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2023年5G消息运营管理平台研发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2023年5G消息运营管理平台研发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名称: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2023年5G消息运营管理平台研发项目招标公告 | 创建时间日期: | 2023-10-07 14:55:25 | |
招标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2023-10-08 09:00:00 |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2023-10-13 17:00:00 | |
终止: | 否 | |||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2023年5G消息运营管理平台研发项目,(招标编号:BJCG-HDZB-********),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2023年5G消息运营管理平台研发项目所需的软件开发服务。投标人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5日内完成开发、安装、调试完毕并达到上线测试要求。本项目预估采购金额120万元(不含税)。拟中标1家投标人。项目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 本项目主要涉及的产品评估品类:业务平台软件。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最高投标限价为12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当日)(以单项合同/框架协议下订单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备1项单个项目含税金额不少于50万元的5G消息(或融合消息,或统一消息)的平台研发类或平台技术服务类业绩(合同内容须体现出5G消息(或融合消息,或统一消息)的平台研发或平台技术服务的内容,若合同中包含与5G消息(或融合消息,或统一消息)的平台研发或平台技术服务无关的内容,合同中须能够明确拆分5G消息(或融合消息,或统一消息)的平台研发或平台技术服务的业绩金额,不能拆分金额的合同业绩视为无效业绩)。 2.1.4投标人须为本项目至少配备满足如下要求的服务人员: (1)项目经理1名,须具备硕士或以上学历或学位。 (2)网络安全专员1名,须具备硕士或以上学历或学位,有效期内的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证书或信息安全保障人员(CISAW)证书。 (3)研发团队人员(不含项目经理、网络安全专员)不少于7人,须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或学位。 2.1.5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为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免税发票。 2.1.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分包的以标包、分包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投标(参选)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限内的。 (18)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0月8日9时0分至2023年10月13日17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招标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投标人注册”。 4.3招标文件费用:不收取费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4. 5.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9时0分。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3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投标人注册 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 /01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qy.miit.gov.cn/)、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 邮编:****** 联系人:剧先生 电话:0311-********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 邮编:****** 联系人:曹海涛 底有为 皮培尧杨会霞 张庆玉 电子邮件:caohaitao.zgtj@chinaccs.cn 户名: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广安门支行 账号:110*****200*********-0009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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