省水利厅水土保持方案专家库中自行选取了一名专家(专家编号:CSZ-ST122;姓名:熊明彪)对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专家复核通过的《年产50万吨再生铝综合利用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附专家意见)予以公开,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若有问题反映,请来电或来函联系,也可向水土保持方案备案部门(监督部门)反映。
一、项目基本概况
年产50万吨再生铝综合利用项目(一期)位于广元市剑阁县普安金剑工业园区。项目共新建厂房4栋,生活办公设施3栋及公用设施。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97m2,总建筑面积******.04m2,其中厂房建筑面积******.86m2,生活办公设施建筑面积*****.18m2;建设熔铸生产线6条,建成后形成年产再生铝产品******吨。项目占地面积为******.97m2,全部为永久占地,占地类型为工矿仓储用地。本项目共开挖土石方1.57万m3(自然方,下同),土石方回填2.14万m3(含表土0.57万m3),外借0.57万m3(均为表土),无余方。表土来源于表土堆土场回采。项目土建投资*****万元,项目已于2023年9月开工建设,计划于2025年9月完工,施工期25个月。
二、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3年10月7至2023年10月18日(不少于10工作日)。
生产建设单位:联系人:陈国勤; 联系电话:137*****630。
水土保持方案备案部门(剑阁县水利局)联系人:王华君,监督电话139*****011。
附件:1.年产50万吨再生铝综合利用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2.年产50万吨再生铝综合利用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审意见
四川广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7日
附件: | |
附件:1.年产50万吨再生铝综合利用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pdf | |
附件:2.年产50万吨再生铝综合利用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审意见.pdf |
标签: 水土保持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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