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博物馆和革命文物保护专项评审项目询价公告

年度博物馆和革命文物保护专项评审项目询价公告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结合我局博物馆和社会文物处工作职能,我局拟对2023-2024年度博物馆和革命文物保护专项评审项目进行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采购,采购项目情况及相关要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3-2024年度博物馆和革命文物保护专项评审

2.预算金额:14.8496万元

3.最高限价:14.8496万元

4.项目内容:2023-2024年度19次博物馆和革命文物保护专项评审所含专家评审费(专家从湖南省文博智库、长沙市文物博物馆专业委员会中遴选)、交通费、组织管理、运营成本等。其中前18次为项目专项评审,分别为文物保护工程方案评审5次、文物保护工程验收7次、可移动文物修复1次、博物馆陈列展览1次、藏品定级2次、非国有博物馆备案评审2次,平均每次按5472元计算;第19次为非国有博物馆专项资金年度评审,内容为长沙市市域范围内(含长、望、浏、宁)的17家(截至公告时数据)非国有博物馆进行资料核查及年度运营情况实地评审评估,第19次评审费用为5万元,具体如下:

序号

专项评审项目类型

项目次数

费用(元)

1-5

文物保护工程方案评审

5

5472*5

6-12

文物保护工程验收(含初验)

7

5472*7

13

可移动文物修复

1

5472

14

博物馆陈列展览

1

5472

15-16

藏品定级

2

5472*2

17-18

非国有博物馆备案评审

2

5472*2

19

非国有博物馆专项资金评审

1

*****

小计

19

******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提交资格审查材料说明

须提交以下三项资料,各项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1.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且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参与询价回函。须按照附件1格式。

特别说明:提交资格审查材料中不得包含项目报价。

四、询价程序

参与询价者请于2023年10月9日15:00之前将资质证明材料(不含报价单)报送到长沙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并留下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逾期未递交,不具有报价资格。

通过资格审核后,再按要求安排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询价回函及询价报价单(详见附件1、2,报价单请密封)现场参与报价。此次询价以同等条件下最低报价者中标。

联 系 人:博物馆和社会文物处 谭志刚

联系电话:0731—********

办公地址:长沙市政府二办公楼6楼长沙市文化旅游广电局612办公室

附件:1.关于采购2023-2024年度博物馆和革命文物保护专项评审项目询价公告的回函

2.询价报价单

标签: 文物保护 专项 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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