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文化旅游发展促进中心订阅报纸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鞍山市文化旅游发展促进中心订阅报纸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2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鞍山市文化旅游发展促进中心订阅报纸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073,000.00
最高限价(元):1,073,000
采购需求:
具体规格及要求:
(1) 《鞍山日报》,规格:对开四色(4+4)八版、尺寸为 47cm*34cm、48 克新闻纸;
(2)投递方式:人工投递;
(3)投递清单:包含投递报纸数量及明细清单详见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08日 08时00分至2023年10月10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2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222)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电子交易项目相关要求:
1、根据《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400”电话或“业务咨询电话”进行咨询:400-100-9691,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按照相关政策和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应于开标前邮寄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相同的电子文档备份至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9办公室(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收件人:孟晓龙,联系电话:
136*****393,邮编: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电子文档备份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
3、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评审过程中因非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电子评标(评审)无法正常进行的,经平台运维服务机构鉴定,上报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分类进行处理。
其中:
(1)接收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出现上述情形影响供应商上传投标(响应)文
件但不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可使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
(2)接受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出现上述情形但短时间可以消除的,应当延长
评审时间,短时间内无法消除的,可使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
(3)出现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4、启用备份文件应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相关供应商共同签字确认(供应商未到场的,通过视频方式进行确认),系统恢复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将备份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并将储存备份文件的介质与采购档案一并存档。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
5、本项目投标供应商不到现场参加开标,取消供应商授权代表参加开标和开启投标文件活动,授权代表人应在开标后,在辽宁政府采购网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解密电子文件,不接受其他方式解密,解密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后1小时内,如若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成功,视为无效投标。
6、开标会议采用网络直播的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对于未参加网络直播开标的供应商视为默认认同开标会议的程序,相关供应商不得事后对开标会议的程序提出任何异议。网络直播开标会议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需自行下载“腾讯会议”APP,供应商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会议室,并将“个人名称”改为单位简称+姓名(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应在单位简称后加上“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字样),以方便交流。开标会议过程中请各供应商授权代表保持通讯方式的畅通,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供应商认可相关内容。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使用“腾讯会议”APP参加网上开标,本项目开标会议号为:988 861 693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鞍山市文化旅游发展促进中心
地 址: 鞍山市铁东区胜利南路45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环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鞍山市铁东区文化街28号七楼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鞍山分行营业室
账户名称: 辽宁环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鞍山分公司
账号: 2100 1630 1030 5250 934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晓彤、明润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