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东学院智能制造学院零星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陇东学院智能制造学院零星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陇东学院智能制造学院零星维修项目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陇东学院敏行楼203室(庆阳市西峰区兰州路45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6日18时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DXYHQBZC2023-04
项目名称:陇东学院智能制造学院零星维修项目
预算金额:8.******万元
最高限价:8.******万元
采购内容:顶棚更换矿棉板7.2㎡;2、室外幕墙玻璃更换8.414㎡;3、乳胶漆墙裙拆除并新做196.5㎡,铺贴地砖踢脚1m,高度0.12m;4、拆除并更换800mm*800mm地板砖33.28㎡,309地砖拆除更换3.52㎡;5、外墙面瓷砖拆除重新喷涂真石漆12.8㎡;6、玻璃雨棚打胶处理60.48㎡;7、室外台阶更换火烧板面层5.4㎡;8、穿墙打眼1项,明装配电柜4台,63A三相四线断路器5个,40A三相四线断路器29个,铜芯聚乙烯绝缘电缆4*4m㎡341.4m;9、铜芯聚乙烯绝缘电缆 BV -4m㎡341.4m。10、墙面明装线槽65.6m,地面开槽60*50mm104.4m;11、不锈钢扣槽104.4m,阻燃防爆绝缘软管52根。12、明装配电盒52个、支路32A三相四线断路器52个;13、支路20A两相四线断路器52个,公牛20孔插线板52个。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项目内容。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1)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及银行基本户证明。
(2)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3)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在本项目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税后回单或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注:1.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完税证明或缴纳凭证,无需纳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完税说明或零申报记录等。
2.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应当包括缴纳专用收据和清单。清单显示供应商法人、法人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项目其他人员。供应商注册时间不满一年的,应当提供注册时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相应期限内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栏目;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9月7日至2023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地点:陇东学院敏行楼203室(庆阳市西峰区兰州路45号)
方式:现场获取,文件工本费0元/本(获取文件时须提供原件备查,涉及资质证书如含二维码,经扫描二维码结果与复印件内容完全一致,则复印件视同原件。同时提交复印件二套加盖企业公章)。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10月16日18点0分(北京时间),开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陇东学院敏行楼203室(庆阳市西峰区兰州路45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及期限: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陇东学院
地 址:庆阳市西峰区兰州路45号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0934-*******
后勤保障处
2023年10月7日
标签: 零星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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