氢氟酸等采购公告
氢氟酸等采购公告
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 -氢氟酸等-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一、采购项目简介本采购项目氢氟酸已由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拨■自筹 £国拨+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 采购范围:(含交货、运输、)
序号 | 名称 | 型号及参数 | 技术补充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工业气体 | R32、10Kg/瓶 | 瓶 | 5 | schh****** | |
2 | 痕量铀分析抗干扰专用荧光剂 | 痕量铀分析抗干扰专用荧光剂\BRIUG201 | 带证书或使用说明 | 瓶 | 2 | schh****** |
3 | 氢氟酸 | 氢氟酸\5% UPSS 200L/桶 | 见附件 | 个 | 10 | schh****** |
4 | 浓硝酸 | 硝酸\AR 500ml 68% CAS7697-37-2 | 硝酸\AR 500ml 68% CAS7697-37-2 | 个 | 50 | schh******易制爆 |
5 | 硝酸铝 | 硝酸铝,九水\AR 500g 99% CAS7784-27-2 | 硝酸铝,九水\AR 500g 99% CAS7784-27-2 | 个 | 30 | schh****** |
6 | 制冷剂 | R410a,纯度99.9%,10kg/瓶 | 制冷剂 R410A 100% 10kg 钢瓶 | 瓶 | 5 | schh****** |
7 | 碳酸钠 | 碳酸钠\≥99.8%优纯级 25Kg/袋GB1886.1 | 碳酸钠\≥99.8%优纯级 25Kg/袋GB1886.1 | 千克 | 1,000 | schh****** |
8 | 软水盐 | 软水盐\颗粒状 NaCl>99% | 氯化钠:≥99.8% 10kg/袋 | 千克 | 1,800 | schh****** |
9 | 硫酸 | 硫酸\60% 优等品 50kg/桶 GB/T534 | 计量单位为桶 | 千克 | 1 | schh******易制毒 |
10 | 硫酸铜,无水 | 硫酸铜,无水\AR 500g 99% *****目 CAS7758-98-7 | 个 | 5 | schh****** | |
11 | 氟化钠 | 氟化钠\AR 500g 98% *****目 CAS7681-49-4 | 个 | 50 | schh****** | |
12 | 全氟三丁胺 | 全氟三丁胺\GR 25g 95% CAS311-89-7 | 全氟三丁胺\GR 100g 98% CAS311-89-7 | 个 | 20 | schh****** |
13 | 1H,1H全氟辛基胺 | 1H,1H全氟辛基胺\AR 1000g 98% CAS307-29-9 | 件 | 2 | schh****** | |
14 | 全氟三乙胺 | 全氟三乙胺\AR 1000g 98% CAS359-70-6 | 瓶 | 2 | schh****** | |
15 | 全氟三丙胺 | 全氟三丙胺\GR 1000g 99% CAS338-83-0 | 瓶 | 2 | schh****** | |
16 | 1H,1H,2H,2H全氟癸胺 | 1H,1H,2H,2H全氟癸胺\AR 5g 98% CAS*****-30-5 | 瓶 | 20 | schh****** | |
17 | 有机试剂 | 二氟一氯甲烷/GR 22.7kg 99.8% CAS75-45-6 | 瓶 | 10 | schh****** | |
18 | 担体 | 担体\AR 24g 60-80目 | 个 | 2 | schh****** |
2.2交货期: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5个工作日内分批次送达。
2.3 交货地点:四川省峨眉山市采购人指定仓库现场。
2.4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在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标准的同时满足文件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采购及组织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采购相关内容。
3.2 本次采购要求生产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4 其他要求:
(1)供应商投标的产品(整机)如需进口,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和/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提供不需出口许可和/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投标时未能取得出口许可,供应商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
(2)其他:提供相关产品型号及参数、示意图等说明资料;供应商委托第三方运输的,承运单位须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且经营范围涵盖本次采购物项范围。
3.5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2)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被列入集团公司、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或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违纪违规名单、违约名单、资格暂停供应商清单(如有)或黑名单(如有),且未从上述名单中释放的。
(6)两家或两家以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
(7)其他: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6 保密及廉洁要求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人的保密要求(见保密承诺函),并须遵守相关廉洁要求(见廉洁承诺函)。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响应者,请于2023年10月7日下午13时00分至2023年10月14日下午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核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完成本项目的报名,报名通过后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
4.2 任何未在平台完成注册报名并领购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其响应将被拒绝。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10月17日9时30分,地点为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机关办公大楼辅楼210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5.3在递交纸质响应文件的同时,登录中核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ncecp.com),上传电子版响应文件,逾期未上传或逾期上传的,都将拒收。
本项目可以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地址见5.1,联系人及电话见联系方式),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以采购人收到响应文件时间为准。同时供应商应自行考虑各种风险,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保证响应文件外包装密封情况完好。如存在响应文件密封情况破损及其他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情形,采购人不予接收,由此引起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对收到的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作任何解释,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谈判时间和地点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谈判开始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每一供应商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谈判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八、联系方式采购人: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峨眉山市佛光东路800号
邮编:******
联系人:马女士
电话:0833-*******
电子邮件:*********@qq.com
标签: 氢氟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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