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症医疗资源项目监测设备一批招标公告

重症医疗资源项目监测设备一批招标公告

[公开招标]重症医疗资源项目监测设备一批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23-10-07

重症医疗资源项目监测设备一批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重症医疗资源项目监测设备一批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3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CZJ-GK-2023-0372

项目名称:重症医疗资源项目监测设备一批

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2023]-*****

预算金额:人民币325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323万元

采购需求:空气波压力治疗仪、排痰机、反渗水处理机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45日内供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通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期间。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4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5本项目特定的资质要求:

2.5.1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2.5.2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2.5.3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23年10月08日至2023年10月12日,每天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2首先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www.ggzyzx.jl.gov.cn),按照规定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登记后,请携带相关材料到国投安信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办理CA认证。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所有招标采购活动。

3.3投标人取得CA认证后,可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主体登录->投标人”登录后选择“采购业务->交易文件下载”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一律按无效标处理。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操作“投标报名”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点击“确认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才具有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人在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没有点击“确认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将失去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3.4凡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时间,均以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10月3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址: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公示媒介: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财经报网。

6.2所有投标文件都应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60,0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应当从服务商的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凭证或票据应与开标一览表分别单独信封密封提交,独立于投标文件之外,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到开标地点。

6.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

采购地址:吉林省长春市

联系人:李妍玲

联系电话:186*****122

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长春中建招标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1502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

联系人:王玉鑫、刘春露

电话:133*****207133*****129

7.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王玉鑫、刘春露

联系电话:133*****207133*****129



重症医疗资源项目监测设备一批招标文件.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测设备 重症 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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